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有我喜欢的香气。”唯一让他心动的,气息。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己被安叔撩到了……大半夜的。。
第52章
盛宴总有落幕时, 独自而来的单身男女在夜幕初降时分,或与浪漫邂逅的爱侣相吻离开, 或踩着寂寞悄悄散去。
沸腾了一整个黄昏的广场逐渐归于寂静。
被热舞的人群撵走的白鸽,重新落在空荡荡的广场上, 闲庭信步。
纵横在这座城市的河道边,辛懿在漆成亮蓝的长椅上放空。
眼看着被夕阳染红的河水重归于幽暗,来来往往的纤细轻盈的小船载着喁喁私语的人穿梭于河道,星光初现, 月依梢头。
极度的喧闹, 眨眼间化作细水长流的宁静。
辛懿突然就明白了庄景安说的“白天与夜晚有着截然不同面孔”是什么意思。
她伸出手,拇指食指将弦月圈在其间:“你看,月亮在我手心里。”
“喜欢吗?”
“喜欢,”辛懿笑,将手一握紧, 仿佛把弦月捏进了掌心, “我觉得好自由,庄景安, 我特别想唱歌。”
“那就唱歌。”他说, “不过在那之前, 先商量一件事。”
“什么?”她快活极了,这会儿不管他说什么, 八成都会答应。
庄景安一本正经地说:“一直对我连名带姓的称呼,你真的不觉得有点别扭吗?”
辛懿失笑:“不然叫什么?庄总,还是庄先生?或者庄老板~”
他不说话, 只带了一抹隐约的笑看着她贫嘴。
她终于睫毛一闪,放弃调笑,轻轻地试探:“……那安叔?”
庄景安哭笑不得:“为什么一定要带上‘叔’?”
“男人啊,到了一定年纪,只有两种称呼,”辛懿一本正经地说,“要么叫大叔,要么叫师傅。师傅就是谢顶、穿老头衫啤酒肚的那种……”
“嗯,那大叔?”
“大叔就是另一种啊,”丹凤眼眸光一挑,划过狡黠的笑,“西装笔挺,皮鞋嚓亮,头发油光滑亮,走路的时候就算拿着把黑伞都能走出拿了手杖的范儿。”
她一边说,一边看见庄景安线条刚毅的唇微微翘起。
看着她狡黠的笑眼,他问:“所以大叔是夸我有魅力?”
“不,”辛懿一边说一边从长椅上逃开身,跑出几步,回头,长发随着她回身的动作半遮了她明丽的面孔,唯独额心的花钿白得发亮,一如那双漂亮的眼,“是因为你——老。”
话刚说完,不等庄景安起身捉她,辛懿已经笑着拔足逃走了。
河边道窄,路边的店铺又大多将摊位支出来。
就算小丫头跑起来像只轻盈的兔子,也依旧难逃被捕,不过二十来米,她只觉得手臂一紧,被人拉着手腕带进了熟悉的怀抱里。
男人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老?”
她咯咯笑:“起码比我老。”
“嗯,有道理,”双臂将小姑娘箍在身前,只能看着他一个人的距离,“还有个称呼,可以体现我的‘老’。”
“什么?”
他眸光幽暗,轻声说:“……老公。”
辛懿抿嘴,眼底的笑还在,却不肯说话。
庄景安看着她挂在毛衣外胸口的指环吊坠——自从挂上去,辛懿再也没摘下来过,可她也从未松口答应求婚。
她的心结还在,庄景安心里清楚,他并不着急——他的小姑娘还年轻,十八年的耳濡目染让她对爱情毫无信心,对婚姻全无期待,他不畏惧用漫长的时光治愈她,一如她在不知不觉里为她做的那样。
背在身后的手被庄景安牵了起来,内心忐忑的辛懿本以为他也许会不悦——哪个男人乐意三番五次被人拒绝?可是偷眼看他,从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丁点气恼。
“庄景——”她顿了下,“安叔……我们去哪?”
“吃饭,”庄景安看了眼腕表,“时间不早了。”
辛懿默默地被他牵着,走在华灯初上的水城街头。
自来到这里,他妥帖地安排好了一切,什么也无需她担心。
在她的生命中,似乎还是头一次,像这样可以无拘无束地用心感受世界,而不必为今天的午餐和明天的房租担心……
她知道钱是好东西,也喜欢金钱。
从前的时光里,也有钱权两丰的男人曾抛出橄榄枝,可她从未心动——因为她懂得等价交换,那些荣华富贵要用她的自由和梦想去换,她必须虚与委蛇,强颜欢笑,抛弃野心和尖锐委身于人。
她做不到。
可庄景安呢?这个男人在她逐梦的路上推波助澜,带着她见识这个世界,纵容她的任性和刁蛮,似乎从没想过让她变成自己的附属品,反而将她登顶的野心视作他的理想的一部分。
那么他要的……是什么呢?
若说世间一切都是等价交换,眼前的乌托邦,要她用什么来换?
庄景安牵着胡思乱想的辛懿停在了一家临海岸而建的餐厅外,古罗马式的建筑,高大的白柱在夜里反着幽光,霓虹是清一色的蔚蓝,蓝白相称,分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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