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不禁惊讶。
方若华并不带他们远走,在树下石凳上坐好,才看向王经理,轻声道:“王经理是吧?你自己说说,是不是捡了不该捡的东西?”
王经理一怔,脸上便露出几分不好意思,迟疑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两个金镯子,还有个银镯子,苦笑道:“要说捡东西,就是在村口东边的山上方便时,正好看见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几件金银首饰,我虽然知道出门在外不该贪财,可当时周围真没人,我就把东西拎回去了。”
其实能顶住诱惑的的确不多见,普通人见到金银首饰,不要说金银,就是个铜做的,第一反应也是捡起来揣兜里,拾金不昧的优良作风为什么屡次成新闻,还不正是因为太罕见。
看着金镯子,旅行团的这几人都满脸迷惑:“这首饰有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西藏这边此事到是罕见,在云南境内,苗人聚居之地,路上见到金银,没人会去乱捡,因为有可能是有人在嫁金蚕。”
“金蚕?”
这听起来还真让人觉得有点瘆得慌。
第495章 嫁金蚕
冯乐觉得自己在听故事,但在这样的古庙里,吹着冷风,迎着沙尘,还经历了昨晚那如梦似幻的一夜,谁又敢把眼前的年轻大师口中讲出来的话当成故事。
“所谓金蚕,指的是金蚕蛊,从古至今,在云南那边就十分盛行,苗人多会养蛊。”
“金蚕养得好,能护家防身保平安,也有聚拢财气,还能治许多疾病,古时候苗人养的多,现在到是没怎么见了,就是养蛊,也很少有人有精力去养剧毒的金蚕蛊。”
“自古就有苗疆术士养金蚕,以金蚕杀人后,还可役使人的鬼魂做事,不过听说早在明末时,役使鬼奴的法子就失传,如今修习御鬼术的都不多,除了山西那边的石静斋之外,到不见有人能练出气候,像这等先杀人再御鬼的恶毒之术,更是要求严苛,即便有人想练,恐怕没练成之前就没了好下场。”
“养金蚕的人大多数也下场不太好,必须要在孤,贫,夭三字中选一个,如果养到一半不想继续养,金蚕的主人便会准备一包金银,一包香灰,扔在道边,若是被人捡去,金蚕也会跟着那人走,苗人多称为嫁金蚕。”
方若华说的平淡,旅行团这几个被吓得不轻。
那个王经理更是惊得将镯子一扔扔出老远:“我,我可不知道!”
他家中富贵,生活顺遂,儿女孝顺,半辈子都过去了,又不是少年中二病时期,没想过拥有高人一等的能力,更何况还是什么金蚕!
“我现在就把它们扔道边去!”
方若华哭笑不得:“别忙了,等下请大堪布帮忙处理了就是。”
金蚕蛊王的恐怖之处在于无形无影,如今既然现了形,庙宇如牢笼,金蚕想跑也跑不掉,大堪布自然能处置。
看这些旅客还是忐忑不安,方若华就叫了个小沙弥,请他们这些人去大殿听早课。
“去沐浴佛恩,佛祖面前,想必区区小邪祟奈何不了你们。”
这个绝对可以有。
目送这些旅客们离开,秦律便过来,沉声道:“师叔,我把阿珠姑娘带来了。”
阿珠神色平淡,在藏地三年,她如今脸上也有些高原红,皮肤到还莹润剔透,相貌也极好,可以看得出和余伟洋很是相配。
可惜好好的新婚夫妻,蜜月还没过完,就阴阳两隔,从此再无相见之日。
“你们想知道始末,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三年前在古墓里,我帮那一群盗墓贼破解了最后一关的‘金蚕’关,不知道是不是担心里面还有机关陷阱,这些盗墓贼并没有杀我,而是带着我一起进去,我们穿过几个墓穴,便到一片地下湖附近。”
“按照盗墓贼的说法,湖底下藏有宝贝,他们研究一张唐代藏宝图研究了十多年,怀疑当年松赞干布派出的一位求亲使臣遭遇意外,在此地陷落,他当时身受重伤,又被人追杀,便把宝物藏匿的地点画成地图,交托给亲信,想让亲信把地图送回藏王手中,却没想到亲信也出了意外,最后藏宝图究竟怎么流传千年,藏宝之地又是怎么变成一座大墓,那就无人而知了。”
方若华:“……”
“三妹,这一段好像原文里没有写。”
“原文里只写了那是一座古墓。”
“编剧这么一改编,到真是更戏剧化了。”
方若华一点也不想听这么戏剧化的故事,好在阿珠显得有些聊赖,平铺直叙,很快说到重点:“那湖水非常冷,还有暗流,又是血红色的,特别诡异,但是盗墓贼们还是决定下湖,却不曾想,他们刚触碰到湖水,外面竟然不知有什么人触碰到机关,整个地宫的顶部向下倾泻各种巨石,火油,还有其它毒物,盗墓贼惊慌失措,一时顾不上我,我虽然对这地宫不熟悉,可我天生五感超人一等,顺着空气流动逃跑,逃得到比他们快得多,我逃出地宫,一心惦记我的丈夫,根本顾不上想那些盗墓贼的死活,找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伟洋,可是伟洋只剩下最后半口气,无论如何都救不活了。”
她终于流露出一丝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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