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抓住宁萧瑟的胳膊,吞吞口水刚想说点什么时,随着一声巨响,她向着声音望过去,转身就看到一脚将门踹开的郑乘风,然后……她默默的扒拉开了宁萧瑟,还抚了抚衣服。
心里怎么会有种……不舒服的感觉呢?哎喂!注意,她才不是被捉奸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羞耻的感觉!
从门外一步步小心走进来的郑乘风手持一把德国MP5,军帽,防弹衣,作战靴,挽起到肘下的衣袖,外加他笔挺的像白杨一样的身姿,常年习武的流畅线条与动作轻盈合二为一,一身劲黑中,帽子和侧臂上的金色展翅图案将暗黑点缀出一丝气势。
他英俊的脸,认真专注的神情,突然和记忆里那个喜欢笑喜欢捉弄她的大男孩重叠,原来……当一个熟识的人,忽然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另一面时,非但不会与之前的记忆产生矛盾,反而会变本加厉的席卷回来,有了第一次心动还不够,那一刻,顾清栀又听到了自己对郑乘风的,全新的怦然心动。
她知道郑乘风是警察,也知道他所执行的都是特殊任务,他穿警服的样子她也一清二楚,可她却从来没见过这个样子的郑乘风——执行任务时的专注与认真,他全副武装,光从气势上就给人带来一种安全感。
怪不得说人们总会对穿自己职业装的人格外有好感,比如帅哥医生穿着白大褂,可这种白大褂之类和郑乘风是截然不同的,军人穿上军装,警察穿上警服,代表的就不仅仅是个体了,而是民族正义。
当一件事涉及到了全民族的荣光时,即便这个人其貌不扬,可他穿着笔挺的军装,挺拔健硕,英武精神,也会迷倒大片大片的人,更何况原本就有一副好长相的郑乘风呢?
他步步走来,像是背后有着广阔双翼的战神,他在夜幕中也像自带着光源一般耀眼,手里的枪如同代表着荣耀和胜利的剑,衬得他更加英朗,可被那漆黑枪口指向的人不是利维坦,而是……宁萧瑟?
顾清栀内心有点慌,这是要闹哪样啊?
恰逢僵持之际,利维坦将目光扫过屋子里的每副面孔,只见和郑乘风用目光杀得你死我活的不是他,竟是宁萧瑟。
他抓准这个时机,一个飞速的侧滚翻,直接滑到屋子一侧,作为优秀警员的作战警觉,郑乘风立刻集中注意力将枪口转过去瞄准他,屋子里其他的人则一拥而上,试图抓住利维坦,可他矫健的像只泥鳅,滑的根本抓不住,一个滚背,直接跳过那些警察,从空荡荡的窗子一跃而出,大步迈过满院子横倒在地的尸体,驾驶车子逃之夭夭。
“刘队,二楼跑了一个,正试图逃离现场,那边交给你了。”郑乘风单手将耳边的通讯仪扯过来,简单明了的叙述清状况,然后便集中起全部精神对付起眼前的宁萧瑟。
可这只心机uncle盯着枪口半天,却突然友好的笑了,还笑的英俊的眉目都弯着弧度,在黑暗中也是过分的夺目,此刻他反倒充起了良民:“警察的枪对的是犯人,却没见过对着无辜百姓的。”
郑乘风将枪重新举了举,看到这副笑立刻皱起眉头,重复了一遍:“百姓?还说什么无辜?”他掷地有声:“蹲下,双手抱头。”
“好,投降!”他将双手从容的举到头顶,依旧像只虚伪的狐狸,摇摆着那条蓬松的大尾巴卖乖:“敢问警官,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深夜劫持迫害人质,杀人,这其中哪一个扯出来,都罪大恶极。”郑乘风满腔正义,依旧凛然道。
宁萧瑟却笑出了声:“这玩笑开的好大,搞得我莫名害怕了起来。”他无害的解释道:“如果说劫持人质,那么被劫持的是我,我该是被害人才对,至于杀人就更和我无关了,如果我说……人是我身边这位顾小姐杀的,你信吗?”末了,他扬了扬眉。
郑乘风摇头:“真是一派胡言。”
“不,是真相确凿。”他将手放下来,悠哉的揣在口袋里,从容不迫的吐道:“你们既然顺利找到了这里,就说明一定看了监控,那么你应该知道,是我驾着车刚开上中山南路时,莫名遭到一伙歹徒尾随,当我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让顾小姐代替我报警了,而我之所以没有亲自打电话,是因为我要负责开车,也不知道顾小姐到底报的是什么警,效率居然这么差,还没等来人,就被歹徒劫持了,留在中山南路的车,还有我的号码,都可以作为证据,我,才是被劫持的人。”
好一套说辞……郑乘风懊恼的放下枪,牙根直痒痒:“那尸体又是怎么回事?你凭什么就说是这位顾小姐杀的?”
“那你凭什么说是我杀的?”宁萧瑟反问:“我是当场的目击者,我说顾小姐杀了人,你不相信,那么没亲自经历过现场的你,又凭什么信誓旦旦说是人我杀的?”
两个男人相互过招中,眼波中产生着噼里啪啦的火花,但这火花可不是爱情,而是……火山!动不动就喷涌出岩浆把一切都腐蚀融化。
“那……对于尸体,请你以当事人的身份给出个合理的解释。”郑乘风从进来的那一刻就知道,今天没戏了。
他们潜入这里时,暗中解决掉了不少巡逻的眼线,而底下倒着的人,明显和中山南路的两具尸体来自同一组织,既然不是好人,那么无论是“防卫过度”,还是“内乱”,哪个扯出来都足矣将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何况宁萧瑟这么老奸巨猾,肯定准备了一百套无懈可击的说辞等着他,如果郑乘风想用这个罪名捏住宁萧瑟,恐怕要白费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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