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笼子林觅就开始撒网,不过他技术不好,费了好大力气也抓不住两条鱼,倒是翻腾出不少大鱼在水面跳来跳去,特别是那条红背大鲤鱼居然还在水面上蹦跶得欢实,简直就是在挑战他的威严!
在我地盘就得听我的!
林觅大声的喊了乖巧和听话,两只早就想下水了,一听令下扑通扑通就跳了下去,
林觅谁都不要,就指着那条红背大鲤鱼,乖巧和听话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它叼上来,鱼身上的鳞片都折腾掉了不少,鱼身也是伤痕累累。
看着大鲤鱼在岸上绝望的挣扎,足足半米多长的大鲤鱼,好个大家伙!
林觅摸摸乖巧和听话的头,高兴道:“回头给你们做好吃的。”
之前逮到鲤鱼都比较小,鲤鱼刺多不合适给它俩吃,每次林觅吃得香乖巧和听话也就只能巴巴的看着,这次逮到的鱼比较大,他可以剃了刺给它俩尝尝。
第一次逮到这么大的鱼林觅心情相当不错,他回去的路上还忍不住唱着:“我左手拎条鱼,右手一笼虾,身上还背这个胖娃娃呀!”
“不对不对,”接着,林觅顿了顿,又继续唱着:“身上没背这个胖娃娃呦,一呀一二呦~”
夕阳西下,罗兰市天空上的云彩又烧起来了,纯白的天空被浓墨重彩的红占领,正红、橙红、橙黄交互交织着,云彩也变化多端,时而成狗,时而是虎。
火烧云下的牧场也暗了下来,牧草间的虫子慢慢多了,鸟儿归林之后牧场上的演唱家们就变成了各样的虫子。
雄性虫子们唱着情歌来吸引雌性虫子,最终,最优秀的雄性找到最漂亮的雌性完成生命的延续,然后变成雌虫腹中美食。
第28章
周末, 林觅起了个大早,穿上一身西服,站在镜子面前怎么看怎么感觉别扭。
也是,他已经许久没穿得这么正式了,他上午在牧场里纵马时总是一身飒爽利落的牛仔服, 下午天热起来就换成白衬衫和大裤衩子,正好傍晚刷马铲粪什么的也方便。
反正是在家, 也不需要见什么重要人物, 当真是怎么舒坦怎么来。
林觅其实还好, 镇上其他牧场主们多是中年男人, 他们的审美似乎还停留在上世纪, 聚会时经常一身花哨, 上衣是个花衬衫, 下身则是个宽大又红红绿绿的肥裤衩。
特别是聚会的时候,头上还总戴着一顶大草帽, 或是梳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 再戴上一个大墨镜, 活脱脱上世纪中期电影里人物的经典打扮。
换好了衣服, 林觅最后又把拖鞋换成提前一晚上擦得锃亮的皮鞋,临走时他又整理了一些头发,看着镜子里焕发一新的样子,林觅忍不住吹了个口哨:
“呦!哪来的帅小伙?”
因为是上层聚会, 林觅少有的开了跑车过去, 中部的秋天天气相当宜人, 跑在笔直平坦的公路上,跑车敞着顶,林觅没有开太快的速度,微微凉的风吹着他的头发。
公路横穿一片草原,秋季的草原也镀上了一层金色,如果眼神仔细的话还能看见草丛中跳来跳去的兔子,或者是奔跑着的小鹿。
帝国的生态维护得相当不错,如果不是野兽伤人的话,人们不会主动击杀动物,如果偏想猎杀的话,除非你是经过帝国认证的职业猎手,否则就等着冬天吧。
冬天政俯会发放一批狩猎证,拿着狩猎证的人们才能进山打猎。
当然,得交钱的。
经过一个自然湖泊时,林觅还看见一群羚羊在湖边喝水,自然他的眼睛也没忽略一边潜伏着的灰狼,以及又跟在灰狼远处,灵动的双眼紧紧盯着准备捡漏的狐狸。
经过那片湖泊,跟着不远处就是林觅这次旅行的目的地了——许氏农庄。
帝国人喜欢聚会。闲着无聊,来聚会吧!有开心事想分享,来聚会吧!有不开心的事?没有什么是一场聚会不能解决的。
许氏农庄这次举办的聚会就是为了庆祝,庆祝大女儿成功从劫匪手中逃脱,大功臣林觅自然也是聚会的头号人物之一。
今天许长辔穿得很漂亮,乳白色的丝绸长裙搭配同色系的高跟鞋显得人优雅纤长,松松挽起的头发偶尔调皮的散落,笑起来时还是那个甜甜的梨涡。
“欢迎!”许峰迎上林觅。
林觅把目光从许长辔身上转移回来,冲着许峰笑笑:“谢谢!”
许峰是个黄种人,看起来年纪比较大,似乎有五十多了,因为常年日晒皮肤黝黑,鬓角的头发也微微有些秃,不过他的精神极好,一双眼睛精明有神。
“说起来谢这个字,其实我还要感谢你呢,如果不是你,我简直不敢想长辔会怎样。”两人一起并肩往会场里面走,许峰说道:“长辔一直都是我的贴心小可爱,她们姐妹两个都是我中年时才得到的珍宝。”
林觅点头,难怪了,越是老来子就越是疼爱。
“其实我并没有帮上多大的忙,长辔她很聪明。”林觅如实说道。
说起这个,许峰叹了一口气,正想说什么,两人就走到会场中央了。
中央站着一群人,多是中年男人,有一两个身边还挽着一个女伴,他们脸上都挂着笑。
许峰给两边做了简单的介绍,他们中间有W州中高层政客,当然也有企业家或是从事金融法律方面的,或者林觅并不了解的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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