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校园的休闲日常_庄九儿【完结】(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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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一美矢口否认:“不是他!”

  再后来,书庭知道一美为了暗恋对象选了理科,但也只知那是一个学长,而不知那个学长竟是自己的前男友——周之凡…

  一美初二那年,周之凡和姐姐在一起了。

  这对于一美,无异于晴天霹雳!

  自己一直默默暗恋、一直深埋心底的学长忽然有了女朋友,两人一起出双入对、羡煞旁人——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这已足够让人心碎,更何况,和他一起出双入对的还是自己的姐姐…

  一美调整了很久,才从受伤的状态走出来。

  而高二那年——当时姐姐与周之凡已分手一年,她对周之凡“旧情复燃”,为他选了理科…

  她一窍不通的理。

  解题过程环环相扣、一脉相承,缺了中间那么一点知识点都解不出题,只能得那么可怜的三两分的理…

  最终落得三本的下场,真不知当时是怎么想的…

  好在她重生了。

  这一次,无论选文选理,她都要考上名校,是清北最好!

  如今她年级第二,只要一直保持这个成绩,上清北就是必然。

  毕竟,别人都是重读高三,她可是从初一就开始“重读”了,再考不好,那她一定是弱智。

  …

  下午回家时,叔叔正躺在沙发看电视,见婶婶一美回来,便问:“买了吗?”

  婶婶让一美先进屋,自己等在门口,说:“买了,买了一个OPPO的,白色的,挺好看,小姑娘用。”说着,见一美已经换好鞋,走进客厅,婶婶这才进门,又简单交代了一句,“给大丫头买了一条裙子,给一美买的衬衫。”

  叔叔问:“就买了一个裙子?”

  婶婶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表情:“那裙子700多呢,一美的手机才700。”

  叔叔这才放心,躺了回去。

  而一美则回到房间,拿出衬衫又试了一遍。

  毕竟如今,她161的身高,85的体重,穿上衬衫,不知比上一世好看多少——虽远不及姐姐穿那条裙子…

  一美照了镜子——

  其实她的身材不错,只是没有气质。

  她的五官也不错,甚至比姐姐要精致,小小的下巴,精巧的鼻梁,而姐姐是圆圆脸,蒜头鼻。

  差就差在肤色,以及——姐姐身上有一种时而灵动、时而淡雅的气质,所谓静若处子、动若疯兔,而一美没有。

  古人云:尤物维何?媚态是已,世人不知,以为美色…

  可见一个人的表情、言谈、举止,比一个人的五官重要得多。

  但一美想着,当务之急,还是先美白。

  大学时,她常常熬夜查养生攻略、减肥秘籍、美白方法,虽未付诸实践,但理论知识还是掌握得很好的,知道美白约等于防晒。

  通过防晒,防止黑色素生成,等身体一点点代谢掉体内已有的黑色素,只出不入,自然变白。

  而且要注意饮食,注意生活方式。

  多吃水果、蔬菜,皮肤自然变得水灵。

  不熬夜,防止衰老。

  少吃垃圾食品,注意清洁,防止青春期长青春痘!

  一美不心急,不需要十天半个月白得透亮,只要高中毕业时,变得白一些即可。

  想着,一美把衬衫脱下来,挂进衣柜,便从姐姐的书柜翻出《红楼梦》来看。

  晚饭时,姐姐也没回家。

  婶婶一边热汤、布菜,一边说:“书庭怎么回事,不回家吃饭,也不知道打个电话。”

  叔叔侧卧在沙发,一手支着头,一手拿遥控器播台,懒洋洋说道:“跟同学在外面吃呢吧。中午拿了一百块钱,打车才几个钱,剩下都中饱私囊了,兜里有了钱,肯定花钱去了。”

  “一百?”婶婶看着他,“你给她那么多钱干什么?”

  叔叔无所谓地说:“她自己拿的。”

  “不行,我得说说她,说好五十,她拿一百,什么毛病!孩子一有钱就变坏,你是不知道我们同事那儿子,才初二,就天天喝酒去KTV!”

  叔叔只是说:“哎呀,宝儿自己有分寸!”

  “有什么分寸!”婶婶自己嘀咕了一句,便端了一盆热好的汤上来,说,“快来吃饭!”

  叔叔一美便吃饭去了。

  婶婶杂七杂八,又忙了好一会儿才坐下吃饭,吃了一口又道:“她就穿一条裙子,光着腿儿,都入秋了,白天还好,现在太阳都下山了,不冷啊!”

  □□叨着,门口便传来一阵开门动静。

  大家停下手上、嘴上的动作,纷纷向门口望去。过了一会儿,书庭便开门走了进来,脸上挂着春光满面的笑,身上又多了一件肥大的校服外套,中气十足道:“我回来啦!”

  婶婶问:“你去哪儿了?”

  书庭脱了外套往沙发一扔,便坐了下来,顺手拿起一颗苹果,一边啃一边说:“去喝了奶茶,逛了文具店,然后去吃了KFC。”

  “校服是谁的?”

  “年年的。”

  婶婶又看了一眼肥大的校服:“她有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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