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收拾了衣服,去住酒店。”沈南瑗如实相告。
总之是一刻都不想再在沈家呆了。
沈南瑗的动作很快,只带走了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就一个皮箱子,跟来的时候一样。
她提着皮箱,带着银霜,走到沈公馆大铁门那的时候,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二楼的窗户打开了一个,窗户边站着沈家姐妹,正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她。
沈南瑗没有那个心思去猜她们姐妹此时此刻会想什么,她扭回了头,这一次,头也不回地上了门口的黄包车。
凯乐门酒店,她还是住的起的。
开了个豪华房间,沈南瑗一进屋,就把自己摔在了宽大的床上。
银霜拎起了箱子,准备帮她收拾衣物。
沈南瑗阻止道:“别麻烦了,只拿出这几天会用的,其余的就搁在箱子里。”
“小姐,不打算在这儿常住?”
“不打算!”
沈南瑗一点也不隐瞒地道。
银霜拧着眉思索了片刻,想到了她和杜家的婚约,又说:“老……嗯,那个沈黎棠都进了监狱,小姐和杜家的婚约是不是也要作罢了?”
“我和杜大少的婚约,不管沈黎棠进不进监狱,都会作罢!”
沈南瑗想了下子道。
还是自己了解自己,她要真逃不了的话,宁可玉碎瓦全。
银霜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决绝,转念一想,这样才是自己了解的她。
银霜没再说什么,只拣了现成要用的东西拿了出来,其余的就原样塞进了房间的大柜子里。
沈南瑗则好好地泡了一个热水澡,看着浴缸里的水哗哗地流光,心里想着,自己这霉运也该走了吧!
她觉得,那个朗华肯定还要来找她。
这才是她选住在凯乐门的原因。
离朗华多近啊!
沈南瑗决定这几日都不出门,就守株待兔。
并没有等多久,不过是晚饭将过的时间。
银霜从猫眼里认出了来的男人,回头跟沈南瑗兴奋道:“小姐!”
沈南瑗早就听见了敲门的声音,她坐在沙发上,点了点头,而后重新拿了个干净的杯子,倒满了水。
银霜拿开了门口的链子,打开门,请朗华进屋。
沈南瑗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那声“朗叔叔”并没有出口,只瞪着一双晶亮的眼睛,朝他看了过去。
朗华似有千言万语一下子哽在了喉间,先前不是没感慨过,也让人仔细地查了,这孩子这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
心里的愧疚与感慨一样多,如今就是全部都重重压在了心口。
沈南瑗指了指沙发,请他坐。
朗华:“你……”这声音沉默太久有些沙哑,他掩饰地咳嗽了一下,“或许我该重新做个自我介绍,我的本名是白昊华,死里逃生后和朗家结下缘分……我是你母亲的哥哥,论辈分,你该唤我一声舅舅。”
沈南瑗却不显得急切,一双明眸湛亮,“不是朗叔叔了么?”
携着小女儿家的促狭之意,仿佛一下就冲淡了其中的坎坷悲情。
朗华怔愣一记,就听她叫了一声‘舅舅’。
他整个人似乎都受到了震颤,“嗳……”
血脉之间的联系无疑是奇妙的,他以为失去了最疼爱的妹妹,失去了最亲近的家人,而今在沈南瑗身上找到了暌违的温情。
那是他失而复得,要好好守着的宝贝。
这一刻,两个人情绪上的内敛仿佛是一脉相承的。
朗华坐在她的对面,深吸了一口气,问她:“我知道你不想嫁给杜聿航,那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我送你去天京可好?或者,你有其他想去的地方也行!只是,白家就剩了你我,我私心里来说,还是希望你能去天京。”
“我愿意在天京呆一段时间。”沈南瑗如此道。
朗华便明白了,他又说:“那就先去天京,你在此住着,什么都不用管,我来安排剩下的事情。”
语速过快,不乏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
沈南瑗点了点头,朗华临抬脚的时间,她叫住了他:“那个朗……舅舅,难吗?”
等到朗华转了身子,她又重复道:“我的意思我的事情要是很难的话,不走明面,我想办法偷偷……”
“不难。”朗华咧了下嘴,“你且放心,舅舅我别的本事没有,但要带走你,即便是杜督军也不敢阻拦。”
沈南瑗的心放进了肚子里,她虽与朗华相见不久,可端他的行事作风,绝不是那种满嘴跑火车的不靠谱。
他既然那么说,不说有十成的把握,也至少有个□□成。
朗华来去匆匆,却解了沈南瑗心里最大的忧虑。
第二日,她去了NY,准备跟匡珍珠和吴娉婷正式告个别。
毕竟这一次,她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出泷城的大门,而不是像上回偷偷摸摸,唯恐旁人发现。
匡珍珠的婚事早就有了转机,匡部长没有再提让她嫁到岭南去的事情。
匡夫人便托娘家四处给匡珍珠寻摸良配。
还别说,并不是没有收获。
听说,这就联系上了匡珍珠小时候见过一回,便恋恋不忘的美人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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