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声爆响,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小助理手里举着的锅盖样儿的的镁光炮闪出火花和白烟。
别说吕氏他们了,就是冬秀都吓了一跳,顿觉眼前金星乱冒。
“好,不错,下一个。”
小青年对冬秀的表现十分满意,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身姿挺拔、仪态优美,神态大方而镇静,跟他想象中缩手缩脚、含胸塌肩的乡下姑娘完全不一样,不愧是是官宦人家教养出来的小姐。
冬秀扶着吕氏在椅上坐定,“娘,您就看着那个盒子不眨眼,别紧张。”
这哪能不紧张,天咧,吓死个人了,又是闪光又是冒火的,比打雷闪电还要可怕,怪不得都说这东西能摄魂呢,这不知道的,冷不防的被吓一下,可不要魂都丢了。
见过这拍照的动静,原来不紧张的也紧张了起来。
因而除了冬秀,其他人俱是一脸严肃,如临大敌般的盯着镜头。
除了个人的单照,还有江耕围夫妻的合照,江家的全家福,江耕围拿着剪刀比划着要剪辫子的照片等等。
冬秀还特地与冯氏合照了一张,打算到时候一并给胡竞寄过去,她也就能靠这个刷刷男神好感了。
近几年,江胡两家倒是亲近了不少,时常有些个往来,冬秀还曾与吕氏去胡家拜访过冯氏,因她一向以乖巧懂事的形象示人,冯氏对她的印象倒是极好,而且在婚期上有愧于她,因此在与儿子的书信中也是对冬秀大加赞扬的,给冬秀拉了不少印象分。
“大姐,快过来,一起拍个相片吧。”
正当大家拍照时,冬秀却看见了隐在楼梯间的大姐,快过年了,江家特地派人到陶家接她回来小住,这也是为了给她撑腰,证明娘家一直惦念着她。
不过大姐自从守了寡又抽上了鸦片,原本就文静的她是越发寡言内向了,便是回了家,轻易也不出房门的,今儿估计是被她们这边的喧闹声给引过来的。
“不,我,我就看看,你们拍吧。”
她果然有些慌乱的拒绝。
“大姐,你不要怕,你看,我娘,我大嫂不都在下面拍么,一点事儿都没有,连盼儿和安儿这两个小家伙都拍了好几张呢。”
她的眼里分明闪着好奇和希冀的光芒,可能是有些害怕和不好意思吧,冬秀可不能放过这叫她走出来松快松快的机会。
“还是不了,我,我也不好看,也没打扮……”
冬秀听她这话,便知道她心里是肯了的,当下便笑嘻嘻的拖了她过去。
至于她当心的形象问题也压根就是多余,可能是认命了,也可能是习惯了,大姐早没了上次见面时那种歇斯底里的疯癫和颓靡,现下不仅把脸颊上的肉养了回来,气色也看着十分好,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刚抽完大烟的缘故,这会儿眼眸含水、面颊殷红,倒也显出几分与众不同的神采来,再配着她那身忧郁落寞又淡然平静的气质,居然有种奇异的魅力。
冬秀心里第一万次为她感到惋惜和不甘,这样花一样的姑娘,不该是这样惨败的结局。
惠秀到底还是被她摁着扭扭捏捏的照了几张相,不想那照相的青年这会儿好似上瘾了似的,居然又兴致勃勃的指挥着她或倚或靠的拍了好几张。
不过一时三刻钟所有人都拍好了,也还未到中午,青年便打算返回县城去了。
江耕围自然是同去的。
冬秀正好将润色完毕的《三寸金莲》交给他,让他寄去沪市。
江澄平因经过那场流氓堵门事件,父母如何肯让他再回沪市,况且妻子即将临盆,于是就在家乡谋了份差事,以至于现在沪市少了个“接头人”,冬秀无奈,也只能让江耕围将信直接寄给那位口碑颇好的唐才常先生了。
等冬秀收到洗好的相片时,唐才常也刚好收到了书稿。
他本身就是这位宝先生的书迷,素来知道这位先生最擅长推陈出新,文章构思奇巧又兼言语诙谐流畅,算是白话小说里的一支标杆,仅有的两部小说《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都可谓上乘精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书已经一版再版,这股读书风潮渐渐从沪市扩散到了全国各地,宝先生的大名也随之被更多的读者所知,现今通俗小说界,她不说是第一人,也不出前三了。
其实随着她知名度的提高,也有很多读者陆续来信,可惜通讯不便,冬秀连载的两个报社一个倒闭,一个相互间有些龃龉,能辗转送到江耕围手上的信件寥寥无几,江耕围又觉得妹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与不认识的人互通书信,那可要不得,那不就是私相授受了么,万一被人察觉,对她名声始终不好,于是很不赞成她跟那些读者通信来往。
冬秀倒是无所谓的,作为一个存稿过半才开始连载的人来说,与读者沟通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已经缺失了,他们即无法一起探讨剧情走向,也无法分享创作灵感,这些信件无非就是读者的读后感,或是云山雾罩的表达对她故事的赞赏或是长篇大论的表达对她文笔的鄙薄,觉得这白话文毫无美感,粗俗浅薄,不堪一看,而且大多都是咬文嚼字的文言体,看得她头晕,除了一开始的虚荣心作祟,硬是仔仔细细的读了几封信,后面便干脆找了个大箱子,教江耕围替她收集起来了,好歹是别人的一番心意,不好随意丢弃,好好收藏起来,就当对自己成绩的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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