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要用什么心态来给原来的冉九离背锅。
忧愁啊,想她九离什么时候可以不用过的这么憋屈,现在的日子真是太费脑子了。
冉季风看着突然间一举一动越加像妻子终以璇的女儿,拿着那小小的鱼纹玉佩若有所思。
九离是顾不得冉季风从爱福两人口中知道自己一直以为的天真闺女,竟然也与他自己一样,是个芝麻馅儿的时候,是什么感受了。
她是真的很累,这几天身体恢复的有些快,但是消耗的也很快。
慢慢的,她才知道只有躺着睡觉这一途径,才是让身体达到最佳状态的最好选择。
得亏她前几天还想着自出走走,或者多吃点好的补补身体,要不然,照现在这么惊人的速度恢复下去,她觉得自己一天到晚想睡觉。
就在她为这件事情烦恼不已的时候,一天晚上,郁轩醉醺醺的打着酒嗝儿,手里已经从那深沉的羽扇,换成了骚包的折扇。
上面的珠宝闪闪发光。
摇头晃脑的对九离说:“九离啊,前日里,你离开的太匆忙,有些事情忘了告诉你,你已经是咱们地府的差役,在此期间,还会对你有一些特别照顾。”
说着,九离隐约间好像听到孟婆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人跑哪里去了?这酒才喝了一半。”
果然,郁轩好像也听见了这声音,对着九离一挥手,鬼影就没了。
第7章 胡萝卜
于是九离终于知道了目前她这种状况,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躺着啥也不做,在梦中身体会自然恢复。
这就是判官郁轩给她的一点员工福利。虽然很鸡肋,但是郁轩也说过,这只是暂时的,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
等现在的身体恢复正常以后,在凡间时,她会拥有比前世更高深的武学。至于回到地府,该有的自然也会有。
这些都是不需要她重新刻苦修炼的,对于这点,九离表示很满意。
等九离一觉醒来,外面已经黄昏。
在她睁开眼的时候,就发觉屋子里有人,还不止一个,房顶的加上屋子里,至少有五人,想来也是她身体技能恢复的功劳。
晃晃脑袋,慢吞吞的爬起来。
果然,冉季风也听到动静,第一次没有立刻走到自己宝贝女儿身边。而是用他深邃的眼眸一动不动的盯着九离。
九离也不在乎,继续翻身下床,弯腰穿鞋,然后仔细整理衣服。
这尚书府里的任何人都会怕冉季风现在的目光,甚至在他这种目光下节节败退。
九离呢?
当然是无所谓,在她接受了自己已经有近千年的记忆后,她是真对冉季风这种打量一点都提不起兴趣。
要说现在的衣服,相比她以前经历过的一世,已经精简太多了。想那世时,稍微有地位的人家。
穿衣服都要至少两个下人服侍。这并不是主人家诚心摆谱,而是没有两个下人的帮助,单独一人,是没有办法把层层叠叠将近二十层的衣服,全部有条不紊的穿在自己身上的。
万一穿错衣服,那是会被当成笑话,让人嘲笑一辈子的。甚至整个家族的人,都会让人嘲讽不知礼数。
相对现在来说,那时对这些细枝末节的讲究,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冉季风看九离在他的注视下,将一切都收拾妥当以后,眨眨眼,忽然间上前。
一把抱起九离,大步往外。
九离有些懵,心想:这便宜爹也不像会被这么点事情刺激到的人呀。
当然了,九离懒得问,因为她能真切的感受到冉季风的愉悦。反正她现在是冉季风和她那死去的娘留下的唯一的闺女,想来冉季风也不会真的拿她怎么样。
等冉季风抱着女儿走出府门时,外间已经有人将冉季风的宝马胡萝卜带出来等在那里,后面还有十人的护卫,个个穿着尚书府的家丁衣服,手握横刀,骑在马上。
胡萝卜是匹纯种的宝马,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全部要归功于冉九离。
当时冉九离看见皇上赏赐给冉季风的这匹马很是开心,看它全身黝黑,只头部一块雪白,那雪白的形状像极了一块软绵绵的云朵。
连着一起送来的马奴说,这宝马因着那块白毛,得名觅云。这名字还是三王爷给起的呢。
三王爷是谁?那可是本朝王爷里最有文采的一个了,在士林中也很能说的上话。
但谁让冉家小公子非要说那块雪白,像极了一根胡萝卜,于是,这觅云宝马,自此就有了胡萝卜这个新名字。
并且在安居在冉家的马厩。
虽然大家刚开始对胡萝卜这名字很是看不上眼,但是时间久了,就觉得这个名字无比亲切。
现在怕是少有人能记得胡萝卜的原名了,一个个胡萝卜唤的开心着呢。
九离看着眼前的场景,就知道冉季风应该是早就准备要出门了。
只是出门前,临时决定要带上她。
九离被冉季风抱着坐在马上,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百味楼,所过这处,引起一阵骚动。
照九离的猜测,冉季风这么高调的出行,应该和他近日的行动有关,想来是又触及到了哪一部分人的利益。
才如此防范的吧。
这还只是明面上的,暗地里,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跟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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