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好好知道庄见明这是要腾出手来解决家事,哪里还会不识趣地继续在这里杵着,只得乖乖应允了,心里对庄氏父子暗暗多了几分好感,遇到丑事不想着藏着掖着,反倒勇敢地道歉面对,哪怕要受到严惩的是自己的血亲,也绝不姑息,还真有几分血性。
难怪刘大力对庄家人刮目相看,把宝全押在他们身上,果然没看错人。
离开庄家的刘好好暗暗松了一口气,可想到马上要住进庄立军家,面对苏素云的臭脸和庄立红的挑衅,又有一种刚出狼窟又入虎穴的感觉,虽然她不惧那些人的小伎俩,但是庄家上下那种压抑的气氛还是很影响人心情的。
庄立军敏锐地察觉到她的情绪,一脸抱歉,“对不起,害你受累了。”
他在庄家只生活了十几年,除了小时候那段不懂事的时光,基本上就是保持着一副超然物外的态度,不理会家里种种复杂的事情,饶是如此这个家还是让他感到压抑了,又何况是心绪比一般人还要敏感的刘好好。
“别成天把别人的错往自己身上揽,又不是你的错,该道歉的人不道歉,你替他们道歉算什么?”刘好好豪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个瘦瘦弱弱的女孩子做出这么豪爽的动作,违和得让人有些想笑,庄立军的唇角微勾,他们两人独处的时候,不止是她变得活泼了,就连他也心情格外舒畅。
等他们结婚后,绝对不能让她和这些“长辈”一块儿住,无论是宋奶奶,还是他亲妈,没有一个是好相处的,要真让他们住在一起,她非得受气不可。
第二百三十四章 姑娘
“走吧,我带你去到处转转。”庄立军推出了一辆自行车,一改往日的严肃拘谨,想到这段时间可以和她住在同一屋檐下,就兴奋得一脸神采飞扬,看上去竟年轻了不少。
刘好好看着这个长得极好的男人,可以想象得出几年前,他是一个多么阳光肆意的大院少年,就像她看过的那些老电影中的美少年一样,在灿烂的阳光下穿着白衬衫,骑着单车……
那是属于他的青春,也是属于这个年代的青春,纯粹而热烈。
庄立军一回头就看到她在望着他笑,带着毫不掩饰的欣赏,心跳不由地漏了一拍,随即又加速跳动了起来。
她明明穿的是最普通的土布衣裳,扎着两条寻常的马尾辫,看起来似乎是个普通的村姑,可是她的眼睛那么美,那么亮,一下子就望到了他的心里面。
美人在骨不在皮,他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了这句话,她的美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从容优雅,这种美,美在灵魂,美在气质,掩盖了她外表的平凡瘦弱,让人望之可亲可爱,为之神往,不能自拔。
自己有多幸运能够在最好的年华遇见她,能够拥有她这样好的未婚妻。
看着她楚楚微笑的样子,他突然觉得就算最后无法感动她,不能娶她为妻,永远陪在她身边做一个“好朋友”,只要她高兴,他也心甘情愿了。
一对年轻的男女俩俩相望本来是十分美好的画面,可落在有的人眼里就没那么美好了。
“立军哥,你回来了?”一个穿着碎花的确良衬衫,外罩一件大红色薄毛衣的年轻姑娘大声喊道。
庄立军和刘好好这才回过神来,刘好好一脸玩味地看着这个满眼爱慕地望着庄立军的年轻姑娘。
庄立军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勉强朝姑娘微微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可那姑娘却不甘心,穿着小皮鞋噔噔噔地跑过来,“立军哥,我是爱红啊,你不认识我了?”
“我知道。”庄立军莫名其妙地看着她,都是一个大院的,她成天和妹妹庄立红玩在一块儿,在他面前出现的机会还挺多的,他又没有失忆,怎么可能不认识她。
“那你为什么不理我?”姑娘看上去挺直爽的,还带了一丝泼辣娇憨,单论长相比刘好好要胜上几分,再加上她这一身时兴的打扮,更显得刘好好老土了,所以她年轻的脸上写满了自信。
庄立军却很无语,虽然认识,可他们又不熟,她莫名其妙地上来攀交情是什么意思?
“我还有事,先走了。”庄立军端着那张生人勿近的严肃脸,朝她略一点头后就对刘好好说,“走,你先上车坐好。”
“她就是庄爷爷硬塞给你的那个乡下村姑?”陶爱红不依不饶地一把拉住庄立军,挑衅地看着刘好好。
庄立军立刻皱起了眉头,将胳膊从她手里用力抽了回来,“她是我的未婚妻刘好好,你说话放尊重一点。”
“怎么不尊重啦?她就是乡下来的,还什么未婚妻,凭什么啊?就她这副土里吧唧的样子,庄爷爷和庄伯伯怎么可以这么对你!苏婶都说了,她配不上你!”
陶爱红很为庄立军打抱不平,她是父母的独女,是真正的掌上明珠,平时被娇宠得十分任性,加上自小就崇拜喜欢庄立军,立志要嫁给他,现在被刘好好截了胡,她能甘心才怪,仗着家里的宠爱,口无遮拦乱喷。
刘好好笑吟吟地站在一边,并不因为陶爱红的羞辱而愤怒,反倒颇有兴致地看着庄立军处理自己的爱慕者,平心而论这姑娘长相不错,和庄立军又门当户对,如果没有她这一杆子的事儿,说不定人家还真能成了,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她和庄立军的这桩婚约,还是坏人姻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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