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喜欢你_双瞳烟华【完结】(160)

阅读记录

  和不愿意再受邓智康那五年的威胁一样,这一次,林芳芳也不准备再和之前半年一样受程姚这种随打随骂的气了,当即反击过去,双方争吵起来,拉拉扯扯中也不知道是谁用了一把力,程姚一脚滑倒摔在地上,头磕到了路边的一块石头,往下滚了几圈,不动了。

  “不动了?”张鸿飞皱眉,“你的意思是,死者是在那个时候死亡的?”

  林芳芳摇摇头:“不是。我一开始也是那么以为的,所以上前去查看了一下他的身体状况,结果……”

  被石块撞到了头的程姚并没有死亡,也没有失去意识,只不过似乎是伤到了什么神经,又或者是剧烈的疼痛让他倒在地上无法自己站起来,见林芳芳上前查看,就赶紧向她呼救。

  但或许是对她趾高气扬久了,在呼救时,程姚也依旧维持着一贯高傲的态度,骂她是不是傻了,看他就这么倒在地上,还不赶紧扶他起来,真是贱人多贱事。

  也就是最后那一句话,重燃了林芳芳尚未平复的杀心。

  林芳芳:“我当时……感觉很奇怪,就好像能听见血液在身体里流动的声音,那种感觉特别清晰,冷冷的,朝我的大脑汇聚。于是我就对他说,‘你不要这么一副态度对我,你知道我刚杀了人吗?’”

  “他不信,在那边笑,说我就是一个婊.子,能杀什么人。‘你不就是想要钱吗,那行,给你两百块,你快把我扶起来。’他对我这么说,然后我就跟他说,‘我不需要,我有钱了。’”

  “他还是在那边笑,说你的钱不还都是我给你的?你能有什么钱?于是我就告诉他,我把邓智康杀了,拿了他私藏的六万块钱,现在就在我包里呢,你要不要看看。”

  “可能是我那时候说话的语气很冷吧,不像是一般开玩笑的样子,他渐渐有点慌起来,但还是在那边嘴硬,说我别逗了。我说我没逗,我证明给你看。于是我就拿起了他刚才撞到头的那块石头,对着他的后脑勺狠狠地来了一下,眼看着血从他脑袋里汩汩地冒出来,我又想起了过年时老家杀猪的情形,猪被割喉死掉的时候血也是这么流的。我就觉得我没在杀人,我只是在杀一头猪而已,就像邓智康,他也不是人,只是一只鸡,我杀了他,不算是在杀人……”

  林芳芳的精神状态似乎因为接连两次的杀人行为受到了一点影响,神情恍惚地含糊念叨了很久,才在张鸿飞的再三询问下继续说起了杀害程姚的经过。

  在用石块击打程姚的后脑勺后,她蹲在地上看了会儿,见对方紧闭着眼,没有动静,还伸出手到对方的鼻孔下面去探了一会儿呼吸,确认他死透了,才彻底放下心来。

  那时天色已经开始阴沉起来,看着像要下雨。她走的是一条小路,很幸运没有什么游客经过,不过已经能隐隐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声音了,但她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把程姚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扒下来放到包里,再用矿泉水瓶冲干净石头上面的血迹,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才离开案发现场,顺着小路下了山。

  张鸿飞:“所有东西?具体是指哪些?”

  林芳芳:“钱包,手机,身份证……能拿走的都拿走了。”

  张鸿飞:“为什么要带走死者的所有东西?”

  林芳芳:“为了防止泄露信息——我看过几本推理小说,上面都是这么写的,说是破坏死者身上携带着的任何信息,幸运的话警察十几年都找不到你,等过了二十年法律追诉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听到这里,徐蔓动作一顿,有些意外地停下了记录。

  本来听她前面的讲述,觉得她还是一个挺可怜的人,会变成两起命案的杀人凶手也算是情有可原,没想到她心底居然还抱有过这么一个打算?

第88章

  张鸿飞也很意外, 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林芳芳一眼, “二十年追诉期?”

  林芳芳点点头:“对,二十年追诉期。”

  《刑法》规定, 任何对于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都是有期限的, 被称为追诉时效,从五年开始起步, 根据定刑轻重往上累计叠加, 最高可长达二十年,一旦过了追诉时效,案件就会撤销,不再追究作案人的法律责任。

  ——这是近年来在网上流传的一则较为广泛的说法解读, 前半段的确在《刑法》里有提到过, 但后半段就纯属误解了: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有二十年这么一档, 通常用在无期和死刑上面,但只要报请最高检核准, 追诉期就可以被无限延长,不存在什么二十年一过就可以逍遥法外的说法。

  徐蔓在心里想着。

  并且——

  张鸿飞:“法律上的确是有二十年追诉期这么个说法, 但那是针对举报犯罪行为而言的,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行为的, 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这一点你知道吗?”

  林芳芳:“……什么?”

  张鸿飞:“说得通俗易懂一点, 就是如果这案子已经报案立案,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网上被通缉了,那么无论这个人被抓捕时距离案发时间过了多久, 都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你逃二十年,三十年,还是四十年都是一样的,被逮捕归案后依然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不存在我们看已经二十年过去,你就可以被无罪释放了这种情况。”

52书库推荐浏览: 双瞳烟华 甜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