门被人敲响的时候,庄景安已经在蒙着被子在家里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来人正是被他救下来的“老太太”,陈月芹,时任跨国唱片公司市场部总监的精英。
陈月芹原是来送谢礼,在目睹了他的生活现状之后,伸出了橄榄枝,邀请他做自己的助理兼保镖。
这个与白曼贞有一份相似的老太太,像晦暗中唯一的一缕阳光。
庄景安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以庄北望的去世为节点,好学生庄景安成了混迹社会的庄哥。
以白曼贞的去世为节点,刀尖舔血的庄哥成了朝九晚五的小助理安仔。
他几乎与陈天馗等人完全脱离了干系。
他修好了老宅的钢琴,换了新的锁,自己搬进了公司的单身公寓。
他存下的第一笔三万块,替周达盘了一间门面店——为了感激他曾经给于他们母子的照料。
他成了公司楼下健身房的常客,一身腱子肉练到让客人以为这是教练而不是客人。
*
2010年。
威尼斯。
临河的套房客厅里,长居威尼斯的李怀瑾手里的茶还温热。
看着坐在对面沙发里白净美丽的少女,他读出了她满不在乎的眼色背后的好奇,顿时笑了:“……他现在的样子啊,居家过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样子啊。”
辛懿沉吟,假装百无聊赖地问:“那他原来是什么样?”
“生人勿近,”李怀瑾斟酌了一下措辞,“或许应该说是女人勿近,无论美女丑女,金发碧眼还是黄皮肤黑头发,一概敬而远之。”
辛懿想起了初进菲比斯的时候,庄景安的态度,算得上高高在上、颐指气使。那会……他大约是讨厌她的吧,可是那一夜他们居然险些就发生关系了,这真不知她是哪里入了贵人眼了。
“你认识庄景安的时候他多大了?”
李怀瑾抿了口茶:“快要二十二吧,他不是高中毕业出国读书,是被公司送出来进修培训的。”
“菲比斯吗?”辛懿问。
“不是,那会儿菲比斯应该还没成立吧,是另外一家跨国公司。”李怀瑾说,“当时他跟我同宿,我第一眼见着他真的觉得特想不明白,一跨国公司就那么缺人才吗?硬要送个看着跟地痞流氓似的半大小子出来进修编曲?”
辛懿失笑:“多像地痞流氓?”她想象不出来……就算庄景安真是个地痞,在她看来也得是个雅痞,哪儿能真是赤膊上阵的类型?
李怀瑾想了想,比划了一下:“喏,刘海盖过眉,青黄不接的,大概是有些日子没染了,发根都黑了。然后来学校报到的时候,连换洗衣裳都没带,背心裤衩背了把吉他就来了。”
辛懿脑海里浮现出杀马特造型的庄景安,简直要笑出声。
“是一把圣马拉KL10的木吉他?”
李怀瑾愣了下,点点头:“……好像是。”
那也是她参赛的时候,庄景安借给她使用而引来叶展眉吃惊的那把吉他——居然真的是曾跟着他走南闯北的老伙计呢。
辛懿抿嘴笑笑,一点点小满足爬上心头。
“你想想,学期过了一半突然塞进来一个新生,居然是个满头黄毛背心裤衩的臭小子也就算了。进宿舍第一个动作是把琴放在床头,第二个动作居然是从夹层里掏出一把,又一把,那——么多现金塞在枕头下……”说到这里,李怀瑾忍不住扶额,“我嚓!你能想象我当时心头跑过一万头草泥马的心情吗?”
见李怀瑾满头黑线的模样,辛懿终于端不住了,笑得眼泪汪汪。
看着少女笑得面颊殷红,泪花满眶的模样,李怀瑾不得不承认庄景安终于动了凡心,不是偶然,这个女孩儿有种动人心弦的真实感。
他叹了口气,说:“……后来才听说,他是在国内出了事,才临时被调出来的。”
“出什么事?”辛懿擦着眼角笑出的眼泪,问。
“……在聊什么?”
庄景安的声音忽然从门口传来,手里拎着中式的豆浆油条——小丫头无意中吐槽说数日不见中餐,想念得紧,他特意早起去了唐人街买回来的。
换了拖鞋,将袋子放在桌上,他一抬眼,正看见笑出泪的辛懿,心头一紧:“你怎么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如约,双更合一.补上昨天的份。
因为是连载文,毕竟下一章也要到明天了,怕每天跟进的大宝贝有疑惑,关于本章有两点说明:
1. 前半段是插叙,不是李怀瑾对辛懿的口述,他们俩的对话是接着上一章“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样子”的对话来的。
2. 关于安叔的过去,还有一段是李怀瑾不清楚,刚刚的倒叙里也没有述说的部分,而这所有的经历最终成就了辛爷所遇见的安叔这个人。
3. ……接下来的章节还是甜的,别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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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知道大宝贝们感觉如何,反正这章我写哭了几次,囧。
第55章
茶几上的豆浆油条还冒着热气。
辛懿泪眼汪汪, 一眼撞进庄景安忧心忡忡的瞳孔里,顿时眼睛一弯, 笑了:“在听你的奇闻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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