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庭天生带着一股倔劲儿,尤其小时候,两手在下面攥着拳,气哄哄地说:“没来过就没来过!”
“不到长城非好汉!”
“不是好汉就不是好汉!”
书庭誓不妥协,但最后,还是被骂着拖着拽着爬上了长城。妈妈叫书庭摆pose拍照,拍了几张发现书庭全哭丧着脸,便又把书庭骂了一顿,还说:“看看人姗姗,让摆什么姿势就摆什么姿势,让笑就笑!带你出来玩儿你还不乐意了,下次别出来了!”
“不出来就不出来,哼!”
妈妈对全世界温柔,也就敢对自己和爸爸横!
……
电话那头,一美说:“有啊,姐,你来找我玩吧!你提前几天来,然后等端午放假我们再去重庆!”
书庭也同意了。
五月末,书庭总算绞尽脑汁编出了一篇论文,答辩也顺利地一次通过,她的本科生涯便如此结束。
周末,爸妈开车到禹州,把她在学校的衣物、被褥带回家。
书庭回林城住了几天,便飞来北京找一美。
姐姐在的那几天,一美是幸福的。
姐姐在学校附近找了酒店,一美便收了东西,到酒店陪姐姐一起住,室友们问一美晚上不回来了吗,一美都会开心地说:“嗯,我姐姐来找我玩啦。”
每天中午,姐姐都会到一美的教学楼前等一美下课。
温热的六月,一美穿了简约好看的T桖、牛仔裙,穿白布鞋,斜跨一个粉色链条包。结束了一上午充实愉快的课程,抱着书本和三两好友聊着天,走出教学楼,都总能看到不远处姐姐在对自己招手。
一美便和朋友们说:“我姐姐在等我了,我先过去啦。”
朋友们指着不远处的姐姐,问:“那是你姐姐吗?”隔着一定距离,也能看出姐姐五官优美、穿着精致。
“是的!”
朋友们便说“天啊,你姐姐好漂亮!”
一美便由衷感到高兴,甚至骄傲,比朋友说自己漂亮还骄傲。
有人等自己下课,有人请吃饭,有人给买衣服,那段时间,一美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仔。
姐姐的情绪状态也很好。
不过有一点值得怀疑的是,姐姐又开始整日对着手机聊天,时而平静地聊,时而也会开心地笑笑。
让一美不得不怀疑:“姐,你不会恋爱了吧?”
姐姐会心一笑:“算是吧。”
一美便生气地说:“好哦!谈恋爱了都不告诉我,姐,你变了!”
“我打算稳定了再告诉你的嘛。”
一美便问:“是什么人啊,有照片吗?”
书庭摇摇头:“没有。”
“骗人,怎么可能没有男朋友的照片啊?”
“这个真没有!他很忙,不会没事拍自拍发给我的。”
一美又问:“是什么人啊?”
“就有那么一个男的,说了你也不认识。”顿了顿,“哦不,你应该认识,就是上次送火锅的那个。”
第139章 .
他叫陆维均,是书庭实习公司的创始人。
美国名校MBA毕业,回国后,在家人的经济支持下,与学室内设计的朋友共同创办了如今的公司。
年纪三十出头,与书庭相比确实有点大了,不过从最近相处的点点滴滴,书庭也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年纪大了会疼人”。
陆维均对书庭,几乎一见钟情。
见到书庭第一眼,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再多看几眼,发现不仅好看,而且耐看,百看不厌。两道眉毛弯弯的,面相温柔中又带着可爱。
后来接触,发现这姑娘性格真好,开朗大方、坦坦荡荡;再进一步交流,觉得书庭好有意思,不仅善谈,而且还有着这个年纪所难得的风趣幽默。
书庭刚入职,陆维均便时常关心照顾她。
是润物细无声的照顾,并未引起书庭的反感,也叫她无法拒绝,久而久之,自然积累了对他的好感。
但只是作为朋友的欣赏。
也曾想过,他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吧。经济上无忧无虑,老公又体贴顾家。但从未想过要与他发展感情,毕竟他与自己一直以来的理想型完全不一致。
再后来,陆维均开始约书庭出去。
书庭不愚钝,也感觉到对方八成是看上自己了,只是自己并没有开始一段新感情的打算,于是找理由拒绝。只是这个老男人脸皮不是一般厚,情商又高,总有办法叫书庭无法拒绝他的小恩小惠。
陆维均也是个爽快之人,又这把年纪了,不喜欢拐弯抹角,也知道书庭是一个知性、大方的女生,平日里笑呵呵的,接得住玩笑。第一次和书庭吃饭,便对书庭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知廉耻地说:“其实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
书庭听了,一口红酒呛进了气管里。
看书庭咳嗽,陆维均也吓到了,问:“你没事吧?”
书庭一边咳一边摆摆手,说没事。
等书庭恢复过来,陆维均又暗自庆幸——
幸好刚刚理智克制了他,叫他没把那句更不要脸的话说出口——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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