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雨笙被刘钰张口的“阿笙”给吓得哆嗦下,不过她已经懒得纠正他了。实在是纠正的太多,她已经放弃治疗了。
刘钰看着面前呼呼喘气的叶雨笙,用一种完全有悖于他黑帮大哥体型的温柔语气说:“阿笙,我真不知道你对那花儿过敏!我以为,你讨厌我用钱砸你,所以我就专门去山坡上摘了野花。我本以为你会喜欢,可谁知你——居然对那野花过敏了——”
最后几个字,刘钰说的有气无力,低着头,顺便从眼帘里偷看叶雨笙遮着口罩的脸。
“你认错人了!”叶雨笙平复了一下因奔跑狂跳的小心脏,调转脸。
“怎么会!”刘钰骄傲地一梗脖子,“你化成灰我都认识——”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对了,那个认错人的许箪竹许医生,也这样说。莫非,他们都有火眼金睛?
叶雨笙深吸口气,慢慢摘下口罩,一脸小米粒大小的红疹子,吓了刘钰一跳:“喏,我毁容了,你放弃吧!你既然那么有钱,想嫁给你的女人不说上万,也有上千,你去挑个好的,趁年纪不算大,赶紧结婚生子,千万不要在我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我真的不想害人害己……”
最后,叶雨笙已经开始胡说八道。只要能吓走这个狗皮膏药,宁愿将自己自黑到底。
不料,刘钰在经过“阿笙的脸怎么过敏的如此厉害?”这最初的震惊过后,刘钰继而痛心疾首“都是我的错,我真该死!”
接着刘钰又愧疚,又情意绵绵地开口:“阿笙,别怕,我就是嫌弃自己,也不会嫌弃你的。要是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日,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我会对你负责的……一生一世,啊不,永生永世……”
永生永世?
叶雨笙哆嗦了下。
大叔?啊不,大哥,你说啥?
被一个不喜欢的人缠着,还永生永世?
来来来,谁教教我如何魂飞魄散,我毛都不留给你一根。
叶雨笙安抚下自己想要踢死刘钰的冲动,换个话题:“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难道,你跟踪我?”
面对叶雨笙一成不变的防备,刘钰不好意思的红了脸,骇得叶雨笙面无人色。
你想象一下,一个肌肉健壮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红着脸一副小媳妇的模样——
哎呀呀,没来由觉得恶寒,实在太违和了!
“……我没有跟踪你……”刘钰压低粗犷的声线,试图让自己再温柔些,“……那个,有钱能使鬼推磨嘛……我就是出点钱,自然有人跟我汇报你的动向……”
好吧,果然是他一贯的土豪作风!
叶雨笙已经懒得跟他普及人身自由权等法律知识了,一面没话找话,一面盘算着怎么逃:“那这个车是怎么回事?你换车了?”
“啊,那个,我用我的车跟这个车主换的!我怕你看见我的车,就又……”逃跑!
刘钰咽下最后两个字。
叶雨笙的为难和拒绝,他看在眼里,可没办法,他就是喜欢她,就是想看着她。
第11章 仙气
刘钰在心里默默给了自己一嘴巴。
呜呜呜,他不想惹阿笙为难的,他该打,可怎么办,他就是忍不住。
只要两个小时没见到叶雨笙,他就呼吸急促浑身出冷汗,为此,他连心理医生都看了,有医生说他是相思成疾的,也有医生说他是压力过大焦虑症,还有医生说他是可望而不可即引起的抑郁。
总之一句话,多吃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放松心情才能好的快。
所以,他才决定死——也要死在叶雨笙身边。
叶雨笙才懒得考虑,他用一辆豪车换了这辆看起来半新不旧的破车,究竟赔了多少钱,她只想把眼前的人一脚踢飞。
叶雨笙烦躁地皱眉。
忽然,她的目光被不远处的一个身影吸引。
那是一个背对她的女子,身形很高,走起路来有一种异于常人的风情。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女子裸露的右手腕上,盘着一根草编的手链,手链上穿着半块玉玦。
叶雨笙垂头看看自己右手碗,那里也有块玉玦,饰蟠虺纹,半圆环形,和女子玉玦成色极为相似。
玉有缺则为玦,常做古人分别之“诀”。
没来由的,叶雨笙觉得,这两个半块玉玦一定是一对!
对了,自己的这半块玉玦是从何而来的?
叶雨笙翻遍记忆,却找不到任何的有用信息,甚至不知道这块玉玦的价值。
先前她还以为,是自己从哪个不知名的小地摊上买的,所以也没多想,如今看来她是真的忘了。
叶雨笙疑惑,盯住那个吉普赛女郎。
正絮絮叨叨表达爱意的刘钰,见叶雨笙不理他,顺着叶雨笙发呆的方向看去。
但见一个吉普赛女郎打扮的女子,正托着一块废旧不堪的罗盘,一面走一面张望,然后一看到他俩,目光一绿,跟饿狼看到肥羊,瞬间就“掠”到两人面前。
说是“掠”可是一点都不夸张,刘钰只觉得,不过一眨眼,那离自己分明有十米开外的吉普赛女郎,就到了自己鼻子尖前,吓得刘钰蹬蹬后退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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