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家跟小西家住得很近,小时候,大人都是叫孩子的小名,南方就叫“南南”。有段时间,文小西喜欢叫他的小名,因为在她心里,那是与众不同的且让人自豪的,那是她跟他关系亲密的体现,直到南方跟她说“请叫我周南方,不要叫我南南”。
从那以后,她对南方的感情开始矛盾,一边喜欢一边畏惧,一边克制不住的想要接近,一边害怕她又做出什么举动惹他厌烦,诚惶诚恐战战兢兢的小心争取着一点点和他在一起的机会。
“不是……我并没有讨厌过你,我只是,怕她误会。”他说了实话。
文小西努力跟他表现亲密关系好的时候,已经是初中了,那个时候无论男孩女孩,都极为敏感,他一门心思都在言叙身上,生怕文小西这样的举动让言叙误会什么,因此他做出那样的行为。现在想想,文小西似乎从那个时候起,在他面前就格外拘束。
“我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南方点点头。
“如果……”
那窜上心口的一股气最终还是泄了,她咬了咬嘴唇:“你真的不在我家吃晚饭么?”
“不了,我爸在等我。”
“嗯。”文小西点点头。
南方转身出去了,文小西看着没下完的那盘棋发呆。
如果没有言叙,他会喜欢她吗?
可是这个问题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如果是成立的,假如有成立的“如果”,那它就不是如果了,而是事实。
不讨厌她,从来没有讨厌过她。
这样的一个结果,已经足够满足她了。
第 9 章
接下来的几天有点闲得慌,在家没什么事情可做,她一向懒散,小时候还做一些家务活,渐渐大了,妈妈觉得女孩子干那么多家务会磨糙了手,便什么都不让她干。
她翻出小说来读,她从学校带回来一本小说,叫做《荆棘鸟》,足有五百多页,据说这是考林·麦卡洛一生的一个神话,她原先是学医的,业余时间才写作,写来自娱自乐,可是后来《荆棘鸟》轰动一时,她便弃医从文专职写小说,虽然后来又写了好多部小说但是却无一可以超过这本《荆棘鸟》。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界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蛮荒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
文小西看着篇首这段题记,心想,这难道不是说的作者自己?这不就是对她一生创作现象的最好描述吗?
文小西看小说有个很不好的习惯:拿的起,放不下。她一旦打开一部小说,除非不是自己喜欢的题材,否则就没完没了没日没夜,白天看,晚上看,吃饭上厕所也要看,走哪带哪,书不离手。最夸张的时候是熬夜通宵看,直到看完为止,一般再厚的书,她也最多三四天就搞定。
小说看完了,她又无聊起来,在家翻箱倒柜的翻看以前初中高中时留下的东西,有很多本日记,收在一个小盒子里,她拿出来看,每一页都是关于南方的,细细记录着关于他的一点一滴,第一本是初二时候写的,那时候南方要去参加数学竞赛,她悄悄将一张纸条塞进了他的英语作业本,于是有了第一篇日记。后来每个学期一本,不一定是每天都有写,只是有些想要记录下来的瞬间,便用一只水笔细细铺洒在上面。从最初的悸动,到后来看似无意的小心接触,再到后来体味到他喜欢言叙时的矛盾与无措,以及认真放手的缓慢过程……那不仅是她青春期无疾而终的一段暗恋,也是她的成长。
她轻轻对自己说:“文小西,下一个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不要再走这样的路,义无反顾一点,好不好?”
文小西看着一页页密密麻麻的字,忽然噗嗤笑出来,果然字很丑。
真的很丑。
她将日记本收起来,给言叙打电话,问她去不去市里。
那边言叙“哎”了一声,继续说道:“正无聊呢,看电视看得眼睛疼,我给夏乔打电话。”
文小西挂了电话,穿了羽绒服下楼跟妈妈打了招呼,便出门去了,她家这个小地方,只有市里有一家像样的书店,能买到像样的字帖。
文小西到的时候,夏乔和言叙已经在等她了,三个人汇合。
“先去趟书店,剩下时间你们安排。”文小西喜欢先办正事,目标明确。
到了书店,她去艺术区挑选字帖,夏乔和言叙在小说区看小说。
都是些小学生初中生字帖,什么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初中生好词好句之类的,什么田英章、司马彦,描红形式居多,上面一层半透明的白纸,覆在字上面描,不适合她现在练习,而且,字也太规整,不是她喜欢的字体。最后终于在成堆的字帖下面找到一本荆霄鹏的,前面是两个范字,后面是空格,正好合适她模仿,字也活泼些,不像印刷体,刚柔并济,还不错,于是挑了两本楷书一本行书买下了,够她消磨完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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