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他来,总是直接就走进去。在这里,好像无拘无束,整个世界,就在身边。
今天走到门口,他第二次驻足。
因为他的位子上有人。
每天他来,他的位子,总是面对着他,好像在欢迎他的到来。他的座位,现在背对着他。
椅子转过身来,正确地说,纪朝酩转过身来。他的眼光,正好对上伍焕昶的眼光。他微笑,看上去非常高兴,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微笑。难道看到伍焕昶,他会这么高兴?还是看着外面的时候,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现在还没来得及收回?
这时朝霞正盛,纪朝酩仿佛笑在晨曦里,如此舒心无忧,如此风华绚烂,伍焕昶都有些看直了眼。
现在如果夜色进来,也许会嘲笑他们两个犹如多日未见的情人,相望两生情。至少表面上如此。
但是内心,又有谁猜得透他们到底在想什么。
伍焕昶先收起目光,他谈谈地说,“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纪朝酩依然微笑,“我刚刚死里逃生。听说你要帮瑶姒旎竞选市长,明天就要开第一次记者招待会,所以急着回来看看,免得万一下次没这么好运气,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伍焕昶挑起长眉,表示疑问。
纪朝酩解释说,“我刚去蓝越深山打了场硬仗,你知道在那里先进武器也没什么用。我们去了二十个人,只有我一个回来了。我的这双手,是真正地沾过人的血,你有没有尝过双手掐死人的滋味?”他把双手伸在桌面上,自己打量了一下。他的手干净非常,纹理细腻,掌纹清晰,看不到一点暴力血腥的痕迹。不知道在那样的地方出来,他怎么把自己保持的这么干净舒爽,仿佛是去水月山城度完假回来,而不是到不见天日的深山老林里问候过死神。
伍焕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去蓝越那种地方,那里只有陡峭的山崖和密密的林子。不象水月山城,山明水秀,风光宜人,蓝越只有穷山恶水,到处都是沼泽,毒瘴,毒虫和恶兽。只有四处流窜的逃犯,被人追到走投无路,最后会走进去,从此不再出来,不知道是找到了躲的地方,还是死在了里面。人一旦逃进去,再高的悬赏,也不会有人去追了,因为进入蓝越,就相当于进了地狱,除非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人,一般人是有去无回,自顾不暇,根本没办法去追踪别人。
蓝越不在中都,也不在夏澳,而在和中都接壤的崇柬的边境上,进入蓝越,只有一条水道从中都的境内进入,水道到一半就转入地下,人只能下来在丛林里走。否则的话就要从高耸千米的峭壁上爬上去,进入蓝越。
从鬼门关打过转的人,自然和一般人不一样,经历过生死,其他一切,又怎么会放在眼里,无怪纪朝酩看上去像是脱胎换骨,转世为人的样子。整个人的气质,何止是简单的更胜从前能够概括的,简直是突飞猛进。
“你去那里干什么?”伍焕昶忍不住问。
“探险寻宝。”他答得简单,“越是穷山恶水,奇宝越多。如果找到我们要的东西,中都会派军队进去。到时候我会传消息给你,你有独家新闻可发。”
伍焕昶听得奇怪,蓝越不是中都的地盘,中都怎么可以随便派军队进去,而且中都要找的这个东西,自然是非常宝贝的,纪朝酩怎么可以随便透露消息给他。而且他为什么透露消息给他?
纪朝酩看着他,知道他疑惑,“你不要忘了,朝露也有我的一份。中都寻宝这件事,迟早要走漏出来的,有得不知情的人乱说,不如从你这里出。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现在还坐在伍焕昶的位置上,一点没有让位的意思。确实,朝露有他一份,何止是一份,今天他要一手全部要回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起码杂志这一块,伍焕昶没什么好争的。朝露当初是登记在纪朝酩的名下,杂志是他一手创建的,第一笔资金是他投的,以后相当一段时间里,资金是自循环的,也就是创利再投资,只到伍焕昶找到新的资金来源,开始扩张到杂志以外。
伍焕昶一直没有改过当初纪朝酩的登记,不是他没想到,要改,有两种改法,一是纪朝酩回来,亲自去办理转交,将朝露的版权,转移到伍焕昶名下,这个是最理想的改法,但是伍焕昶是不能自己去办的。二是把朝露改名,重新登记。从头来过不是简单更名就可以的,版面风格都要改,否则人家一样可以告你侵权。一本杂志一旦站住了脚,要改头换面,整个重新开始,谈何容易,除非你能更胜一筹,否则多半是要给人否决的。先不说读者接不接受,首先它所有的广告合同都要重新签订,原来的设计都不能用,如果对方不愿意的话,还可以以毁约为由要求大额赔偿,没有大额的资金,改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当时的情况,伍焕昶根本就不能重新登记,要么把朝露做下去,要么将手头的合约做完,就不做了。
新来的资金,也是以朝露为前提。到了今日,名是更不可能改了。所以有些事,一旦开了头,就停不下来了。不是不想停,而是没办法停。
所以当初纪朝酩走得潇洒,既没有为难伍焕昶,也没有流连不舍,只因为是他的总是他的。
不过除了杂志,其他他要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伍焕昶并未动声色。纪朝酩真要和他闹翻,他也不是待宰的绵羊,最多两败俱伤。况且他还不能确定纪朝酩回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何必自乱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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