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秀的确是很能宅的人,但宅和坐监可完全是两码事儿,她现在就觉得自己每日上午就是形同坐牢。
她对刺绣实在是既没有天赋也没有兴趣,哪怕它是咱中国的国粹,可她就是不喜欢啊。
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冬秀的一上午简直犹如三年!
就在她忍无可忍打算揭竿起义的时候,她可爱的小侄子解救了她。
自去年参加出神赛会,她娘带着嫂子去那普宏寺拜过送子娘娘,回来不过两月,曲氏就被诊出了喜脉。
八月末,她小侄子便嚎啕着来到这个炎热的世界。
吕氏抱着大孙子,乐得佛也不念了,哪还有闲心管她,全家都围着那红猴子转悠去了,冬秀可算是解放了。
就连王妈也被她娘调回去照顾大嫂了。
至此她的婚前培训总算告一段落了。
第十四章 裹胸
“呼,王妈可算是走了!”双红一边让两个小丫头去准备着洗澡用的热水,一边给端秀通头。
冬秀也不由得呼了口气。
以前倒不会觉得房里多个老人有什么妨碍,况且又是相熟识的人,这半年多冬秀才算知道距离产生美的奥义了,以前觉得王妈温柔可亲、麻利能干,真等她把这功夫用你身上,立马就觉得她管太多、要求太严,她还不好说,简直是给头上压了座大山,哪还有以前的自在。
双红这半年跟着学这学那,同样被折腾的不轻,即便王妈给她分担了许多事情,她也不想王妈再待这儿了。
双红给冬秀把乌发高高挽起,在头顶堆成个髻子,免得一会儿泡澡时沾湿了。
冬秀对她们能用一根簪子就死死固定住头发,而且还能盘出花来的手艺真是惊叹不已,换了她自己,没有橡皮筋,她就只能学喜儿,梳个大辫子拿红头绳绑起来了!
没办法,现代的时候她连梳头都嫌麻烦,基本都是及肩的短发,属于拿手抓两把就可以出门的那种!
“快先帮我解开!”
冬秀把衣裳退下,背对着双红,只见她胸前裹着密密实实的一圈白布,白布的末端一截还用针细细的缝了起来,只能让人在后面剪断线头,抽出缝合的细线,才能解开这圈白布。
是的,这就是裹胸布。
端秀自去年来过初潮后,身体便开始进入了发育期,不过三两个月,胸前便鼓了起来,小小的花苞长势喜人。
不想王妈拿出一卷白布,二话不说就要给她裹胸。
这次任冬秀如何抗拒也没法摆脱这厄运。
这时候的人的审美可不想后世那样多元化,都是以扁平为美的,最好就是小号的模特身材,波涛汹涌可是没有市场的。
张爱玲就曾在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美,说它“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灵动而可爱,听着便叫人心旌荡漾、向而往之。
说白了,A罩杯最有市场,B罩杯的则是粗鄙村妇,如果长到了C罩杯,哦,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在它长到那么大之前早就被裹胸布缠成巨型荷包蛋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审美观十分奇葩,认为胸大和脚大一样,都是丑陋不堪的,简直就是女人的原罪。
脚大或许是因为家境贫寒,需要女人也下田务农,所以没有条件裹,胸大直接就能关系到女人的品性,甚至可以认为不裹胸的女人就是无耻□□,属于狐狸精、不要脸那一挂的。
这不是夸张,即便现代都还有这样的人存在,人们管他们叫直男癌,看见胸大的女生必要嘲讽人家男朋友交得多,认为穿短裙的女生则必定是在勾引男人,更可怕的是,有些女生也是这样的想法,呵呵,那还是号称自由、平等和文明的时代呢,是在大清国已经亡了百多年以后,可见封建余毒在中国人的骨子里扎得有多深。
因为她闹着不肯裹胸,为此吕氏还特来骂了她一通,骂得兴起,还狠捶了她一顿,到底亲自摁着她,叫王妈给裹了胸。
完了还不罢休,又把她没裹脚的事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听她抱怨完,冬秀这才知道吕氏为什么急着给她定下胡家那门婚约了。
原来那胡家虽然与她们江家门当户对,奈何早已败落了,家里还有个抽鸦片烟的大少爷,现在都落得要靠典当度日了,冬秀嫁过去,那就算是低嫁了,到时候婆家即便发现她是个大脚姑娘,也不能拿她怎样!况胡家四少爷确实是个好的,将来必有大出息的,也不算委屈了冬秀。
可以说吕氏考虑的很周到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这份心却让冬秀感到气苦又憋屈。
冬秀从来不知道,原来她的一双天足竟会成了吕氏的心病,估计在她眼里看来,女儿那双天足就犹如残疾一般,生生降低了她的身价,如果冬秀真是双三寸金莲,必能嫁得更好!
为此吕氏不知多少次后悔不跌,那时候没有狠下心来给女儿裹足,现下是再不会犯这种错了,女儿年纪小不懂事,怕苦又怕痛,一味的只想安逸,真要由着她,日后有的是大苦头吃。
因此任凭冬秀怎么说怎么闹,这胸都被裹上了,吕氏甚至把这上升到了家风的高度,声称冬秀若是不裹胸,她就去跪祠堂请罪!
于是自那日起,这条白布便紧密的缠在了她身上。
想想这大夏天的,本来就闷热得要死,身上还裹了那么好几层,她又痛又闷,觉也睡不好,无奈王妈日夜紧盯,只能咬牙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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