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谁在那里放了把火,师尊走过去的时候火势已经起来了。他原本只是远远的观望,叹息一番凶手的不解风情,竟然将这般人间妙境给毁的一干二净,却不曾想那尸体堆里还有人勉强留住了一口气。
那妇人满身是血的爬出来,也不管自己手足都被烈火烧的焦黑。舌头被割掉了,喊不出声来,便努力的挣扎,制造出声响来,引起了他的注意力——然后,将怀中小心呵护着的女孩子托付给了他。
下一刻便含着笑断了气。
突然就被托孤了的师尊一脸懵逼的抱着个顶多十岁的娃站在那看完了这场大火。
他原先想着将这女孩托付给一户慈和殷实的人家,叫她以后过着平凡幸福的生活。但仔细检查之后却发现,除了几处刀伤之外,这女孩还生了极重的病。
除非有名医时刻看顾诊治,否则就会丧命的那种。
这种情况的女孩子,一般的人家当然养不起,而那些个养得起的人家又实在是太难找——就是找到了,想来他们也是不缺女儿的。左右权衡之下,师尊竟然觉得还是将这个女孩子留在身边最为安稳。
恰好他也对着女孩儿的病有不浅的兴趣。
既然要将人留下,养在满地情花的绝情谷自然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女孩的病离不开这东西,况且他的来意还没实现。于是师尊就在绝情谷住了下来,他倒是没想改名,但上门求医的人多了,这地方莫名其妙的就多出了一个药谷的名字。
但总归还是公孙秾华家的地产就是了。
当然,既是养了孩子,没个名字自然是不行的。女孩绑头发的发带上绣着秾华二字,衣饰精致显然身份不凡,绝情谷之主又历代都姓公孙,师尊便给这女孩子定下了公孙秾华这个名字。至于花蕊这个小字,则是某天顺口起的。
但也的确很衬他的小徒弟就是了。
“花蕊的情况……不是毒吗?”安静的听完了故事的李寻欢提出了疑问。虽然他对于医术并不精通,但之前师尊也漏了不少的消息,李寻欢听得认真,这时候也就提出了问题。
师尊道:“是病……先有了病,又中了毒,于是便病的更重了。”
李寻欢问道:“我曾经听花蕊说过——前辈您已经治好了她的病?在这之后,您才收了花蕊当弟子。”
“这话倒也没错。”当人师尊的早就习惯了这个突然冒出来——虽然他们通信很多年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的确是突然出现没错——的小伙子对小徒弟的亲密称呼,“但,病和毒,是不一样的。”他当年治好的也只是病而已,至于毒,却是无能为力。
李寻欢有些愕然:“前辈也会有解不了的毒?”
这情况不正常啊,这位大佬当年在走江湖的时候可是号称世上无我不可解之武学、世上无我不可医之病、世上无我不可解之毒的挂逼,居然也会有不能解的毒?
理智上李寻欢知道这事很正常,毕竟没有谁是无所不能的,人这一生遇到几个解决不了的难题乃是情理之中。但在情感上,不管是出于少年时期听多了的这位大佬的惊人壮举还是出于对公孙秾华情况的忧虑,他都有些没法接受这个事实。
“到目前为止,毒,还不是我的对手!”师尊说的傲然极了,“本座行医多年,还从未遇见过真正的无解之毒!”
李寻欢:“那花蕊……”
“花蕊当然有解药。”师尊说道,“只是那解药稀少了一点……只有一份而已。”
李寻欢:“前辈,此话何解?”
师尊:“当年给花蕊下毒的人,就是她的解药。”
李寻欢仍不放心,追问道:“若是反之呢?”
师尊:“自然成立。”毒·药和解药之间的关系从来就是模糊的,从前往后是一个结果,从后往前也能够说的通,这情况简直不要太多。“给花蕊下毒的人是她的解药,反之,花蕊也是他的解药。”
同一时间,血玉会主人对公孙秾华说道:“世侄女可否给叔父一些血,好教叔父试试解药的效果?”
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
公孙秾华状似乖巧的点了点头,拿匕首给自己放了一整杯的血。血玉会主人对于她的配合也十分满意,得到想要的结果之后不管是语气还是态度都温和了不止一个度,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公孙秾华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了不少。
连小话本都能到手了。
公孙姑娘还是第一次接触话本这种邪物,沦陷的速度快的惊人。上午不知道是谁给她带了本,下午她就能支使人去给自己买这个笔名叫做莲花叶下客的作者的全套本子,意图一次性看完了。
女孩子喜欢看话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况且叶下客在话本界是出了名的大佬,几十年来作品一直畅销从不拖稿,深受广大话本爱好者的喜爱,现在多个粉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消息传到血玉会主人那里的时候他大手一挥,爽快的准了。
给公孙秾华跑腿的是谢柏宇,血玉会主人的意思,美名其曰培养未婚夫妻的感情。公孙秾华全当耳边风,谢柏宇倒是乖乖听话,将事情办的十分漂亮,市面上有的全被他买来了。老高的一叠堆在一起,被谢柏宇抱过来的时候公孙秾华都没敢去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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