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琳牵着大山走了进来,一看到狗儿,芸娘便有些坐不住了,飞快冲上前,将它抱在怀里,咯咯笑个不停。
汴州下第一场雪时,瞿易终于带着瞿氏搬进小院中,他身板结实,又十分年轻,力气比福叔还大,往日需要二人合力才能抬出来的瓷瓮,他独自一人就能搬动,游刃有余的模样让人瞠目结舌。
桓母见他这般能干,跟卓琏商量一番,决定每月给瞿易四两银子当月钱,比普通长工高了不少,多劳多得本就在情理之中,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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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从瞿氏手里拿到方子,卓孝同不免有些气馁,但他能将酒坊经营到如日中天的程度,心性自然不差,颓唐不久便恢复如常,现在拉着樊兰的手,语气温和说: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将军府有一种家酿,名为地黄仙酒,主料生地,再辅以其它药材,酿造出的酒水不止滋味醇厚适口,还有滋阴壮阳的功效,只是那配方难寻,不知夫人是否知晓?”
樊兰做梦也没想到,卓孝同会把主意打在她娘家头上,家酿乃是各府的不传之秘,要是被人发现的话,她的脸往哪儿搁?
“我不清楚。”妇人板起脸拒绝。
“夫人,你可是卓家酒坊的老板娘,难道要眼睁睁看着清风啸被清无底压垮吗?为夫知道你害怕什么,无非就是不想让将军府的人发现而已。他们酿造时用的是普通清酒,咱们换成豆酒,口感便大不相同了,再改个名字,只要你我不说,没有谁会发现……”
卓孝同拉着她的手,眼神中透着浓浓恳求,这副示弱的模样格外罕见,樊兰又非铁石心肠的人,一时间不免有些心软。
“就算夫人不在乎酒坊的生意,也得为玉锦考虑考虑,地黄仙酒的配方即便珍贵,却只是一件死物,哪有活生生的人来得重要?”
两手不断搅动着锦帕,樊兰丰腴的面庞上满是为难,额间都渗出细汗,思量了许久才咬牙道:“就依你吧。”
闻言,卓孝同满意地笑了笑,将保养得宜的妇人搂进怀里,贴在她耳边不住口地说着甜言蜜语,没过几时,樊兰眉眼处的忧色就被羞意取代。
近来卓家酒楼里卖得最好的酒水并非清风啸,而是一种名为逢春露的配制酒。
此种酒水味道辛辣,甫一入喉便能尝到草药的苦涩,细细品鉴又会辨出蜂蜜的余味,尤为爽滑,喝过的客人都赞不绝口。
且逢春露最妙的不止是清光滑辣四点,还包括它的颜色,呈现出一种令人迷醉的浅金,在一众竹叶色的清酒中脱颖而出。
可惜美酒的价值不菲,一升卖到了五百文的高价,普通百姓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银钱,也没有机会品尝。
这天晌午,费年拎着一瓶逢春露来到桓家,他甫一走进来,卓琏便瞧见了男人手上玉色的瓷瓶,瓶身上没有花纹,显得素净淡雅,想来这种包装也是此物的噱头之一。
“小老板,我买了一瓶逢春露,你尝尝味道如何?”
卓琏也不客气,接过在寒风中冻得冰凉的瓷瓶,放在温水中烫了片刻,药香伴随着酒香逸散开来,还有一股熟悉的味道。
原本她都将酒杯摆在面前了,这会儿又将杯盏放回原处,压低声音问:“这逢春露莫不是有壮阳的效用?”
饶是费年见过世面,闻得此言,那张胖脸上也露出淡淡尴尬之色,他咂咂嘴,一边点头一边问:“小老板可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最近卓家酒坊的男客简直络绎不绝,酒楼厅堂中都坐不下了,为的就是这瓶中之物。”
卓琏不由摇头,“酒水虽对命门之火有益,却不可过量。”
“此话怎讲?”费年凑到近前,眼底尽是好奇。
女人突然坐直身子,腰背挺得笔直,勾了勾唇说:“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嗅觉灵敏,又精通酿酒,这逢春露不必尝,都觉得那股浓郁的药味儿冲鼻子。”
“它用了何种药材?”
柔腻指腹自瓶身划过,卓琏幽幽道:“不知费老板可知晓附子这味药?生附子有剧毒,经过炮制后毒性便会减弱,但却不可能完全消失,若入药的话,每次必须少食,且不能连服,以免身体承受不住药性。如今卓孝同以附子酿酒,竟然还取了逢春露的名字,为了补肾壮阳的功效,想必不少男子会将此物奉为圣品,日日不断,这样的话,离送命也不远了……”
瓷瓶在水中浸过,已经沾染了几分热度,女人放在手心把玩,心里却忍不住喟叹一声。
说起来,就算卓琏嗅觉灵敏,想要确认酒水的配方,必须仔细品鉴才有可能。
之所以断定逢春露中有附子,是因为她曾在北平见过同样的药酒,当时饮用的人不在少数,中毒者也多不胜数,没想到李小姐竟然将这种药酒写进了话本中,才让她毫不费力地猜了出来。
费年喉结滑动了下,想起自己来之前喝了不少的逢春露,他浑身紧绷,忍不住舔了舔唇,问:
“那我不会出问题吧?”
“费老板放心便是,少量附子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损害,更何况卓孝同的性情极为谨慎,他敢用这味药当原料,酿酒时绝对是炮制熟了的,否则一毒一个准,卓家酒坊恐怕早就闭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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