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芸像是没听见似的,在角落里缩成一团,浑身剧烈地发着抖,精神似乎不太正常地叨叨:“阿姨,求您放过我吧,别打了,我保证乖乖听话,再也不跑了。”
看着女娃一副被吓坏的样子,张秀梅很满意地笑了,看来在进山的路上没少挨打,现在都变老实了。
“你是我们花钱买来的婆娘,只要你乖乖听话生娃,我这个婆婆不会为难你。”说着,俯身过去一把抓住兰芸的头发,像拖畜生一样把她从床角拽出来。
兰芸闭上眼睛,忍受着麻绳勒在皮肉上的刺痛。
她也想反抗,可现在四肢被束,毫无回击之力。
况且,就算她手脚没被绑,她也打不过张秀梅,别看她个子小身形瘦,却因为常年做农活有着一身的蛮力。
前世的时候,兰芸有好几次都被张秀梅几个耳光打晕过去。
张秀梅一手端着饭碗一手拿着勺子,胡乱地搅拌着毫无食欲的饭菜,嘴里喜滋滋地夸着自己的儿子:“我们家建国长得好脾气好文化高,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清井村长,你呀,能嫁给他真是上辈子积德了,你要惜福知道不?”
兰芸心里冷笑。
长得好?一米七二的个子,瘦得跟电线杆似的,整天邋邋遢遢的,三个月也不洗一次澡,笑的时候还露出两排臭气熏天的大黄牙。
脾气好?前世的时候,王建国对她不是打就是骂,每次逃跑抓回来,都要活生生扒一层皮,听说他在城里还杀过人。
文化高?上过几年小学,十五岁的时候去城里打过几年工,回村后自荐当了村长,大字不认识几个。
窗外再次响起王建国的喊骂声:“喝酒,哪个龟儿子不喝!”
兰芸眼睛微眯,怒火燃腔,她前世就是被王建国开车撞死的。
跟她一起被撞的还有她丈夫简余容。
他从远处飞奔过来,将她紧紧地护在怀里,然后一声闷响,车头撞上骨骼的声音。
她从简余容怀里脱落出去,砸到路边的护栏上。
她很疼。
浑身都疼。
意识越来越迷糊,却清清楚楚听见了王建国的声音:“臭婆娘,让你跑,老子弄死你!”
在闭上眼的那一刻,她看见简余容拖着浑身是血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朝她爬过去。
男人脸上都是血,淹没了他好看的五官,但唇角始终微微上翘,一如既往温润如玉地笑着,那一刻,她心里变得踏实,终于闭上了眼。
……
再睁眼,她已重生,首先要保的当然是自己的清白,虽说上辈子简余容从没嫌弃她的过去,但简家人对她却颇有微词,以致后来简余容跟家里闹翻搬出了简家老宅。
“吃吧,吃饱了给我生个大胖孙子。”张秀梅夸完自己儿子心情好,舀起一勺饭菜喂到兰芸嘴边。
饭菜看着并不好吃,黑黢黢的毫无食欲。
但现在并不是矫情的时候,她必须得吃饱,要不然哪儿力气反抗。
第3章 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
见女娃吃得狼吞虎咽,张秀梅笑得可开心了,“这样就对了嘛,女人嫁谁不是嫁呢?你嫁我儿子不吃亏。”
兰芸嘴里塞满了饭菜,腮帮子鼓鼓的,大大的眼睛望着张秀梅,一脸怯弱地点着头:“我不跑,我乖乖生娃,求您别打我。”
张秀梅长叹一口气,那些个人贩子下手也太狠了吧,多好的女娃,活生生地被打疯了。
不过,疯没疯都无所谓,只要能生娃就行。
一大碗饭很快就见了底,张秀梅去隔壁屋拿剪刀过来给兰芸松了绑,一个小疯子她也不担心她会跑。
手脚得到解脱,兰芸连滚带爬地躲到墙角里,双手抱紧膝盖缩成一团,将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俨然一副吓懵了的女娃模样。
她越表现得疯疯癫癫,张秀梅就越对她放松警惕。
果然,张秀梅什么都没说,笑嘻嘻地捡起床上的饭碗,门也不锁地放心走了。
兰芸抬起脸望着那扇漆黑的木门,前世的时候,她有多少次从那里冲出去,就有多少次被王建国从那儿拖回来。
后来,她终于看清楚,清井村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
村民对买媳妇儿这种事早就习以为常,谁家“媳妇儿”跑了全村人一起追,穷山僻壤的跑不远,抓回来一顿毒打,还不听话的就拿铁链当狗拴着,锁在猪圈里和猪一起吃住,男的每晚进去侮辱她,久了就崩溃了,疯疯癫癫不跑了,再后来生了孩子,就一辈子困在山里。
穷山恶水出刁民。
用这句话来形容清井村真的一点不为过。
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在这里毫无威慑力,在无知的村民眼里,法律全是空谈。
所以,想要逃出大山,她必须靠自己。
竖着耳朵听院子里的声音,张秀梅跟王建国都在外面招呼吃喜酒的村民。
不会有人闯进来,兰芸忙把小木桌上的剪刀藏到自己屁股底下。
如果男人强行上床,她也只能殊死一搏。
天色逐渐暗下来,没了窗外的日光照明,小屋子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兰芸屏住呼吸,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门口,前世的时候,王建国就是在送走村民后闯进小屋侮辱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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