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君一侧身把谢冰心护在身后,满脸警觉,双手握拳,肌肉紧绷,看到顾长生和乔军慢慢一起走进门,这才松了口气,苦笑道:“修齐,乔大哥,你们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孙家的人找到了我们!对了,我刚想去找你,现在发生了紧急状况,咱们聚丰茶楼那边绝对不能再去,哎,说起来也是我不好,以前出入没刻意瞒着方若华,她……”
说到这里,他面容严肃,目中略带几分狠厉,“她知道我常去的几个地方,现在她落在孙家人手里,聚丰茶楼说不定已经被监视起来,我是冒着风险来报信,可惜咱们在孙家没安插人手,否则做掉她还能保住这几个据点,现在恐怕只能撤退……”
乔军一脸气愤,张了张嘴,一句话还没说出口,项君就把谢冰心拉到身边:“这次谢小姐为了救我,付出很多,恐怕也暴露了身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孙家很有可能盯上了她,我们必须保护好她,保护好谢家的安全,否则我便是罪该万死!”
方若华:……
他怎么就不想着保护好他妻子的安全?项君的父母是被他送到舅舅家去,却把妻子随手扔下,完全不理,要不是他漫不经心,原主也不会那么倒霉,被他连累,还让孙家的人抓了去,但凡他对原主有对谢冰心一分的心意,哪怕只帮原主求求情,那个可怜的女子至少就不会死不瞑目。
心中腹诽,面上到显得心如死灰。
第13章 怒怼
听了项君一番话,乔军登时气道:“你胡说什么,又是什么样子,怎能如此诋毁弟妹,枉费弟妹她,她,哎,你可是有妻子的人,别在外面胡搞……”他终究是敦厚人,有口德,没有指着谢冰心的鼻子骂。
不等他说完,也不能那人反驳,方若华已经慢慢走上前,站在项君和谢冰心面前。
项君一愣:“你是?”眼前的女人实在很眼熟,只是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儿见过!
乔军:……
谢冰心本能地扯住项君的衣角,也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一种危机感,这其实是件很奇怪的事,她是阳城名媛,家世虽然一般,但论起才气容貌,整个阳城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强的,不知多少年轻的贵公子以和她约会为荣,什么时候和女人站在一起,会轮到她有危机感?
来到民国以后,方若华很喜欢如今常见的上衣下裙的服饰,但更偏爱旗袍,她以前在家里时就喜欢,但那时候家境只能算普通,买不起手工订做的高档货,现在可不同,他们一家子,三个人都痛痛快快地过了把瘾,各种传统服饰尽情穿戴一回,今天她就穿了件改良的旗袍裙,银灰色的,一直拖到足踝,腰身细得很,上面绣了大片大片的鸢尾花,配她脖子上的鸢尾花吊坠,越发显得身段窈窕。
真正比容貌,方若华的确没有谢冰心那么漂亮,但女人的美,有时候并不只在皮相。
谢冰心身穿洋装,但她是娇弱的,卑怯的,容易让人怜惜,却并不像眼下的西方女子那般放得开,于是这洋装便成了噱头,不说不伦不类,也不大切合。
方若华穿旗袍,但她穿得大大方方,就站在那儿,腰梁挺直,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说不出来,和现在大部分的女子不同,不是传统女人的守旧,也不是西洋女子那种豪放,很独特,是自然而然地自信大方。
顾长生想,似乎方家人都一样,和别人比,他们活得痛快,没有国内老百姓那种压抑感,像自己这样出身的人,自以为见识高远,但依旧看不清前路,迷惘而痛苦,可他们不一样,他们的眼神明亮透彻,永远充满自信,对待地位卑下者并不高傲,对待身份尊贵的也不自卑,仿佛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安全的,温暖的,让人向往!
因为有这样鹤立鸡群的气质,人们的视线总会追逐他们的身影。
方若华叹了口气,这会儿项君已经反应过来,“你是……方若华?你出来了?”
说到底,他和原主做了多年夫妻,不知是什么缘故,方若华和原主看起来便是同一人,气质再不同,容貌分毫不差,项君乍一看没认出,也不可能永远认不出。
这一认出人,先是惊艳,他大概没想到自己的妻子还有这么漂亮的时候,随即警惕,目光湛湛地瞪过来,不自觉护谢冰心护得更严密些。
“不必紧张。”
方若华轻轻笑了声,似乎有些薄愁,有些落寞,却是腰梁挺直,颇有一些铁骨铮铮的味道,“子南,你我二人夫妻多年,可惜你还是不知我,你说和我在一起,就像和一根木头在一起一样……多可笑,木头能日日夜夜照顾公婆,还有项公子你,能为了给你筹学费,生活费,日日做针线活,寒冬腊月还帮人洗衣服,劳累过度落了胎也不敢说,只怕耽误你读书……仔细一想,到还真像根木头,也罢,你说什么是什么好了,谁让当初我落难,得了婆婆一饭之恩呢?”
项君平日也是能言善辩之人,可不知为何,面对眼前的方若华,却不自觉有点儿心虚气短。
“有一点,我却不敢苟同,我方若华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女子,但也有骨气的,知道什么是是非曲直,更做不出背信弃义的事来,不为你项子南,只为大义所在,孙家便是将我扒皮抽筋,不该说的,我自认为也能做到一字不漏,这一点无需你项子南相信,凭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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