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胡竞之一走,两人立马窃窃私语:“看我们少爷这高兴劲,看来很喜欢这媳妇啊,恐怕昨儿夜里折腾得不轻,你瞧,这新娘子还没起身呢。”
“你是不知道,我今儿早起开门,打算把昨儿那些鞭炮纸什么的扫一扫,经过新房时,你猜怎么着”那妇人压低声音,挤眉弄眼的很是兴奋,“两人正弄着呢,那个床架子呀,吱吱呀呀的恨不得摇塌了!”
言毕两人眼冒精光掩嘴窃笑:“这也怪不得,那新娘子长得多漂亮多水灵,看着哪像廿八岁的啊,那皮肤,简直比那十四五六的姑娘还要嫩呢,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啊,况且还带着那么多嫁妆,就更让人心疼了。”
不提这边两个帮佣的八卦,那厢胡竞之拎着热水回房,一进门就瞧见媳妇抱着被子,垂头坐在床中央,雪白的臂膀露在外面,他顿时心疼了,忙放下铜壶,过去拉起被子裹住她:“怎么了?怎么不穿衣服就这么坐着,担心冻感冒了。”
冬秀嗫嚅着说了几句,胡竞之没听清,又放柔声音反复问了几次,冬秀简直要哭出来:“我不会穿!”
胡竞之愣住了,不会穿衣服?
他是知道江家条件不错,是当地望族,可也没有到奴仆成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步吧,而且冬秀姐也不像是娇惯太过的样子,怎么连衣服都不会穿呢。
听着屋外渐渐传来的声响,知道家里的人都要起来了,再不快点真就要迟到了,冬秀也顾不得其他,赶紧背对着他,把系带部位给他看:“麻烦你,帮我把这个系带穿上。”
原来是这个!
胡竞之看她冻得哆嗦了一下,赶忙帮她弄那个系带。
反手弄很麻烦,正面就简单多了,不一会儿胡竞之就穿好了系带并且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有了小马甲的托扶和聚拢,胸部立马变得更加圆润饱满了,胡竞之从领口处看到那条深邃的沟壑,又想起先前的美景,喉头不由的紧了紧。
呵,他好书、好烟、好酒、好打牌,可从不知道自己还这般好色啊。
趁他发怔的时候,冬秀赶紧将衣衫穿戴齐整。
“多谢。”看着盆里兑好的温水,冬秀心里十分熨帖,这个人还真是体贴啊。
“不用这么客气,对了,家里长辈都叫我小名穈哥儿,朋友们则叫我竞之。”
冬秀想了想,道:“那我以后也叫你竞之吧。”
“嗯,那我依旧叫你冬秀姐,或者你有什么小名?”
“没有,就这样叫吧。”
其实胡竞之这个人很有些派头,毕竟是京大的知名教授,京大作为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里面的学生全都不是泛泛之辈,每一个都可以说是精英人士,他要想在那里立住脚,以才服人是最基本的,而这时候的京大教授那完全就是全明星天团,随便拉出一个来就是能上历史课本的大能,个个都是学界巨擘,以他的年纪,光有才华也并不足以使那些人心服口服,还必须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才能真正的被接受,一个未来的文学大师已初具雏形,听他喊一声姐,冬秀还真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就冬秀跟他短暂的相处时间里,至少可以肯定他是一个亲和力爆表的人,而且脾性温和、性情体贴,再加上超高的颜值,冬秀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夫妻两个对镜装扮,胡竞之抹了头油把头发向后梳起,冬秀抹了面脂又点上桃粉的胭脂和口红,新婚期间还是要喜庆精神些好。
看着镜子里装扮一新的一对璧人,两人相视一笑,携手出门,很有些心有灵犀的默契感。
胡家与江家一般,也是大家大口的人家,虽然早几年也分家了,几家人却还是挤在一个院落里过活,房子就那么大,孩子却不断的增多,这几年越发拥挤起来,要不是冯氏强硬,胡竞之又有出息了,就连那一间新房都没法腾出来呢。
冯氏果然如胡竞之说的那样很是照顾她,带着她一一认人见礼,等冬秀跟满屋子人打过照面后,只觉脸都要笑得抽筋了。
这家里除去胡竞之这个四少爷才刚成亲不算,上头还有大他二三十岁的三个哥哥并两个姐姐,姐姐出嫁了倒先不用理会,这三个哥哥又各自有三四个跟胡竞之一般大小的儿子,这些儿子结婚早,又各自生了四五个孩子,冬秀看着那群孩子简直晕头转向,这可够开一个学习班的了,幸亏这家里没人娶什么姨娘,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乱呢。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奶奶”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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