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切都好。”在庄越面前不必压抑自己,齐慕远的嘴角又忍不住翘了起来。
庄越看齐慕远的表情,心便放了下来。
“报纸的事情怎样?”齐慕远问道。
说起这个,庄越就心情大好:“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我们家少爷,真是大才啊。”
他正想找个人说说这事呢,齐慕远送上门来,他立刻滔滔不绝起来:“啊呀,齐少爷你是没看到,我们这个《盛世民报》,只几天的功夫,就卖出去上万份了。京城的几个书院里的学子,差不多人手一份。不光京城,各地书铺的报纸都卖得不错。”
对于教育普及率不高、识字的人比较少的古代,几日功夫就卖出去上万份,真的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怎么会卖的这么好?”齐慕远好奇地问道。
“自然是因为少爷的《种田记》啊。”庄越得意地道,“《种田记》的火爆,每月初一的盛况,想来齐少爷您也是知道的。但《种田记》只能一个月出一册,而咱们的报纸,却是接着上一册《种田记》的情节往下登的,又是在最要紧最吸引人的那一段,被《种田记》上一册情况吊得挠心挠肺的那些人,自然要跑到书铺来买一张报纸看。咱们的报纸又不贵,比起买话本,却是划算太多了。”
他笑道:“每月初一等着《种田记》出来的人就有几千个,这些人人手一份报纸,这就卖掉了几千张;另外我们也去各大书院进行了推销。书院里的先生和学子,对于报纸上面的‘心学’可是极有兴趣的,听说还能大讨论,写的文章无论是赞成还是驳斥,只要写得好,就能刊登在下一期的报纸上,那些人哪有不买一份报纸回去研究的道理?这么一来,几千份报纸又销出去了。”
说到这里,他无限感慨:“我们家少爷,真是经商的天才啊。无论是话本的连载,还是去书院里宣传,都是少爷提出来的,效果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可不是。你们少爷的才学,没人比得上。”齐慕远顿时像遇到知音,对庄越这话十二分的赞同。
“这天底下,有几个人能用短短几年的时间聚集起这样的财富呢?而且还不是专门做买卖,在读书之余偶尔出个主意而已。更难得的是,她不光积累了财富,还积累了名声,在儒学上也有一定的建树;在农学上,更是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即便双季稻不能在江南推广,她在《种田记》里所传播的农事知识也能够在大宋农史上留有一席之地了。你家少爷,真是个天才。”齐慕远感叹道。
提起这些,他心里的感觉跟以前完全不同。
以前,把杜锦宁当男子看待,他除了佩服,倒没什么感觉。因为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上总有惊才绝艳之辈,比他更加优秀的。
可现在知道杜锦宁是个女子,他真是感慨万千。
杜锦宁虽是个女子,却从不偏安一隅,跟其他女子那样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过“丈夫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
她胸怀天下,把全天下黎民的温饱扛在柔弱的肩上,为“天下无饥”而努力。她的远大志向与所作所为,让天下所有男子都为之羞愧。
她的经商才能让户部的那些官员和皇商们都要自惭形秽;她的才学,她的文章,她在儒学上的成就,天下有几人在她这样的年纪能与之相比?
她仿佛天生就应该站在世界的顶峰,俯视苍生,傲视群雄。
想到这里,齐慕远的心里忽然有了某种感悟。
他忽然发现,他错了,他彻彻底底地错了。
自打知道杜锦宁是女子,他就一心想跟她在一起。想起她说的三年之期,他就盼着时光如梭,“唰”地一声三年过去,一眨眼,杜锦宁就身着女装,笑盈盈地与他拜天地、入洞房,与他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
想想母亲苏氏过的日子,每日最大的事,似乎就是吃什么,穿哪件衣衫,戴什么首饰,然后去花园里赏赏花。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再看看其他的女子,即便日子不如母亲舒坦,也都是围着丈夫儿女打转。
他以后,真的要把杜锦宁囿于后宅,跟其他女子一般过那样无聊的日子吗?
这样的一个经天纬地的人,这样一个惊才绝艳的人,就让她这样泯灭于众人吗?
想一想杜锦宁知道他对她的心意后,曾经百般推辞回避,不愿意接受他的感情。
当时他以为她是男子,性取向正常,所以不愿意跟他陷入这段不容于世的男男之恋里,因此而拒绝于他。
现在想来,她是因为不想恢复女装,不愿意把自己圈在后宅,把自己的满腹经纶与才华都埋没在锅碗瓢盆里。只是最后没办法,她被他的情意与痴情打动,才愿意做出牺牲,说出了“三年”之期吧?
“三年,三年……”
念叨着这两个字,他只觉得眼睛发涩,鼻子发酸。
他从不知道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会这般沉重。这两个字承载了杜锦宁对他的情意,沉重得让他喘不上气来。
“齐少爷,齐少爷,你怎么了?”庄越见齐慕远忽然闭上了眼,眉头紧皱,似乎很痛苦的样子,连忙呼喊他的名字。
“我没事。”齐慕远深吸一口气,用力睁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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