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_花啾【完结+番外】(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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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身后有一条尾巴,这会儿肯定转成了大风车,他等待着林馥馥来撸毛。

  知道林馥馥喜欢吃蔬菜,莫炀多放了一些萝卜丝黄瓜丝和豆芽。炸酱面刚端上来的时候,卖相极好。

  林馥馥也是满心的期待,看着就让人特别有食欲。

  右手受伤后,林馥馥只能用左手吃饭。她此前没有用左手拿筷子的习惯,所以吃饭也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见她现在不方便用左手拿筷子,于是莫炀动手夹了一口面喂她:“来,尝尝。”

  林馥馥有些羞,但还是张嘴尝了一口。

  吃了炸酱面之后,林馥馥才发现莫炀真不是说说而已,他做的酱料是真的很好吃。林馥馥还记得以前莫炀妈妈做的那个炸酱面的味道,其实是和这个味道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她很久没有吃过还是现在肚子实在饿,总觉得莫炀做的这份最特别。

  林馥馥伸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奖:“真好吃。”

  莫炀满意地微微笑着,心里竟然比得了金曲奖还要开心。

  突然想到什么,林馥馥问莫炀:“你吃炸酱面的时候会吃大蒜吗?”

  莫炀抬眼,“大蒜?”

  林馥馥说:“我哥说吃面的时候就大蒜味道一级棒。”

  莫炀皱眉,“哦,我不这么认为。”

  大蒜和生姜的味道他都不喜欢,尤其想到味道重的东西吃下去之后,莫炀眉头加深,林疆疆这个变态居然会喜欢这种滋味?

  林馥馥见莫炀这样一脸排斥的表情,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想来也就只有林疆疆这个奇葩,每次吃面条的时候“滋遛滋遛”恨不得整个大街都听到他在嘬面条。

  两人对坐在圆桌上,一人一碗炸酱面,旁边还有一杯蜂蜜柚子水。

  相较起来,莫炀是真的很斯文。别看他看起来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其实做起事情来比谁都要细致一些,在饭桌上也是,他低着头吃东西时不爱喜欢说话。

  林馥馥左手不方便用筷子吃面条,索性就用叉子。

  晚上八点多,其实正是万家灯火时。

  莫炀和林馥馥面对面坐着吃着最简单家常的面条,心里竟然有种家的温暖。

  其实自从莫炀上了小学之后,他的课余生活就不太多了。莫炀的妈妈于芳芳是个非常要强的现代女性,但是为了莫炀,她愿意放弃工作专心在家培养这个儿子。

  当年于芳芳和莫易云是同一所高等院校毕业,两人毕业之后又进入同一家上市公司,相知相爱并且结婚生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于芳芳在职场上的能力是要比莫易云要强很多的。但是因为怀孕生子,于芳芳失去了在职场上的很多机会,这个机会里包括升职成为部门经理。

  整个社会对于女性的包容总是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不论是二十多年前还是二十多年后。二十多年前的于芳芳在职场上面临过的问题,也正是当代女性所要面临的。

  当年于芳芳产假结束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时,才发现早已经有人顶替了她的位置。即便她当时的能力的确有目共睹,但公司里并不缺她这么一个女人。年轻者后来居上,同龄者相互排挤,于是于芳芳愤恨离职。

  离职之后的于芳芳专心在家带孩子,她相信自己能够将莫炀培养成一个出色的孩子。于是那么多年,莫炀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填补了于芳芳在职场上空虚的心态。

  几乎是从莫炀婴幼儿时代就被莫母严格规划,何时学习走路,何时学习自己吃饭。

  从小别的小朋友在玩玩具,莫炀则在背诵唐诗三百首。别的小朋友在玩捉迷藏,莫炀则要学习绘画。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莫炀已经开始学习钢琴,他曾经哭着反抗,但被莫母关在家门口一天一夜。

  于芳芳对莫炀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其实当时的莫炀并不是十分懂这两句话深刻的含义,但他知道,如果他不按照妈妈规划的来做,那么他就会饿肚子,就会被遗弃在门外。

  外人看似是个天才的莫炀,他所付出的努力远比别人想象的要多的多。

  从学生时代起,莫炀从未睡过一天懒觉。

  乃至现在在娱乐圈,他也从未有过喘息的机会。

  但没有人听过莫炀抱怨,他也从不埋怨。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似乎他天生就该为此而活。

  直到,莫炀在那个秋天里遇到了林馥馥。

  林馥馥的生活远比莫炀简单的多,她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对子女的要求便是健康长大就好。林馥馥总是喜欢在早餐店里发呆,她好像怎么都睡不够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林馥馥,却让莫炀渐渐地挪不开不光。

  莫炀也以为他们两个人会在不同的轨道里前行,可不知不觉,他总是会下意识地在意这个邻居。

  她起床了吗?

  她又要迟到了吗?

  她写作业了吗?

  她又碰到难题了吗?

  她走过来了,她会和他打个招呼吗?

  她的一切与他无关,她走过他的身边,眉也未抬。

  = = =

  炸酱面刚一吃完,林馥馥的手机就响起,是妈妈薛白梅打来的,问她现在在哪儿。

  林馥馥心虚回答:“在一个朋友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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