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提到这里,我想起一事。”萧秀抬起头来,“卫国遣送来我国的那位质子,今日遭遇了刺客,幸亏护卫得力,倒是没有受伤。”
“刺客?”张馥皱起了眉头,“一个十岁的孩子也值得派刺客。给他加派些护卫,不要让他在我们晋国境内出事。”
郑州城内,
姚天香打了个哈欠,趴在桌边看着忙于政务的程千叶。
“桥生出征了,我以为你会有空陪一陪我,没想到你还是这么忙。”
程千叶笑了起来:“别抱怨了,抓紧帮我做点事。我再忙一会,等过了申时,我们微服去逛一逛郑州。好好看一看这座城的民生风貌。”
姚天香高兴起来,卷起袖子露出皓腕,从笔架上拿下一支笔,沾了沾墨汁:“行,你要我做些什么?”
“对了,你先看看这个。”程千叶揉了揉肩膀,从一堆的信简中翻出一封,递给了姚天香,“你的那个侄儿,居住在我们汴州,竟然遭到了刺杀,你看看是怎么回事?”
姚天香接过信函,皱着眉头看了片刻,冷哼了一声:“这些个小人,正经事做不好,搞这些龌蹉的勾当倒是拿手得很。”
程千叶不由想起那个怯怯弱弱的小男孩。
天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难怪养成了那一副胆小怕事的模样。
“他才十岁,都送到我们晋国做质子了,竟然还有人不肯放过他吗?”程千叶有些不解。
姚天香奇怪的看了程千叶一眼,“这有什么好不能理解的?你哥哥当初,不也是被你那同父异母的弟弟……”
她咳了一声,没把话说出来,心里想着,若不是你兄长被你弟弟害了性命,我们两还不一定有机会认识呢。
“我的那几个侄儿,连着他们各自的母亲,明争暗斗的厉害。姚顺排行老三,本来倒还不起眼。到了晋国做质子后,你不但没有为难他,还给他延请教师,让他同晋国的王室子弟一同进学。这不,引起了那几个眼界狭窄之人的嫉妒了。”
程千叶摇了摇头,开始庆幸自己的后宫人员相对简单,继承人目前也只有一个,路都还走不好,自己现在倒还不用烦恼这种事。
申时过后。
郑州城内的大街小巷逐渐热闹起来。
秋季的天黑得比较早,再过一个多时辰天色便会完全暗下来。
因而这个时刻,是人潮最为密集的时刻,各行业的人们出现在回家的道路上,军营里的士兵也结束了训练,从校场散出来。
街边开始摆出各种冒着热气的吃食小摊,摊主们热情的招呼着路过的客人,各处做工的人们收工了,有些便会在这些摊位上坐下,对付一口,充做晚食。
行脚商人,卖艺的老合,挨着道路,吆喝的吆喝,粘场子的粘场子。此起彼伏的声音交杂在饭食的飘香中,满溢着生活的气息。
郑州曾被犬戎人嵬名山占据了很长一段时间。
但看它起来依旧民生富足,并没有显出那种被异族统治过的惶恐萧瑟。
相比之下,程千叶去过的犬戎都城镐京反倒还不如此地安逸富裕。
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介意统治者是谁,只要高高在上的君王不残酷剥削,不肆意征战,提供一个安稳的环境,他们就能自己过得很好。
程千叶拉着姚天香的手,穿着便服,一路吃吃小吃,买买杂货。
难得的偷闲片刻,让她既放松又惬意。
身后程凤和阿甲带着几名侍从,相随护卫。
不远处有一个茶楼,悠悠传来丝竹之声。
“很久没有听戏了,天香,我们去坐一会。”
众人进了茶楼,坐在二楼的雅间之内。
说是雅间,其实也不过是用两道半人高的矮屏风隔断一下,只是胜在通风有窗,不用在一楼和众多的人熙熙攘攘挤在一处罢了。
茶馆中的表演,比不上卫国宫室中由贵族专门篡养的倡优们的技艺,只是听个热闹。
姚天香回想起自己还是卫国公主的日子,那时候她像是一个关在笼中的金丝雀,终日无所事事,听戏取乐或是郊游饮宴是她全部的生活。
枯燥的重复着相同的日子,等着自己父亲或兄长决定她的人生,把她像筹码一样,嫁给一个能换来最大利益的夫君。
然后继续过另外一种枯燥重复的生活。或是醉心于勾心斗角,只为争夺一个男人的宠爱。
是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生活变得这般繁忙?
连听一听这样拙劣的唱曲的时间都变得很少。
她现在是晋越侯的正妃,千叶对她很好,她本来明明可以过着悠闲的日子。但她偏偏要让自己这么忙,忙碌而充实着,每一天都感到很有意思。
姚天香挨着程千叶,饮着茶水,悠悠的打着拍子。
程千叶坐在窗边,临窗看着街景,来来往往的各色行人,民生百态混杂在细细的唱曲中。
一个卖干货的中年男子蹲在街道的对面,正巧对着这个窗口。
他身材瘦小,佝偻着背,头上戴着个斗笠,面貌一点都不起眼。
他抬了抬斗笠,有意无意的向窗口看了一眼。
就那一眼,让程千叶猛得一下拽紧了手。
“怎么了?”姚天香随口问了句,目光还留在楼下的戏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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