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阿婆碎碎念了许久,仍将一枚可以打开巫族结界的钥匙挂在了我的颈子上。我想,她是希望我回来的,因为我是她喜欢的女孩。
出了巫族,我心中的激动是可想而知的,世界在以美妙的方式向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门,我走出深林,穿过沙海,途径昆仑山脉,向东行去。
独苏山上少树木多河流,四处怪石嶙峋,杂草遍布。置身其中仿佛身处一碧绿的高台,没有树木遮挡视线,我只要轻轻踮起脚尖,便可以看到山下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独自一人在四荒中游荡的累了,便在独苏山上落了脚。我喜欢在独苏山上看日出日落,观月圆月缺。
那天清晨,独苏山上的日出别样的美,一轮红日在东天升起,四周缠绵厚重的阴云被染成血样的红色。比起霞光万里,我更喜欢这种血色缠绵的美景。
我盯着那片天空看了许久,会不会有人从那片阴云中掉落?是神仙吗?是他的血染红了重云吗?我在心中悄悄嘀咕道。
许是我想看神仙长的是什么样子,想的有些疯魔了。在那东方的山坳里果真躺着一个人,一个姿容俊美的年轻男子。
“你好,你是谁?为什么躺在这里?”我温言笑道。
他微抬眼眸,眼神凌厉的看了我一眼。我被他眼中那懵懂的厉色打动,遂“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你也是走丢了,迷路了,对不对?你身上的衣衫手感真好,我喜欢。你叫什么名字?”我对这个被自己捡到的人很有好感。
他的笑是时间最美的凝聚,打破了一种叫做孤独的东西。我喜欢和他说话,喜欢看他舞剑的样子。
“我叫子合,你若是能够救我,我用两年的时间陪伴你。”他见我对他没有恶意,便许诺道。
“你的条件很让我心动,我游历四荒未曾行过一件善事,今天心情好,正想做一件善事,上天便将你送到我的家门口。只是两年的时间太短,用你的余生陪伴我,好吗?”我戏虐道。
“好。”男子声音冰冷道。
“哦,对了,不要告诉我你是一个神仙,否则我会剔了你的仙骨,将你锁在独苏山上陪伴我看日出日落。”我警告道。
“子合求之不得。”我开了如此荒唐的玩笑,子合不仅没有生气,说话的语气也不再似先前那般冰冷。
他玄色的衣衫下,掩盖着精壮的腰身。可是在他的前胸处,却有一个冒着血的大窟窿,皮肉外翻,血水将窟窿四周的皮肉洗涮成苍白的颜色。
难怪他会躺在山坳里,难怪他会许我两年的时间相伴,一个人的身体受到如此大的创伤,能够活着,已经是奇迹了。
巫医不分家,我是女巫,这一千年里,虽然我从未修习那些害人自保的手段,治病救人的本事我可是学了不少。
第77章 公子如玉或有毒
巫族的人都会自已医治病痛,救治眼前的男子,似乎是我这一千年以来,第一次使用医术救人。
我划破手腕上的血脉,将自己的血液注入到他的身体里,他苍白的脸色慢慢变得明亮起来,人看起来也有精神了。我在山中采集了止血的草药,为他包扎好伤口,将他扶进我在山中的窝棚。
我居住的窝棚看起来有点窄,只够一个人窝在里面睡。子合面色铁青的躺在我的小窝棚里,也许他也没有想到,玉树临风如他,会有睡窝棚的一天。
我只好抱歉道:“子合公子,虽然我的小窝和你的气质不符,你也将就的住几天吧。待过几日我去别的山头采完草药回来,再给你搭建一个稍微宽敞些的窝棚。”
我安置好子合,在离窝棚不远处的草沟里烤了几只地瓜,给他留下三只,自己拿了两只装进小包袱里。
“我要进山采集草药了,你可要乖乖的留在这里啊,不要忘记了你的诺言啊。我对付敢于食言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天涯海角的下达追杀令,当然了也是我一人出马,完成这项奔赴天涯海角的使命。”我笑了笑,背起小包袱,脚步轻松的朝着近处的山头奔去。
其实,我没有进山采药。巫族的医术在三界中挂的上名号,对于子合的伤,我虽是简单的包扎,却也将他的性命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了。他只需静养三两天的光景,便可以如从前一般行动自如。
我虽然害怕孤独,但是我更害怕离别。我只是找了一个采集草药的借口,让他有时间离开。关于那个相知相伴的诺言,应该只是戏言,虽然很动我心。
我在远山外的城镇中一处楼子里呆了三日,春风楼里的姑娘唱的小曲太过动听。我告诉老板娘,我会调制上好的百花香精,只要给我三日的时间,我便会不要任何报酬的为她奉上一瓶百花香精,于是老板娘热情的将我请入她的百花园中做客,当然三日后告辞时,我亦双手奉上了一瓶质地优良的百花香精。
轻掸了沾染一身的胭脂香气,我冲着楼里的姑娘们摆摆手,走向回家的路。
“在?不在?在?不在?”从春风楼顺来的大朵杜鹃花,被我一片片撕的只剩下一支配着两片绿叶的花杆。踏上独苏山后,我的心也跟着烦躁起来。
摇摇头,准备将手中的花杆丢掉时,忽然惊奇的发现在我的一亩三分地上站着一个身穿玄色长袍的男子。男子面容冷峻,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容被人忽视的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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