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_后紫【完结】(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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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等到解决了龙家,在那之前,怕是要被怨上了。

  想到这,沈南瑗又叹了口气,仍是放不下朗逸行。其实他有这想法是好的,既然有,自己这么掐灭了似乎也不大对,要不还是跟舅舅说说,兴许那败家子是大器晚成型的呢!

  ——

  夜才刚刚暗影蛰伏,丽都大舞厅灯红酒绿,乐声袅袅传了出来。

  朗逸行在二楼的卡座里,俯瞰下面的舞蹈开场,脚边倒着三四个洋酒瓶子,这是已经灌了不少了。

  可是没醉,还能听到他旁边那俩个叨咕着晚上哪里落脚,要带谁走。

  听得朗逸行满耳朵烦躁,“嘀咕什么呢,喝酒!”

  “喝,那必须得陪三哥喝高兴了!”

  “瞎胡说什么,三哥哪有不高兴!”

  得,两个捣糨糊的。

  朗逸行什么也没说,这套路熟悉得不得了,谁不知道他朗三少好糊弄敷衍。陪吃陪喝陪玩,陪得好就成。

  这是朗逸行打从娘胎里第一次,正视自己的人生,他想做一件正经事,而不是继续背着纨绔子弟的名号,浑噩度日。

  可是……所有的豪言壮志,全都淹没在哗哗的酒液里。

  朗逸行醉醺醺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不醉……不归!”

  “嗳,刚那是孟秋小姐?”

  “我、我要过去要个签名,还要请她喝一杯!”

  “请的人多了去,你算老几哈哈哈!”

  周遭的喧嚣声入耳,朗逸行抬了抬眼皮子,约莫看到不远处有一道曼妙的曲线,反而人的脸晃得模糊不清。孟秋,最近主演了两部朱刚的电影,崭露头角。

  时下的娱乐报非常喜欢用朱刚的评语,说孟秋是这世上少有眼神最澄澈,气质最干净的女子。

  朗逸行虽然贪玩,但不玩女人。这个孟秋的名字,还是因为朋友的缘故在电影上映时送过花篮才有的印象。

  在朗逸行喝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恍惚看到女人朝自己走了过来。

  再然后,就没有了。

  直到电话铃声刺耳响起,朗逸行撑着脑袋炸裂的痛睁开眼,入眼周遭是酒店的标配设施。

  一动,一个女人从床上掉了下去,在她躺过的地方一滩已经变褐色变干的血迹。

  女人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却没再起来。

  朗逸行心咯噔一跳,惊忍着下床走了过去,伸手探向她的鼻息,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死、死了……

  ——

  一线当红影星孟秋死在了悦华酒店。

  听说是被人用烟灰缸砸脑袋,给活活砸死的,顿时引起了轰动。

  好在凶手被当场逮住,直接拘留羁押了。

  沈南瑗昨儿晚上给朗家打过两个电话,找朗华说了说朗逸行那事儿。因为留了心,朗华一直等朗逸行回家,等得太晚当人玩疯才派人去找。找到了悦华酒店。

  然而出事了。

  “有人拍到逸行和孟秋拉拉扯扯去酒店的照片,从照片的角度看,的确很像是逸行强迫人家,但他那两个朋友说,逸行喝了很多酒。”朗华一边走一边和沈南瑗说,两个一块去的警察局。

  “朗逸行喝醉酒不是挺乖的,都能被人随意摆弄。”沈南瑗道。也是见识过朗逸行醉后的。

  “所以,我怀疑其中有鬼。”朗华神情严肃道。

  沈南瑗也顿时想通了他那意思,怕就怕有人知道这点,借此栽赃杀人。能使出这手段的,不作第二人想。

  牢房里,朗逸行穿了单薄白衬衫,邋里邋遢的,整个人都狼狈极了。

  一看到两人立马抓着栏杆激动道,“四叔,我没杀人,南瑗,我真的没有,是他们冤枉我的!”

  还好,还没用刑。但是朗逸行这骄奢淫逸惯的富家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

  “我那朋友能帮我作证的,我真的不记得后面发生的事了。”

  “你那朋友说不打扰你好事,提早走了,现在没人能帮你证明!”沈南瑗冷着脸道。

  朗逸行瞪圆了眼睛,像是不相信。

  “朗逸行,你今年多少岁了,酒肉结交下的朋友,真心也就是在喝酒吃肉当下了。”沈南瑗毫不客气,剖说得厉害。

  沈南瑗眼神凌厉,猛地踹了铁栏杆一脚,是痛恨他的不成器。“就是你的朋友跟警局这边反应,你追求过孟秋。现在你是案发现场的嫌疑人,还有个求爱未遂,激情杀人的犯罪理由,你玩出火了你知道么!”

  朗逸行连忙辩驳:“我根本连认都不认识她,哪来什么追求,最多送过几个花篮,那还是……”后面的话他就说不下去了,那是帮朋友的忙,撑场面去的。

  又是朋友。

  他不敢再抬头,不敢看四叔失望的眼神,也不敢看沈南瑗嘲讽的眼睛。

  朗华从进来就很沉默。

  在沈南瑗一通质问后,反而没再说别的,“把事情原原本本给我说一遍。人要真不是你杀的,我一定把你弄出去。”

  朗逸行怔怔看着他,“四叔……”

  他还以为,自己这回栽这么大一跟头,四叔至少会痛揍他一顿,或者是,自己好求歹求才会愿意帮忙……却没想到四叔会选择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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