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真的能打死大虫吗?
朝曦姑娘,不,朝曦公子必然是个男的。
朝曦还不知道‘大勇士’的真正意思,只以为是个荣耀,开心坏了,到处跟人炫耀,还跑去沈斐的帐篷里,郑重其事的告诉他,“我现在是大勇士了。”
沈斐敷衍似的点头,“嗯嗯。”
大勇士是只有男人才能冠的头衔,朝曦承认自己是大勇士,相当于间接承认自己是男人。
这样也好,军营是个十之八九都是男人的地方,女人不到小半成,在边疆打仗,一打三五个月,一年两年的都有,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早便憋坏,别说是个女子,就是个长相稍微好看些的男子都有许多人觊觎,朝曦还是‘当男子’的好,能省去很多麻烦。
“你都没有大勇士的头衔。”这是不是说明,她比沈斐厉害?
沈斐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有些无奈道,“嗯,我不如你。”
朝曦开心了,心满意足的分了一半烤肉给他,烤肉没烤好,朝曦自己又加工了一下,将采回来的花瓣捏成汁滴在上面,烤出来的肉带花香。
虽然是冬天,不过总有些四季常开的花存在,为冬天添一抹色彩,为朝曦添一份调料。
抹了花汁的烤肉比没抹的香了百倍,一整条腿,吃了大半,全填了朝曦的肚子,撑的饱饱的,还剩下一些用刀切下来,留着明天做竹筒饭吃。
今天这一趟进山,没白进,收获颇丰,既得了大虫肉,又得了‘大勇士’的头衔,还得了百两银子。
百两银子是个巨款,朝曦已经好久没有摸到,原来倒是摸过,只可惜还没捂热呢就给沈斐买药材了。
陡然得了百两银子,对朝曦来说是个意外之喜,总觉得藏哪都不安全,关键也没地方给她藏,帐篷就这么大,藏外面她也不放心。
如果在集上干脆全部换成药材,锁进她的药箱里,这地方前不着店,后不着村,想花钱都难。
朝曦抱着银子,着实苦恼了一阵子。
沈斐丝毫体会不到她的‘忧’,坐在一旁批阅奏折,脚下搁了个木盆,上面正正经经,下面撸起裤腿泡脚。
修长白皙的指间握了一只笔,还没来得及落下,身上陡然一重,压的那一笔划了个大圈。
“沈斐。”朝曦扑在他背上,“你帮我存着银子好不好?”
第79章 我生气了
沈斐没理她, 用纸沾了沾划出线的地方。
“沈斐。”又是一扑, 沈斐手里的毛笔登时又点了一下,火上浇油似的, 在原来划出线的地方添了一笔。
“这么多银子,搁在自己身上总觉得会被人偷走。”朝曦矮下身子去拿银子, 放在沈斐的桌子上, “无论藏哪都不安全, 还是搁你那我放心。”
这是大实话,沈斐有钱,不在乎这么一点, 万一弄丢,他还是会给她百两银子,全当赔给她的, 所以朝曦想来想去, 再也没有比放在沈斐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
沈斐叹息, “放那吧。”
他要是不同意,朝曦能缠他一晚上,什么事都做不成, 光听她絮叨。
朝曦板过他的脸, 在他唇上亲了一口, 不过瘾,又用牙咬了一下。
沈斐的唇软软的, 弹性十足, 触感极好, 还带着香,朝曦特别喜欢亲他,尤其是刚吃过饭时,不亚于饭后点心。
总之这人瞧着都下饭,长得太好看。
事情办成,她也没起身,赖着不走,将全身的重量压在沈斐身上,看他艰难的握笔,艰难的写字。
“朝曦……”这人不得已搁下笔,“去一边玩去。”
朝曦第一次被他这么明着拒绝,心里有些不开心,双手陡然伸进他衣襟里,摸了一把才喜滋滋的退回来,躺在床上自个儿玩。
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想着怎么赚来更多的钱,抓大虫只是无意间的举动,没想到还有银子拿,据说军营里还有很多类似的任务,如果她全都做了,会不会还有银子拿?
晚上朝曦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大富翁,一掷千金的那种,然后光明正大的追求沈斐,没有人反对,因为他俩一个有钱,一个有权,正好相配。
新婚之夜沈斐拉着她的手回房睡觉,摄政王府太大,俩人走啊走,走啊走,走了一夜,第二天朝曦醒来还没走到头。
还好她醒来瞧见了沈斐,正面对着她,不知是刚睡着,还是压力太大,没睡好,眼睛下一片乌青。
朝曦有些心疼,想伸手摸摸,又忍住了。
难得他睡了回懒觉,还是别打扰他,让他继续睡吧。
怕吵醒他,自己也没起来,只用手虚虚的描着沈斐的眉眼,那日沈斐是怎么夸她的,说什么远山如黛,近水含烟,肌肤胜雪,面如桃花,后面朝曦忘了,只记得这些,觉得形容沈斐才是最恰当的。
这人长得当真如诗如画一般。
师傅说他颜如宋玉,貌比潘安,她笔力不够,画不出他半分神采,朝曦倒想不自量力画一画他,以后留个念想也好。
朝曦一向随心,想做就做,当即小心翼翼下床,偷拿了沈斐的纸笔过来,她不会画画,也没有学过,全凭一腔热血,把沈斐画丑了。
明明比着样子画的,那手就是不受控制,抖的跟筛子似的,画的歪歪扭扭,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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