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京和上次赶考不同,不说是安家落户,却也要常住,方奶奶简直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方若华带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让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却又不肯。
“我们都这么一大把年纪,等我乖孙安顿好,接我去住几日便心满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连话都不会说,路也不会走,不自在。”
方若华也是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恐怕去京城会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处,说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所在,可论起宜居来,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环境特别好,哪里养得了这么多天地灵物。
再者说,虽然自方若华至此,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传闻在诸城学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确有一个大哥在。
嫡出长孙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讲,父母长辈跟着大哥生活才恰当。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几日还好,时间长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两个儿子在他们心中同样重要,更疼爱小儿子些,可对大儿子同样会挂念。
本来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该留下来尽孝,不过方家谁也没提这一茬。
罗乐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们,一想到乖孙一个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还舍得留下他媳妇?
连收拾东西再加上各处道别,就又耽误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顺风顺水,半点也没耽误,总算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回了京。
孙风雷照旧指派小儿子孙岩去接人,孙岩骑着马来的,见过罗乐笑道:“没成想到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师叔最先成亲,走吧,师侄带师叔去参观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规矩森严,方若华既然入朝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这一座宅子却比很多深宅大院还要让人喜欢,位于御街东侧,毗邻翰林院,如果在后院开一小门,方若华溜达过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给你选的,以前是朱师叔留给他家儿子用,后来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诸城了,看样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给你用。”
方若华很满意。
罗乐:“……”话说,她这一路上花费三分之二的时间盘点能用的钱,还跟京城客商们打听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尽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显得挺愚蠢?
第262章 戏本
罗乐轻轻一叹,她现在总算知道自己这位便宜相公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毫无背景的寒门子弟。
在京城能得着这样的房子,人脉之广,可想而知!
而且房子已经清理干净,家具一应俱全,处处妥帖,还有个管事看门,几个丫鬟下人帮衬,直接进来便能入住。
等安顿好,方若华领着她去正三品的刑部侍郎家‘拜见’,看到那些门房把他当自家公子一般招呼,再看他支使人家家的公子把他留在孙府的行囊收拾好,亲自给他送出来的做派,罗乐再一次觉得,自己也许没什么用!
她想象中那些为方公子出钱出人出力的情形,似乎不大容易出现。
不过方若华可不这般想,他如今算是体验到家中有贤内助的好处,他只用高坐,半点力气也不费,罗乐就把一切都安排好,家里的一应事物井井有条,婢女,小厮采买回来,厨房的饭菜全换成合口味的,家里上下规矩森严,连家具都是比着用惯了的家具重新打造安置好,住起来比在碧水时的感觉还要舒服。
家事一切顺遂,翰林院的活却不大容易做。
虽说在翰林院当差比较清贵,想成为阁老重臣,或是成为实权人物,都必须有这么一段经历,但正因为前途远大,受到的诱惑也就大。
方若华一入职,掌院冯大人就把他塞去编书,从四年前开始,陛下要求编纂大周国史,至今编了四年,离编好还有一段距离。
编书比较清净,方若华也喜欢,可惜,就是被掌院大人护着躲清闲,半个月之内他还是拒绝了六次几位王爷的聚会邀约。
这日,天气难得不错,方若华陪着几个老翰林一起把书翻出来晒一晒,一边晒书,一边在院子里席地而坐,几个老人喝茶吃点心。
点心都是罗乐新开的铺子里做的,不光色彩漂亮,味道也漂亮的很,一帮牙口不大好的老翰林,每天都要过来蹭几块。
没办法,方若华只好带一些少油少盐清淡些的,省得再把这帮老人家吃出毛病。
正偷闲,唐小飞和房玉山居然领着张世奇从拐角的小门里钻进来,一进来就撑着旁边一棵大树,弯着腰喘息。
方若华:“……”
旁边一老翰林失笑:“三王爷找你们一起游河?”
张世奇欲哭无泪:“不是都说三王爷温文尔雅,性情恬淡,乃是一君子吗?”
怎么跟土匪似的,还什么歃血为盟,还什么要拜把子?谁敢跟皇子拜把子?那不是认万岁爷当爹,就是自己想认,万岁爷愿意不愿意平白无故地捡一个儿子回去?
张世奇脸上发绿:“我张家只有我这一根独苗,如果我要是明天跌到河里淹死,我们一家老小恐怕都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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