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她卡文了。
枯坐几天无果,只能先放在一边。
有时候写文就是这样,灵感不来,任你绞尽脑汁也是无用。
不过她也不怎么担心,按照《绣像小说》这种每月发行两次的速度,她的存稿足够使到明年了,她还有很充足的时间来想明白怎么突破这一难关。
这一停止写文,冬秀立马觉得每天的时间长得可怕,简直不敢想像以前自己都是怎么过来的。
索性小侄子正是可爱的时候,现在长到八九个月大已经很不安分了,每天梗着小肥脖子,啊啊的要出去,可怜她娘和嫂子都是小脚女人,抱着这么个二十多斤重的大肥宝哪里走得动,还是冬秀解放了她们,每日抱着那小胖子到院里溜达一圈,搞得小胖子一听见她的脚步声便幸福的直叫唤,把吕氏她们乐得不行,她也就权当锻炼身体了。
除了逗弄小侄子,闲下来便做个护肤,摆弄几下针线,免得吕氏看她懒散,又要捉她去搞魔鬼培训,又或者去陪大姐说说笑话解闷,总之是又过上了养老般悠闲的生活。
这日突发奇想,想到去年去舅母家看出神赛会时,娉婷表妹曾说过的新式发型来。
冬秀这一年看了不少报纸、画报,里面的女郎还真都留着那种极短的刘海,比她的一刀切厚刘海是要别致清新许多,而且这天气也热了,厚刘海只怕闷痘,反正她也不用出门见人,于是果断给自己也剪了一个。
指节长短的刘海露出大半光洁的脑门,顿时觉得视野都开阔了,冬秀揽镜自照,看着镜子里娇俏的少女,十分满意。
“你这头发是怎么了,被狗啃了不成,像个什么样子!”
不管什么时候,家长总是无法接受孩子的时尚的。
冬秀前世的中二期,恰巧流行乞丐服,作为一个自认为的时尚弄潮儿,她当然也不落人后,曾经穿着破烂的乞丐服、顶着炫酷的杀马特头,骄傲的行走在大街小巷,不过没得瑟多久,就在教导主任的铁血手腕镇压之下换回了运动服。
她就知道吕氏不能答应她剪头发,所以先斩后奏了。
“多好看啊,娘,你仔细看看你如花似玉的女儿啊!”冬秀双手捧着脸往吕氏跟前凑。
吕氏被她逗笑,也不再说教,只说:“下个月,你大姐就要出嫁了,我叫人来给你做套喜庆点的新衣,再打几件首饰,你也该打扮起来了。”
婚礼,冬秀眼睛一亮,她还从来没参加过呢,倒是好奇的很,正好近日憋闷,借此良机出去放个风也不错。
冬秀想了想,忙央告道:“娘,我想要去县城里做衣裳买首饰,咱们这里的衣裳首饰几十年也不变花样,看着土死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你也瞧见了,表姐他们的衣裳可都是在县城里做的,可好看了。”
“就为套衣裳,还跑那么远,我可没空陪你去折腾。”
“叫哥哥陪我去呀,咱们在县城本就有房子,我正好陪哥哥住几天,回来的时候还能顺道去看望舅母和表姐妹们!”
吕氏想着女儿一向素净,那项圈、镯子、钗环从来也不戴,连头油、花粉也不喜欢用,幸而长得漂亮,要不看着哪像个小姐做派,现在想是开窍了,也知道要打扮了,不好打消她的热情,再者有儿子陪着也放心,便痛快的允了。
于是冬秀在盼星星盼月亮中,终于与他哥踏上了去县城的马车。
如愿与哥哥进城了,没有吕氏在身边管头管脚,冬秀真如出笼的鸟儿一般快活自在。
江耕围本来就很是疼爱妹妹,加上冬秀展露的“才气”和“财气”,心里不由更高看她几分,认为自己妹妹与那一般的女孩子不同,非池中之物。
因此冬秀略一撺掇,他便带着她出门满大街逛去了。
不过遗憾的是冬秀只能坐在马车里逛,她也不过分强求,第一次出门还是以安全为要,她胆子还是很小的,万一碰上拐子、小偷、混混什么的了呢?万一有恶霸觊觎她的美貌欲行不轨呢?万一走丢了呢?这可是清末,她总觉得社会治安是极其混乱的,可真不敢乱来。
县城的繁华热闹就不用提了,商铺林立、人潮拥挤,街道两旁的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好一幅热闹的市井景象。
冬秀在裁缝铺和银楼定做了衣裳首饰后,便整日流连于各大饭馆和小吃店了,不过十来天脸就又圆了一圈,好在正是长身体抽条的时候,也不怕。
她还去了自家的茶楼,听了一回书,《新包公案》早就讲完了,现在说的是《提刑官宋慈》,反正每月江澄平也要给他们把报纸邮寄一份过来的,他干脆按照报纸的刊载进度在茶楼里说讲。
楼上包间里,冬秀吃着各色干果细点,喝着她们徽州特产的祁门红茶,听着楼下传来的独特说书声:“话说宋慈查遍这死者全身,未发现有任何致命伤痕,案情一时僵持下来,这日宋慈偶然间发现,死者头部有蝇虫围绕,发丝内有蛆虫出没,想着那苍蝇喜血腥,有蛆虫则必有破损处,便断定死者头部必定有伤,命人剃去头发,郝然发现,这死者脑内竟有一根粗长的火烧铁钉……”
“哗~”楼下众人听见这等骇人听闻的杀人手段,不由纷纷感到脑后一凉,这铁钉烧红后钉入脑内,血液立马凝结,所以没有流血,又有头发遮挡,怪不得难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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