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若华侧耳细听。
原主记忆中关于北疆白绍的内容不少,她早在数年前就对北疆感兴趣,对于白老爷子,自然也感兴趣。
既然许六不在意秘闻外传,想告诉她,她自然是要听一听。
“我们家这位老爷子,生在前朝大族之家,祖父的父亲殉了国,明王逃离京城时,他们一家百十口人一路护送,最后死伤无数,只剩下寥寥几个。”
“所以白家与大周有灭门之仇,他自出生之日起,便肩负灭周兴陈的大业。”
“老爷子饱读诗书,兵法娴熟,以武进士出身,一路到了如今的地位。算是明王安插在大周内部最重要的一枚棋子。”
许六嗤笑,“我实在不明白,明王难道能活到如今?那他岂不是活了一百好几十岁,该早就成了老妖精一个!”
“要真如此,直接埋土里灭掉,才是对天下苍生负责。”
“他们那些人随便找一个什么人过来,就说是明王,就要白绍这么个连陈朝是什么东西都没见过的人去卖命,凭什么?”
“几十年下来,老爷子一边给义军输送物资,兵员,协助帮衬,劳心劳力,自己没得一点好,沾染上的都是麻烦,不知多少次为了那帮义军疲于奔命,危在旦夕。”
“要我说,他早该把自己洗干净上岸,要是肯卖了那些人,说不定能享受一回权势滔天的滋味。”
方若华扬眉:“这话有点过。”
许六也闭嘴叹气。
明王在北方边境的势力最大,名声最好,所以北疆义军都是打着明王的旗号。
虽说高层之间有些矛盾争斗,但是义军中人,其实大部分都是贫苦百姓,所谋求的,也不过是一条能在茫茫人世中活下去的路。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城墙下大片连绵不尽的沃土:“大周朝把山**外这大片的土地,丢了三十几年,几十万的百姓从此落于贼手,过得生不如死,还有这些边疆上三不管地带,艰难求存的升斗小民们,他们中诞生出来的义军,至少在这片土地上,有存在的必要。”
“白老将军重信誉,守然诺,一直暗中扶持义军,那是他的仁心,没有错。”
方若华心底深处,其实对这位白将军的为人还是颇为钦佩。
虽然是有一点迂,但与君子交往,比与小人交往却是轻松愉快得多。
别看白绍见天哭穷,跟个无赖似的,方若华借钱,借人,借货给他,甚至都不需要他留下什么凭证,就能信任这位老将军。
便是他死了,也绝不会欠别人的债不还。
这份信誉,是因为白绍几十年如一日的做人做事,所以他配得到这样的信任。
“也不必想得太多。”
白绍与明王的关系,何人泄露,他们船岛的生意,外人如何得知,都是以后需要查的事。
目前,总归是想办法筹集粮草,应付京城来催命的阎王钱风,赢下与北蛮必有的大战。
方若华一点也不觉得乱。
许六也不担忧,懒洋洋地倚在墙头:“看似复杂,其实如今的局面简单至极。”
方若华也点头,到难得觉得她和许六有了点默契。
“的确简单,若得大胜,无需自辩,不辩自明。”
要是白绍能打得北蛮大败亏输,天下皆知,那他在民间的声望必然会大涨。
难道朝廷还能在北军大胜的情况下,为难白老将军?
若是败了,白绍明摆着就是要与东临镇,与山**共存亡,一旦战败,白绍战死,北蛮直入中原腹地,半壁江山成焦土。
到那时候,大周朝就是把白绍挖出来鞭尸,老将军难道还会在乎?
至于方若华,她到从没有把船岛与明王做生意的事放在心上过。
船岛说白了,在朝廷眼中就是海盗,朝廷鞭长莫及的时候,管不了,等到能管又愿意管,就算半点借口也没有,方若华也免不了要应付一下朝廷大军。
许六看着方若华略有些苍白,却十二分秀丽的面孔,莞尔笑道:“欢迎海王殿下莅临东临镇,城内父老,皆感念海王殿下的恩德。”
方若华不禁一笑。
心里到觉得,要真感念才好,隔着千山万里收买民心,可是一点都不容易。
冷风吹过,方若华和许六齐刷刷打了个冷颤,到底不好摸鱼太久,两个人齐齐起身,猫腰下了城楼,回去又看了一回舆图,才各自安歇。
……
官道之上,一地的陷坑乱石,两侧的山上堡垒无数,隐约有些阴森。
身着甲胄,腰佩长刀,手握弓箭的禁军们,策马扬鞭,急速行驶。
钱风坐在马车上,手里握着黑刀,慢慢修自己的指甲。
“统领,东临镇马上就到了。”
钱风顿了顿,猛地撩开车帘,举目遥遥望去,一座孤城绵延扭曲地坐落于北方泛着些金戈铁马味道的大地上。
城墙高耸入云,带着一股冲天气势,与大周寻常小城的绵软全然不同。
钱风把膝盖上的一叠密信拿起来,又翻了一遍,看过上面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详细得不能再详细的告密信,他却半分不觉愉快。
第711章 民心
这信中写得一切有板有眼,不像假的,若果然是真,白绍和反贼的确关系密切,他该怎么一举擒住对方,又不造成军营哗变,安抚好军心,带着他的弟兄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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