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你还没准备呢吧?”她问大贵。
大贵长叹了一口气,说:“恩,还没准备呢。”
“一会儿你负责炒底料就行,我教小森处理鱼,让周婶洗菜切菜,估计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吃了。下午我跟明苏通过电话了,他会去凤家酒坊买两瓶高粱酒回来。灯花再有两天就要走了,周婶和小森也难得来家里,咱们好好吃一顿,你今晚也喝点吧。”
大贵笑了一下,没言声。
他从来没在夏家的饭桌上喝过酒。
夏家的人都把他当亲人、当不可或缺、值得信赖的大管家,但他总把自己当干活的佣人,从来都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的地位放得很低很低。
毕竟他是拿了工钱的,即使跟王喜弟有一层亲缘关系,他也没有拿这层关系说过事儿,也没提过任何非分的要求。
本本分分、老老实实地在王喜弟的身边照顾了她这么些年,真的一次都没有在饭桌上喝过酒,私下里也都没怎么喝过大酒。
怕身上有不好闻的烟味,所以连烟都戒了很多年了。
无论发生多少糟心的事儿,无论有什么难过的坎儿,即使有好多次想抽烟都想疯了,可他都忍住了。
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啊,但大贵就是做到了。
能不求结果地暗恋一个比自己大了二十多岁的女人近十年的时间,这已然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大贵的隐忍和多情,在田小麦看来,是极其性感的。
所以她希望看到周婶能跟他在一起。
她也相信,只要周婶开始考虑再婚的事情,只要开始考虑大贵这个男人,就不可能再放下他。
为了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田小麦决定要好好地当一次红娘,为他们牵红线、搭大桥。
搭姻缘这座大桥!
夏明苏不仅买了两瓶凤家酒坊的高粱酒,还买了一罐上好的女儿红。
他到家的时候,餐桌已经摆好,鱼火锅也炖上了,满屋子都是诱人的鱼香。
一桌子配菜,相当的丰盛。
夏明苏先跟周婶打了个招呼,聊了两句,又以大哥的姿态问了问小森的近况。
小森真是个好孩子,就是脾性太软弱,需要点历练。
刚才跟田小麦学杀鱼的时候,他就迟迟不敢下手,一看到鱼扑棱尾巴,就吓得直往后面躲。
简直把田小麦给看呆了。
都是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了,还胆小成这样,真是难以想象。
那时候田小麦就想到了一一,如果她这个闺女在,肯定二话不说,拿起刀哐当一下拍下去,直接把鱼先拍晕。
然后往鱼脑袋上准确地一插,给鱼来个痛快的脑死亡来减少痛苦。
趁着等开锅的时间,夏明苏上楼换了衣服,简单地冲了个澡。
等他再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鱼火锅已经开了,几个酒盅上也都斟满了高粱酒。
王喜弟朝儿子招招手,说:“快过来吧,就等你一个人了!”
夏明苏快步走过去,在王喜弟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来。
“不好意思啊,让你们久等了。”
周婶轻轻地翻搅着锅里的鱼,怕鱼沾到锅底上。
她笑着吐槽道:“明苏当老板之后,说话都讲究多了。”
田小麦一边给老小挑着鱼刺,一边替夏明苏做了个解释,“他刚回来,估计说话的频道还没调整过来呢!我猜啊,他今天肯定又带着哪个小领导参观药厂了。”
夏明苏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说:“是故县的县委书记,一个看起来有二百多斤的大胖子,走了不到五分钟就不停地大喘气,逛一会儿坐一会儿的。话又多,听得人难受死了。说去上个厕所,大半个小时才回来。中午还非要跟厂子里的几个技术骨干一块儿吃饭,我也没逃掉。一天没干成多少事儿,还累个半死。云南那边来了两个老板,本来定在中午见的,也没见上。下午再联系他们,说是去玩了。我这不就提早点回来了嘛!”
“行了,喝点酒,顺顺气。在外面干大事儿,都会有个沟沟坎坎的。”周婶说着拿起酒杯,跟大家碰了碰。
大贵和王喜弟的杯子里是茶,夏灯花和老小的杯子里是蜂蜜水。
大家各喝各的,周森是第一次喝酒,抿了一口就呛得直咳嗽。
他小声地对娘说:“我还是喝茶吧,这个太难喝了。”
周婶有点为难,她希望儿子能学会喝酒。不喝多,有个二两的量就行。
可每次见儿子抿一口就挤眉弄眼的难受样,都会心软。
田小麦问周婶:“小森他对酒精过敏吗?”
周婶说:“应该没有,他就是觉得酒味呛的慌,不喜欢那个味儿。”
田小麦拿了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杯子,倒了半杯蜂蜜水,再往里面掺了二两白酒,递给周森,“你尝尝这个。”
周森接过来,喝了一口。
田小麦问:“怎么样?不是很呛吧?”
周森摇头,“不呛了,还挺好喝的。”
田小麦:“那你今晚就喝这个吧,看看胃里会不会难受,脸色会不会发白。如果没事的话,说明你对酒精不过敏,以后可以循序渐进地慢慢练练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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