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笨蛋,
你要不要?”
不止她,
其实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就连最能贫的漆曜都一时没反应过来。┏┛
若是换成别人,韩瑞肯定得跳出来了,
这不是抢新郎的风头吗?
可凌初追安思危,
瑞哥从高中开始就『操』着一颗老母亲的心,眼下巴不得替安思危接过捧花点头答应。
也许是因为这里碧海蓝天的气氛很合适,
也许是因为韩瑞的婚礼感染到了他,在捧花落到眼前的那一刻,
他根本没有去考虑万一安思危拒绝了呢。
“等什么,直接塞给我大嫂啊。”漆曜做了个示范动作。
“要啊,
快说要啊!”熊贝在旁干着急。
向璟满乐得看戏,
“不要的话,笨蛋可是没人要了。”
“噗。”身旁的向云辛笑出了声,挽住他的臂弯问:“跟你一样吗?”
他摇了下头,“我不是笨蛋喔。”
“那你是什么?”
他抬手轻刮她的鼻尖,无比宠爱的说:“你的男朋友。”
不再是你的哥哥,
而是你的男朋友。
向云辛主动环抱住他,脸上扬起幸福的笑颜,“没错,
是我的男朋友。”
再没有比这更骄傲的事情了。
而这边,在大家殷切的注视下,
安思危站在他的面前,
白『色』长裙的裙摆被风吹起,
拂过他的手臂,带着轻柔的触感。
她盈盈浅笑,“我是不是非要不可?”
“是。”
“如果不要呢?”
凌初同样笑着看她,“那就没人要了。”
不远处有几个年轻女子争着说:“我们要啊!给我们吧!”
见她迟迟未接过捧花,大家不禁都替当事人捏一把冷汗,难道真的有人会拒绝这么帅的恶魔凌吗?
可实际上恶魔凌在看到她明明红了脸却故作不接的样子时,只觉得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安思危读大学时就见过好几次男生在女生宿舍楼下告白,摆着一圈心形的蜡烛,在楼下大喊“某某某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工作后也看到过各形各样的表白或者求婚方式,却从来没见过有个人会接过婚礼上的捧花,在所有人的注目下单膝跪地问她:“我这样的笨蛋,你要不要?”
他丰神隽秀,眼神灼灼,哪里有半点像笨蛋的样子。
可因为她随口一说要嫁给笨蛋,他就做定了这个笨蛋。
终于,安思危接过捧花,眼睛亮亮的,轻而坚定的说:“谁叫我喜欢笨蛋呢,还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笨蛋。”
众人一阵欢呼。
韩瑞还特地叫摄影师把刚才那一幕录了下来,“以后你们的婚礼上我就放这个。”
“瑞哥,够机智啊!”甘棠和他们关系好,问出了所有人的疑『惑』:“这算求婚吗?”
“不算。”凌初弯了弯唇角,只说:“算是求婚演习吧。”
安思危什么演习都听说过,防空演习,消防演习,就没听过还有求婚演习。
她怀里揣着这束捧花,心跳稍微正常了些,因为刚才她差一点也以为这是求婚了。
熊贝怂恿道:“怎么不直接求了呢?”
凌初单手搭上安思危的腰身,侧头看着她说:“得选一个正式一点的日子。”
***
甘棠因为工作关系急匆匆的又得返回美国去,走前她和安思危讲了一会儿悄悄话。
“你知道吗,你俩又在一起后,瑞哥激动的给我打电话,叫我赶紧回来,可那段时间太忙,实在请不出假。”甘棠闭眼舒服的吹着海风,忽而又转过脸来笑着说:“现在回来看到你们这个样子真好,比十年前还要好,我由衷的为你们高兴。”
甘棠已完全褪去了高中时期青涩的气质,现在的她自信又从容,笑起来时一口白牙特别亮眼,“你记得我当时说的话吗,我说凌初会回来的,因为你是他的全世界。”
安思危的朋友不多,除了熊贝和薛洁清外,甘棠应该是最懂她的人了。
高中毕业以后,新接触的环境里面没有人知道她的那段青春发生了什么,也不是有意瞒着熊贝和薛洁清,只是她并不擅长述说这些,而因为凌初的突然消失,她也逃避去谈及关于他的一切。
说了的话,会很痛,不说,就没人知道她痛。
而宁越泽和韩瑞毕竟是男生,他们安慰起来小心翼翼的,有时怕她难过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提起凌初的名字。
所以在那时只有甘棠以最合适的方式陪着她,虽然隔着大洋彼岸,可她每周都会给安思危发一封邮件,聊聊自己在美国的生活,大学读的课程,末了结尾总是会添上一句话,你要等他回来。
在那些孤独等待的年月里面,这句话支撑了安思危很长一段时间。
“反正你们婚礼伴娘的位置我是提前预定了,伴娘团里可不能没有我噢。”甘棠光脚踩在沙滩上,一踩一个留下一个脚印,愉悦地说:“我会提前请好假的。”
安思危笑,“*屏蔽的关键字*还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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