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呆气得不说话了。
叶梦接着又说了半天,不见呆呆回话,干脆就放弃了。
她拿出手机,继续观看未看完的电视剧,可是眼睛虽然盯着手机屏幕,可是脑子里想的又是另外一回事……
谁也不会记得变成叶静影的她,连她自己都不会记得,这样的安排的确是最好的。
本来就是个意外,何必要记得?
本来就是个错误,何必要留恋?
可是,她真的能忘记吗?真的能接受被忘记吗?
她会忘记对她很好的叶父叶母,会忘记沈维叶,还会忘记……那些人也会忘记她。
叶静影回来后,一切都会恢复正轨。
叶父叶母的女儿回来了,沈维叶喜欢的人回来了,谁也不会失望。
至于叶梦她自己,自然是回到从前的生活。
大小姐的生活过惯了,再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没那么容易过渡,不过没关系,她都不记得大小姐的生活是什么样了,自然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
失忆还真是好用得很。
她曾经以为,老天让她成为叶静影,是在帮她完成一场梦,但事实上,老天是在让她认清现实。
她只是叶梦。
作者有话要说:
请大家不要着急,大结局已经开始倒计时了!后面的十章以内,应该就能完结了。
第110章 关于约会
陆云轩这次出差的时间比他先前说的要短很多,本是半个月的行程,因为某个原因,硬是缩短成了十天。以至于叶梦接到陆云轩的电话,被告知他已经回来时,她是意外又惊喜的。
她可没忘记和陆云轩的约定。
约会而已,时间地点陆云轩来定,她只要负责打扮得美美就好。
叶母在陆云轩回来前两天就已经出院,本来应该多住几天的,但是叶母并不喜欢在医院里待着,同样的,她不喜欢消毒水的味道,虽然她住的那间病房的消毒水味道微乎其微,但是既然在家也能得到专业照顾,又何必要在不喜欢的医院里待着呢?所以,她就出院了。
在这件事上,叶梦总算是找到了和叶母的相似点。
当然,相似点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叶母好好的。
只有叶母那边没事了,她才好放心去约会啊!
“我说用户,记得你是约会啊!你就不能打扮好点吗?”
叶梦不解问道:“我这样很差吗?”
“何止是差,简直一个字——俗!”
她对着镜子看了又看,没看出哪里俗了。她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新款,衣服浅色系,鞋子深色系,颜色搭配很适宜啊。
一定是系统的眼光太差,分不清什么是俗,什么是不俗。
“我才不信你说的,就是俗了我也不怕,就凭叶静影这上天恩赐的美貌,穿什么都好看,就是俗了也好看,何况我穿的一点都不俗。”
“用户,你要相信本系统的眼光,我是不会欺骗你的。”
“你是让我宁愿相信系统不知所谓的话,也不相信我自己作为人类多年养成的审美观?”
“嗯……是这样。”
她轻笑了声:“那还是算了吧!”
呆呆仍在努力:“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你就按我的意见来吧!”
“那你的意见是什么?”
“本系统认为,你应该穿件大红的裙子,长袖的,遮肩遮脖子,最好长到脚踝的那种,就跟电视里那红衣女鬼那类似的!然后系上绿腰带,戴上绿帽子,一定要选非常大非常大的那种绿帽子,有门那么宽的。鞋子的颜色最好选粉色的,最好穿那种一字拖鞋。对了,你注意化妆要化浓妆,尤其是脸上那胭脂,现在该叫腮红?一定要深红深红的,这样才让人有过目不忘以及难以忘怀的感觉。”
叶梦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你这是什么记性啊,真是服了你了,我再跟你说一遍啊,就是……”呆呆又将刚才的意重复了一遍。
“哈哈……哈哈……”叶梦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若是真的按呆呆所说的那么做,她就是有天大的美貌都撑不住。当她在脑海里联想起那样的穿着打扮时,她就忍不住发笑。
真是怎么想怎么怪异!
不过有一点呆呆没说错,她要是按那一身装束走大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百,自然是过目不忘难以忘怀了,顶多被就是被一堆人笑话而已。
“你啊,就给我安生点吧!知道的当你是帮我,不知道的当你是捉弄我呢!我是去约会,又不是去拍鬼片,你不怕吓到别人,我还怕吓到陆云轩呢!”
呆呆很是怪怪地问她:“你不是不喜欢陆云轩吗?那么在意他的看法干什么?”
“废话,我好歹也是个女孩子,我也是要脸要面子的,谁愿意被人嫌弃啊!”
“你不想被人类嫌弃,难道你想被系统嫌弃?”
“你嫌弃又如何?”
“用户,我是很认真的,本系统也是非常时尚的,就这么穿没错的,我跟你说……”呆呆又开始喋喋不休说起它那另类的装扮I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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