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嘉恒去检查了一圈窗门门锁,才爬到路菀的床上把女朋友揽在怀里。
许嘉恒捏了捏她的脸蛋问:“在看什么?”
路菀拿了一颗草莓喂给他,但是注意力全都在平板上:“在看我自己演的剧。”
这部剧就是上次任真提起的那部古装剧,路菀在那部剧里饰演了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公主——只需要仰着头装疯卖傻就行了。
许嘉恒也抱着她看了会,在看到女主角怀疑男主不爱他于是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的时候,怀疑道:“好看吗?”
路菀认真客观地点评道:“剧本不行,我演的比较好。”
许嘉恒:…你还真不客气…
当然路菀也不可能和许嘉恒讨论这部古装剧讨论多久,毕竟今天的讨论中心应该在隔壁客房的那个醉了酒大活人身上。
路菀刚刚才还给她的嫂子发了邮件,但是没有收到回复——也是,问她嫂子还不如问她哥的秘书来的容易。
小秘书回得倒是快,只说Latin要入驻上海的恒隆,Haven是来剪彩的,除此以外一个字也不肯多说。
路菀合上平板,嘴里咬着草莓,含糊不清地问他:“我哥干嘛要找你喝酒啊?”
许嘉恒淡定地接过她的平板,放在床头充上电:“我看你哥没吃饭,请他去小区门口吃沙县小吃,结果他非要拉着我喝酒,然后他就喝醉了…”
路菀:????
路菀的满脸的难以置信透露着一种“你在讲故事吗朋友”的意思。
许嘉恒依旧淡定地放佛没看到女友的质疑面无表情把灯关掉,把路菀按倒:“你不困吗?不困的话我们来做点什么吧?”
黑暗中的路菀:“你特么的手往哪放呢!”
……
事实上许嘉恒也只是在Haven冷冷地告诉他“她忘不掉”的时候,平静地告诉他:“忘不掉就算了。”
Haven还没听清:“什么?”
许嘉恒重复道:“我说,她忘不掉就算了。”
许嘉恒看着桌面上的酒盏微微出神:“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十五岁。”
“我们认识了很多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的样子,我都还能记得:穿着校服裙子,书包上有粉色的樱花,头上的皮绳是黄色的糖果。”
“我满心欢喜地走进教室,以为我的同桌会是和我一起只写了选择题排名倒数的好哥们。”
“结果旁边的座位上坐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女孩。”
“吓得我都愣了,安安静静地坐下来,一个早读课没敢说话——我哪里跟女孩子做过同桌啊。”
“我第一次觉得她好看,是在学校门口的花店,她抱着一大束的满天星,头发披在了肩上,我站在她后面都能闻到她的洗发水的味道——她比那花还好看。”
Haven的眼神露出疑惑,放佛不明白许嘉恒带着那种肉麻的微笑突然和他回忆过去是在干什么。
许嘉恒的语气突然加重:“所以你懂吗?我特么到现在都能记得她当时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我特么也忘不掉!”
“所以!忘不掉就算了!叫她给我好好记着!我会好好做给她看的!老子就是特么爱她!”
就叫她好好记着,记着当初的痛苦和难过,然后向我索求,我能给出的全部歉意,是我的一辈子。
Haven:……神经病…
第21章 当记忆都结成霜花(一)
林萧月早上十点多要出院,路菀定了八点钟的闹钟准备去接她。
大抵每一个人对自己的闹钟总是带有一定的免疫力,所以当第二天早上路菀的10个闹钟轮流响起的时候被吵醒的只有许嘉恒。
许嘉恒被那首《半兽人》循环往复的闹铃响得头疼,最终无法再赖床,认命地套上睡袍爬起来。
推开卧室门的时候,房间里的景象简直亮瞎了他的狗眼。
那个拥有着男模身材的男人,裹着黑色的浴袍,正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脑回邮件。
如果许嘉恒没有记错的话,昨天这个男人被他和路菀扔在客房的时候还穿着宿醉的外衣,并且那个男人现在身上的浴袍并不来自这个房子里曾经唯一的男人许嘉恒,并且他昨天来的时候身无分文屁也没有。
Haven换上了助理送来的洗护用品和换洗衣物,里里外外把自己身上的酒味洗了个干净。
而他的全能小助理现在正在路菀家的厨房做饭,火腿煎蛋的香味弥漫了整个房子。
Haven看着没洗脸没梳头蓬头垢面皱着眉头眯着眼睛站在路菀的房间门口的许嘉恒,很淡定地看了他一眼又低头工作。
许嘉恒在他的大舅子清醒的时候是不敢放肆的,于是只能轻手轻脚地在客厅的洗手间刷牙洗脸。
路菀从许嘉恒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有点转醒的迹象,在床上赖了会还等不到许嘉恒来叫自己起床,只能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往外走。
打开卧室的门就看见一尊大佛坐在她家的沙发上路菀的脑子十分得不清醒,干脆愣在了原地头脑风暴。
Haven听到声音,从电脑中抬起眼,深蓝色的眼睛在早晨的阳光的折射下宛如两颗蓝宝石,他朝路菀温柔地微笑道:“早安啊,Alice。”
路菀的脑子还没开机,指着沙发上的男人颤抖着:“你你你你你!”
优雅从容的帅气男人从上到下打量了她一下:“天冷了,我的小公主,你应该回去先把鞋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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