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上小袄走到隔壁,丹绫只当没看见瞿氏通红的双眼,轻声道,“伯母,咱们能不能不搬啊?如今积雪未融、滴水成冰,正是难熬的时候,我跟瞿大哥都不怕吃苦,但您却不能不顾小孙子啊……”
这回瞿氏是铁了心了,扫都不扫丹绫一眼,冷冷开口:“这孩子随你,并不畏寒,当初大冷的天都能在街面跪上半日,现在仅不过是换一处居住,他受得住。”
闻言,丹绫深感委屈,偏偏又没法辩解,只能憋了满肚子的火气,折身回到房中歇息。
京城繁华,外乡人不计其数,瞿易找了整整三天,才找到合适的宅院。这院子又破又小,位置还偏远,清早起来,须得走上半个时辰方能到达酒坊。看着那灰黄斑驳的墙皮,丹绫眼前一黑,险些没厥过去。
“瞿大哥,你为何这般狠心,就让我跟孩子住在这种地方?”女人双眼含泪,两手捂着平坦的小腹,显得越发娇怯可怜。
只可惜瞿易被她摆过一道,自然不会在同样的地方摔倒两次,此刻冷着脸,指着大门的方向,“若你不愿意住在这里,大可以离开,我绝不阻拦。”
“你、你简直不是人!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骨肉,要是流落街头的话,哪还有活路可言?”
听到女人娇柔的呜咽声,瞿易烦躁极了,快步离开此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
转眼又过了小半月,卓琏左腿上的伤势几乎痊愈,行动已经无碍。在此期间,桓慎找了两名军汉,将人带到店里,让他们帮忙做活儿。
普通兵丁的武功虽不算高强,但浑身力气委实不小,若不是在战场上受了伤,留了暗疾,老家的田地早就让别人占了,杨武、池忠也不至于离开军营,留在京城里讨生活。
这日刚好是个晴天,满地白雪,却无刺骨寒风,街面上的行人也多了。
杨武、池忠在店门口搭好了炉子,不住往里添柴,没过多久就暖和了些。
周围的百姓看到这一幕,再打量着挂在上头的牌匾,不由嘀咕着,“这地方竟又开店了,不如咱们打个赌,看看这家能坚持多久,三个月?两个月?不会连一个月都不到吧?”油头粉面的男人边搓手边笑闹,眼底的恶意明显极了。
“谁知道能坚持多久?姓李的还特地买了胡姬,一个个乳肥臀圆,勾人极了,现在不还是灰溜溜滚回老家了?京城居而不易,哪是什么乡巴佬都能站得住脚的?”说话的青年眼底带着一丝不屑,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自然看不上这些外来户。
卓琏身体刚好,却不能搬重物,桓母攥着她的腕子,让儿媳在前堂歇息,等炉子烧热,外面没那么冷了,才肯将人放出门。
瞿氏母子也在酒坊中做工,这会儿瞿氏端着一只木盆,里面放着白花花的肥膘,随着中年妇人的脚步颤了一下又一下,仅看一眼都觉得腻歪,围观的百姓纷纷撇嘴,认定这新开的桓家酒肆是在故弄玄虚。
瞿易跟在义母身后,怀里抱着两只瓷瓮,里面装的都是清无底,一坛三斗,两坛就是十八两银子,当真不是什么小数目,因此他也不敢托大,动作轻缓地将酒坛放在地上,随后便见卓氏快步走来,抬手把红封撕去,将淡绿色的酒水倒入烧热的大锅里。
锅体滚烫,让酒液霎时间蒸发开来,浓郁的香气不住翻涌,席卷了所有人的心神。百姓们面上的讥嘲早已消失不见,徒留震惊,而卓琏的动作依旧未停,将白生生的羯羊肉倒进锅里,用铲子不住搅拌。
羊羔的油脂融入到香醇芳烈的美酒中,脂香倍增,却丝毫不觉油腻,反而让人垂涎欲滴,不住吞咽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截肪醉骨荐馨香——陈造
羔儿酒又叫羊羔酒,宋朝人经常喝,出自《酒经》
第45章
要是换成烈日炎炎的夏天, 雪花肉膏可没这么容易凝结,但如今寒风凛冽, 瓷盒中的脂膏转眼之间便结成块状,卓琏想着两位皇子还在包厢中,便让福叔将物什切成薄片, 铺在杯底, 直接送了进来。
九皇子好奇心颇重, 望着呈现出淡粉色的膏片,即使未曾触碰, 也能猜到触感究竟有多绵密顺滑,他笑问道:“这是何物?”
卓琏弯着腰, 依次把杯盏放在桌面,语气温和地解释, “这是雪花肉膏, 以羊腿上的精肉为主料,再搭配羊骨髓、肾窠脂以及龙脑香,几种原料混合均匀后,再以温酒浸泡, 脂香浓郁, 味道醇厚, 公子可要试试?”
爱酒之人大都对美酒没有什么抵抗力,九皇子也不例外,这会儿他虽稳稳坐在木椅上,心神却早已飘散, 直勾勾的盯着卓氏的动作,见她拿起装满清无底的瓷瓶,将色泽清亮的液体倒进杯盏中,身子不由往前倾。
温酒的热度融化了雪花肉膏,一股香醇的味道涌入鼻前,的确让人十分垂涎。桓慎身为侍卫,职责便是护卫皇子,即便他对卓琏再是信任,也不能将自己该尽的责任视同儿戏。
眼见九皇子伸手欲要接过杯盏,他突然站起身,低声道:“公子,先让属下尝尝吧。”
闻得此言,卓琏这才想起皇家的规矩究竟有多森严,她抬头看着桓慎,杏眼中满是感激之色,将瓷盏放在男子粗砺的掌心上,也不知是怎么回事,竟无意间碰到了那处温热的肌肤,阵阵酥麻从接触的地方蔓延开来,她心里一震,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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