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意思是要他将余笙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发自己一份。
他是一直觉得余笙粗心,怎么都不放心。
程沧并没有直接送余笙回去,而是开车将她带到了本市最大的一处游乐场,正逢双休日,人很是多。
余笙独自坐在游乐场边的长木椅上。
程沧去给她排队买票了。
她一双眼睛望着在跟前过往的人群。
有孩子拉着父母亲的手指,乐呵看着浮在空中的彩色气球;有成双成对的年轻情侣,共喝一杯热可可或是握着冰淇淋换着自拍姿势。
那边一派其乐融融,到了余笙这边,画风有些突变。
冷清得有些静止。
寂寥得如后边绿化丛里掉了大半夜枯黄叶子的老银杏树。
这让她莫名想到了自己一个人在家中的场景。
耳边的仿佛不是寂静无声的极度静默,拂过脸颊的不是凄冷凛冽的寒风,而是窝坐在那个藤椅上,一晃到天亮,一望尽是夜色。
看着别家的热闹,也算作自己一份子了。
余笙长大之后从不喜进游乐园。
只在很小的时候,记忆里还依稀残留着淘气堡的柔软与喧闹,那时玩儿得甚是开心,太阳落山了也不愿走,最后还撒着娇让外公买了一根棉花糖。
她将自己归进于“惜命”二字。
余笙总是严肃的跟年殊昀分析游乐园每一个项目存在的风险系数,但最后多半就是年殊昀在上头尽情撒疯,余笙在下头一脸冷漠的等待。
但凡是双脚离地半米高的项目,余笙都是言辞拒绝的,任谁好歹好说都不行,她不爱热闹,更觉得那些带着惧意和刺激的尖叫声刺耳得很,那种腾空感更是让人灵魂抽离。
好似花了些钱,上去开了嗓吼叫一阵,心口的那些愤懑不快便被四处流窜的空气拐走了。
怎么可能呢。
心脏狂烈的蹦跳着,却是完整的没有一丝缺口,晃荡到最后,不会少去一分,但多上的每一分,会让一颗心更加的沉重。
所谓怅然若失而后的更加丧气,大概就是这样吧。
余笙从端放在腿面上的小包里翻出手机,打开了相机,却一瞬间不知道该拍些什么。
她照相的技术一直很差,年殊昀嘲弄她比直男还要钢铁上十分。不谈构图,景物倒还能聚焦勉强收进镜头里,若是人像,总是些稀奇古怪的表情定格和诡异至极的身体比例,再或者是莫名其妙的自拍角度。
只要年殊昀在身边,余笙是没机会展示自己的拍照技术的。
余笙这次与旁人也是不同的,不是去照那些精美的建筑,也不是去虚化背景照人物,更不是对着阴沉的天空调换滤镜,调整光圈。
她对着灰蒙蒙的地面照了一张,最下方的边缘露出余笙白色嵌黑边的帆布鞋头。不是什么精美的文艺照片,甚至显出些粗制滥造,随手敷衍。
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有厚厚的灰尘,有细小的砂石,有枯败的残叶,远处模糊的是彩色的地砖一角,近处是余笙灰白的鞋头。
余笙倒不是不在意,翻来覆去的看了几次,越看越是喜欢,随手便传到了微信朋友圈里,没有任何的文案配字,就是这么孤零零的一张图。
不带任何滤镜和美颜,没有任何后期处理。
灰黑色调的一整张,刻意的将色彩斑斓排挤在外。
就在余笙放手机的时候,眸光垂落着,便看到跟前停下来了一双黄蓝色的卡通小鞋子。
她的手一顿,抬头看向前方。
是个留着细软刘海的小男孩儿,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望着她。
余笙被他看得有些不知所措,将包放在了身旁,身子前倾,右手想摸头也不是,想握手也不是,搭肩更不是。
她总是对小孩子无所适从。
许是生性冷淡,余笙不亲近小猫小狗一类的小宠物,她只要一看到,就会想到小时候外公给自己买的那只兔子,在寒冬里抑住了生命,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逐渐僵硬了身体。
自然更是不会与孩子相处。
年殊昀恰与她相反,父母家里有养两只博美犬,喜欢得不得了;在活动通告里遇上小孩子,总是笑得极度温柔的拉拉小手,亲亲小脸,再摸摸头发。
连拍的照片总能在超话和热搜上引得粉丝的一众尖叫,连连幻想未来年殊昀成家之后有了小孩儿的模样,小短篇的文章里又多了可以写的新主题。
余笙只能僵硬的挤出一个自以为和蔼可亲的微笑,对着小男孩儿摇摆了两下手掌,算作是打招呼了。她还没来得及问,小男孩就将一部相机举到了余笙的面前。
“姐姐!姐姐!可以给我和爸爸妈妈拍合照吗?”
说着胖乎乎的小手往不远处一指,余笙便看到了一对年轻的夫妇,她礼貌的点了点头,便接过了相机。
“好啊。”
余笙这才将手放到了小男孩的头顶,小心翼翼的呼撸了两下柔软如丝绢的头发。
她刚站起身,只觉得手里一轻,左手上拿着的相机便被一只手拿了过去,余笙偏过头去看,只看到一方线条流畅的下颌骨,再抬高些视线,一整张棱角分明的侧脸收入眼底。
来人是程沧。
程沧冲她眨了眨眼,笑意从眼眸里荡漾出来。
他弯下腰摸了摸小男孩的头,询问道:“小朋友,我来帮你和爸爸妈妈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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