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馥紧张地手心都在冒汗,她将双手放在自己口袋里,点点头,说:“好的。”
可天知道,前一天晚上她分明到倒背如流的两篇文章,真的到了莫炀的面前时,却怎么都开不了口。
林馥馥不敢当众大声朗读或者演讲,她试过很多次的。
这不是针对莫炀,虽然她的确爱慕他很长一段时间。可以的话,她很想在他面前表现地十全十美。
她的紧张和不自信是长年累月形成,是心理上的小小障碍。
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不敢在课堂上发言,不敢去找老师请教问题。一直到莫炀每个下午的陪伴,帮着她度过心里上的这道难关。
他鼓励她,让她大声朗读,让她放开自己。
孜孜不倦。
林馥馥起初做不到,真做不到。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她也忘了自己第一次开口在莫炀面前大声朗读是什么时候。
只知道,她的英语成绩开始提升,从70分到90分,再到100多分。
她也慢慢地敢在课堂上发言,对话,朗诵。
那段时间持续的并不十分久,事实上,也只有两个月,也是他们唯一有交集的两个月。
林馥馥知道的,莫炀不可能永远放学后给她辅导英语。
她以为这会是两个人关系的转折点,不想,却变成了分水岭。往后的日子,他越来越忙,她能和他说话的机会越来越少。
再到后来,林馥馥大学的专业原因,也需要做一些课堂主持练习,她都会想到那个时候莫炀的鼓励和引导。
回想起来,她的人生到现在,似乎有一半都是和莫炀有关。
张恒听完林馥馥这点学生时代的事情,不由的有些小小感慨。
几乎是从林馥馥刚进公司不久就是他在带着她实习,转眼也已经三年过去。在他的眼里,一直觉得林馥馥是个长不大的小朋友,不喜欢与人说话,也不太善交流。现在才忽然惊觉,她是个极其敏感的人。
敏感的人,本身是因为自己的弱小,不自信。
而最近林馥馥所要面对工作上的转折和心理上的变化,会让她更加没有安全感。
张恒动手给林馥馥舀了一碗汤,“喝点,开开胃。”
林馥馥接过,道了声谢谢。
林馥馥和张恒分别的时候已经将近九点。
她的车其实也要送去修理,不过实在是时间已经太晚,所以就开回了家里,待明天再处理。
回到家不免又被父母还有那个让人讨厌的哥哥抓住一顿盘问,继而她再上楼收拾准备睡觉。
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的,已经十二点了。
林馥馥躺在床上,想到莫炀今晚会回来,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点开微博,关于莫炀的热搜还高高挂在上面。与他相关的,自然是这次事件的女主角苏忆云。
苏忆云今年不过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是新生代演员里最有灵气的,小小年纪便拿下国际影后桂冠,演技也颜值并存,也是莫炀这次自导电影《战墨》的女主角。
早前林馥馥就看过苏忆云的相关资料,不免也感叹苏忆云的美丽,她就像是落入凡间的精灵,不染一丝烟火气息。林馥馥不能免俗地嫉妒。
= = =
已到入秋的烽市,气温来了个天翻地覆的转变。到了夜晚,冷空气席卷心头。
莫炀到林馥馥家门口的时候是一点四十五分。
而明天一大早,他还要继续飞到北京去参加节目的录制。朱嘉上打了个哈切,虽然困意满满,但他还要保持清醒。
莫炀穿得不算单薄,是今天录制节目的那套装扮。纯黑色的套头卫衣,几乎与夜晚融为一体。原本的发型早已经被他用手拨乱,看起来倒有几分凌乱的美感,不像是嘻哈风,看起来倒是有些颓废感。
只穿了一件短袖的助理朱嘉上从车上下来,咒骂了一声,“真他喵的冷啊。”
他正嚼完一颗槟榔,嘴里是薄荷带来的凉飕飕感觉,牙齿都好像要打颤,连忙又重新上了车,这下瞌睡虫算是全部跑光。
今年的冷空气似乎比往年都提早了些。
莫炀下了车,无意间看到不远处的那辆白色小polo旁边,有些意外前面的保险杠撞得面目全非。
这辆车是林馥馥的,莫炀知道,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一向是小心谨慎的林馥馥,会有什么事情让她如此分神。
凌晨的夜晚,夜晚萧条的街道,冷风呼呼地吹。
他抬起头,看着眼前那亮的那一块小方格。
想到这里有一个人让他心心念念的人,心里就是一阵阵的暖意。他特地赶回来,就是想把事情跟她说清楚,有些事情电话里是说不清的。
他靠在车旁低下头,掏出烟盒点了根烟。烟点在手上,他只抽了几口便没有再抽。
烟雾迷蒙,他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放在裤兜里。因为形象的原因,他从未在公众面前抽过烟,可这不代表他不会抽烟。
烟这种东西莫炀这两年碰地不多,朱嘉上刚当他助理的那会儿他瘾最重。但作为一个偶像,莫炀是被勒令禁止在公共场合抽烟的。所以,也就是朱嘉上能够见到莫炀两指夹着烟的姿势。
有一次朱嘉上和莫炀一块儿在厕所抽烟,朱嘉上见莫炀这老练的样子,话匣子打开:“我初三的时候学会的抽烟,那时候感觉难抽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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