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后爱之相公再娶我一次_豆角很逗【完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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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这样的规矩对我并不适用。我若不来,她还得巴巴地去找我。可见我俩情意非同一般。

  关于我和莺莺相识的经过,可谓是轰轰烈烈。

  某年某月某日,我正在街上溜达,忽然一阵狂风卷过,本人如陀螺一样被甩进了楚伶馆。原来是一堆男人上青楼看花魁大会来了。本着积极向上、远离恶俗的态度,本人挥一挥衣袖,打算不带走一片云彩。

  没想到,此时大堂中有人喊话:“我出一千两。没人比我更有钱了吧?”

  我那么低调,为什么非要逼着我出手?“三千两!”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说他比我有钱了。

  四座皆惊,两腿战战,几欲先走。我在老鸨怀疑的目光下甩出三张千两银票:“不过夜,就见个面。”

  此举据说创下了京城青楼的最高的陪酒价码,也让莺莺一跃成为了青楼头牌。“真羡慕马公子啊”“莺莺姑娘才貌双全,这叁仟两值啊”之类的赞叹声,不绝于耳。

  若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也算是一段风月佳话了。可惜,还有后话。

  我坐在房里,对着这个我花了大把银子才见到的女人,唯一的感觉就是:坑!

  登,登登,登了个登。她弹出来的曲子,就像是在挑战我耳朵的忍耐力。千变万化的调子、断不成片的音符,还有那突如其来的尴尬傻笑:“公子见谅,奴家略有失手。”

  我还不够见谅吗?你这叫略有失手?我想掀桌子了呀喂。

  听了半曲,我实在忍不住了,我一定要洗刷掉耳朵里这些奇奇怪怪的声音。于是,我夺过琴来,手指一拨,清音袅袅,世界一片美好。

  偶有路过的人惊叹:莺莺姑娘果真是琴艺出众!又云:得听莺莺姑娘一曲,真是不枉此生!

  我真的是全京城最大的二百五!

  

  3

  后来,我就从恩客变成了莺莺这货的枪手。弹琴、作画、写诗,样样包办。

  犹记得那天我甩头就走,她坐在地上抱住我小腿的情景。怪只怪我心地善良,见到她楚楚可怜的模样,听到她凄美动人的身世,没能拒绝她的要求。

  一晃一年过去了,她赚得盆满钵满,我却身若柳絮随风摆,还一不小心嫁了人。

  今天我一来,她就立即迫不及待告诉我她找到真爱了。注意,是真爱!她的用词越来越先进了,我浑身颤了颤,觉得自己的人生前所未有的失败——连青楼的闺蜜都把自己推销出去了,本小姐我竟还无人问津。

  我立即恨恨地问她到底是谁那么不长眼。

  没想到,答案令我始料未及。不过,这也解释了我为什么第一天嫁过去,江逢这厮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原来,他竟勾搭上了我的闺蜜。

  “他到底看上你哪一点了?”潜台词是:到底我哪一点不如你个死莺莺?

  “哎,我也不知道呢。”她开始恬不知耻地卖弄,“也许是我长得太美丽了,又洁身自好,所以他对我那样不可自拔。”

  洁身自好个毛啊?你忘记第一次见面时,你是怎么勾引我的了吗?还有,你一点都不介意江逢那厮已经娶了亲吗?

  “他说,他和那位冯小姐不是真爱。他只是母命难违。你也知道的,千金大小姐很难伺候,哪有我这么温柔体贴?”

  幸好,我知道出来混,化名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现在这死妮子大概要指着我的鼻子骂狐狸精了。

  被闺蜜和相公双重夹攻的感觉,真是难以言喻。按照正常程序,现在我要不就重色轻友,要不就重友轻色,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基于我和江逢私交不深,我果断选择了莺莺,并决定,继续替她当枪手。

  我和春晓换好装束,回到江家穿过后院的时候,正好遇见江逢。他手里抱着木头和绳索,看见我,脸色阴沉沉的,一句话也不说,转身就走,简直避我如鬼神。

  我吸了几口气,才把心中狂躁的气息给压下去:“春晓,你看见那面瘫没有?”

  “什么面摊?”春晓疑惑,并摸着肚子表示她暂时还不饿。

  “脸部肌肉瘫痪,表情无能者,称为面瘫。你的姑爷就是一个面瘫,我猜他笑的时候,脸上的肉一定会因为长时间不动弹而引发抽搐,进而使血液逆流,冲入他的脑子里,引起癫疯。”

  春晓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小姐,你骂人的功夫真是天下第一。”

  “哪里哪里,都是江湖朋友给面子。”

  晚上,我婆婆命丫头给我送了盅炖汤,我喝完没多久之后,忽然觉得浑身燥热,心痒难当。忍不住让春晓去打听下,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春晓去厨房查探一番之后回来告诉我,这盅炖汤可不简单,堪称十全大补汤,包含人身鹿茸等等名贵药材,以失传古法炮制,若能每日喝上一盅,必不辜负上天赋予女人的使命。

  我咆哮道:“说人话!”

  春晓吞了口口水:“就是促进房事、包生儿子的良药。”

  我吓了一跳,端起炖盅一看,底都喝光了。

  正在此时,江逢推门而入,穿着一身睡衣,手里端着一盏白瓷,看起来,和我那盅是师出同门。

  他一步一步地踏进门来,面瘫的脸上毫无表情,走到桌子前的时候,将炖盅腾地放下,“我是来提醒你不要喝我娘送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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