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_我想上天【完结+番外】(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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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她哥是被对方说动心了,他被那位朋友吹捧得都有些飘飘然了,仿佛只要他肯,那就一定会上报一般。

  不得不说,茶馆火爆的生意给了他莫大的自信。

  然而冬秀却并不这么认为,这个时候看报的可都是些读书人,绝大部分都是从小念着四书五经六艺过来的,这样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有些古板顽固和考究癖的,就算你说这《新包公案》是杜撰的,他们也会认为你是抹黑名人、有辱斯文,什么?包拯居然与女子谈情说爱、展昭居然是个小孩子、五鼠居然是群小乞丐,这样的人物设定完全颠覆了他们的既有认知,于他们而言过于怪诞,并不容易被接受,被拍砖的可能性反而比较大。

  “哥哥你也看过报纸了,报纸上可有这样的文章?咱们的故事不过胜在新奇二字,拿到茶馆里说一说,大家听个乐呵倒无所谓,上报纸却是不大可能的,你想那些有学问的人会稀得看这种满篇大白话的小说么?”

  江耕围很想说“会”,呵,这就是澄平兄给他的勇气!

  “再说了,咱们这篇故事怎么也有百来万个字吧,就只按千字一元来算好了,也得有近千元钱得稿费呢,你觉得可能吗?”

  江耕围一听顿时就心凉了,这当然不可能啊,难道人家报馆是傻子、是财神爷不成,他就说有哪里不对劲嘛,这钱怎么可能来的这么容易,哎,真是晕了头了,亏他还满心欢喜的以为撞大运了呢。

  “嘿,这小子居然蒙骗我,还说那写小说的人多么多么赚钱,写一篇文章比一般人干一辈子赚得还多,原来是在吹牛啊,要真那么容易,他那么会念书,自己随便写写,那还不早就发财了。”

  冬秀心想,人家还真没骗你,现在写小说的就是很赚钱啊,而且以后会更赚钱,她记得民国时有个言情小说家,光靠一部小说所得,就能买下一座王府,还绰绰有余呐!就连鲁迅大大不也靠自己的稿费在寸土寸金的沪市买了独栋小别墅么!

  至今为止,中国历史上就没有任何一个时候,像现在这样推崇小说的“伟力”,小说,特别是通俗小说,在世人眼里一直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草根存在,自古以来“文以载道”中的“文”是绝对不包括小说的,但现在却已经有人公开喊出了“小说救国”、“唤醒国魂,开通民智”这样慷慨激昂的口号,还赋予它“图强保种”的重大期望,小说甚至与这个时代紧密结合在了一起,相互交融,以至于一切历史大事、社会新现象都能迅速见诸于小说,而再也不怕被禁止抄没。

  若她所料不错,小说即将迎来它大力发展的黄金季节。

  冬秀每天看着报纸,很难不蠢蠢欲动,她倒是没想过要通过小说来救国救民,她没有那个能力,也没用那个野心,何况时间自然会推动历史进程的,她这只小蚂蚁也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她也没想要出名得利,从本心来说,她向往的是平静的种田式生活,而不是什么万人瞩目的玛丽苏式。

  用现代一句鸡汤文来形容就是,她甘于平淡却不接受平庸!

  她无法接受自己穿越到旧时代,就只能顺势变成名旧女性,一生受这该死的世道的摆布。

  她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也对长辈磕头请安、她也乖乖的学女红厨艺,然而她坚决不裹脚、不缠胸,她从未忘记过自己是谁、来自哪里。

  她来自自由开放的21世纪,科技与文化极速更新,思想与眼界无限开阔的时代。

  那时候小说的发展也臻至完善,特别是通俗小说,借由网络优势,势不可挡的迅速形成了其独特而重要的文化地位,不可否认,21世界最普遍而受欢迎的娱乐方式就是看小说了。

  她有超前的眼观和独特的视角,脑内还有无数精彩的故事和新颖的题材以供参考,她自信这些独一无二的东西可以让她轻易取得成功。

  人生一世,有能力的谁又甘于平凡呢,谁不想在世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第二十二章 提刑官宋慈

  机会已经送到面前,冬秀不可能轻易放弃。

  况且她早已经构思好了一篇小说,就是特地根据《绣像小说》报的特点而写的,本来还在烦恼要如何说服哥哥,请他帮忙给邮寄到沪市去,现在真可谓是正打瞌睡就有人给送来了枕头啊。

  “《新包公案》到底太过粗糙了,是不适合往报纸上发的,但我手里还有另一篇故事,倒是可以试一试。”

  江耕围接过妹妹递来的稿纸,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大写的标题。

  “《提刑官宋慈》?”

  江耕围疑惑了,难道这是篇个人传记?宋慈又是谁,没听过啊,难道是妹妹杜撰的?

  冬秀也不解释,只示意他继续往下看。

  《提刑官宋慈》并不是冬秀一时兴起而作的。

  当初在研究那堆报纸时,冬秀偶然间发现早年《申报》曾对同治年间发生的一起冤案-“杨乃武和小白菜”案,进行了长达四年的跟踪报导,她简直震惊了,这可是清朝啊,居然就有了长期跟踪报道式的新闻呢。

  这案件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叫杨乃武的书生因教导邻居葛家的童养媳“小白菜”识字读书,不免交往甚密,在街坊间引起流言蜚语,恰在此时,葛家男人一病死了,于是葛家婆婆状告杨乃武和儿媳“通奸杀夫”,恰仵作验尸后判定死者是被砒霜毒杀,于是杨乃武和小白菜双双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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