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啊!”
“吃饭?你见过在沙漠里拿碗吃饭了吗?”
这……
小八才反应过来,满脸尴尬的挠了挠脑袋,将碗放回原处:“那就不带了。”
洛阳又拿起一块生锈的锄刃,问:“这个你也要带?”
“对啊。”
洛阳被气的抓狂,忍住心里的洪荒之力,恨铁不成钢的咬牙道:“我看你一定是吃毒药把脑子都给吃傻了!你带着它干什么?种地?还是挖沙子?”
“……”
“赶紧放回去。”小八不乐意,总觉得这东西是有用的,说:“还是带着吧,就算不能用来种地,那咱们拿在身上也可以当个武器啊,万一那个虎爷看咱们不顺眼了,到时候还能用这个东西
跟他们拼一拼。而且这可是铁,到时候咱们要是没钱吃饭了,还可以把它给当了,至少也有三个子,哥,你说是不是?”
洛阳额头上都冒着黑线。
他真不想带这家伙一起同行,不然这路上肯定会被气死。
但想着他身体有毒,得拿到解药,便也无可奈何了!
纪云舒坐在院子里,听着里面那两兄弟闹腾的声音,她并无任何心思去劝。
她手里拿着那颗冠珠,心里既激动,又忐忑。
激动自己或许很快就能见到景容了。
却也忐忑自己将一无所获。
两者情绪并在胸口,让她越发觉得心里难受了。
看着冠珠时,脑中的回忆也一一涌现上来。
过去种种,一幕一幕,都清晰的印在她脑中,一时一刻也没忘记过。
犹记三年前那晚,他说过:“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等我回来!”
那句话,她一直记在心里。
大概是回忆的过于入神,竟连洛阳忽然窜到自己面前时也浑然不知!
手掌内的冠珠被他一手勾了去。
她当即收回思绪,冲着那吊儿郎当的男子怒斥:“还给我。”“不就是一颗普通的珠子吗?还真当宝贝了?”洛阳看着自己戴着三年的珠子,满嘴坏笑的说,“我说你这人也真是奇怪,就算这珠子是你的,可我贴身戴了三年,这珠子上
面都是我的味道,我的味道可不好闻!你就不觉得别扭吗?要我说,这珠子就当送给我算了,反正你要找那个叫沙陀的人,我帮你找就是了。”
纪云舒那双原本温沉平静的眸子忽然窜起了怒火:“我再说一遍,还给我。”
洛阳看出她确实生气了,这女人不是好惹的!
自己暂时也惹不起。
便转了转手指上勾着的那根穿着珠子的绳子。
甩给了纪云舒。
她稳稳当当的接住手,警告他:“你若再打这颗冠珠的主意,我便也喂你一颗毒药,而且是三天内就发作的那种。”
“你这女人也太毒了吧?”
“那你可以试试!”
“我认怂!我还没活够呢。”洛阳虽有骨气,但到底是个纨绔市井,命比天大,就是他生存的法则。
他灰溜溜的躲进屋里去了。
只是心里甚是好奇。
究竟那女人什么来头?
那冠珠又是什么来历?
要找的又是谁?
更好奇的是,那张被布遮住的脸究竟有多丑?
他心想:反正去曲姜的路上也有一个月的时间,慢慢去探,总能探清楚的。
第二天,他们便与虎爷的驼队汇合,准备离开朱新城,深入南塞沙漠。
走之前,虎爷心头一口气仍旧不匀,匕首被偷,怒气还在。
“等老子送完货回来,就是把这朱新城给烧了,也要找出人来。”
听得这番话,洛阳暗暗打笑,轻声嘀咕一句:“小爷我就是脱、光衣服站在你面前,你也瞅不见!”
刚说完,小八就扯了扯他的袖子,问:“哥,当真没事吗?”
“怕什么,你就两个月命了。”
“也对!现在也没啥比中毒更可怕了。”小八一脸沮丧。
众人出了朱新城,再走一段路程就要进入南塞沙漠,侯爷便让纪云舒上了骆驼的背:“这骆驼在沙漠里可是神兽,姑娘,你抓紧了。”
“多谢。”纪云舒还是第一次坐骆驼。
就是从北塞沙漠到朱新城的时候,她也是徒步走来的。
洛阳见她上了骆驼,用手指指了指自己:“那我呢?”
虎爷睨了他一眼:“你是娘们吗?”
“我……”
“不是娘们就少废话!男人就该用走的。”
“……”洛阳无言以对。
谁让自己是个男人呢。
便只好拉着小八跟着大部队走。
走了半天后,总算进了南塞沙漠,趁着天还没黑,大家加快了速度。
因为天一黑,这沙漠边界的暴风可比沙漠里的暴风强多了,一个不小心就有被刮走的可能。
这一路上,纪云舒也与他们熟稔起来。
虎爷此次去曲姜一共带了十四个人,他有两个左右手,俗称为心腹。
那两个心腹都是四十来岁,一个叫刘京,大伙叫他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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