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吴戈秦戎都有些接不上话,小秋微笑着开口道:“常叔,你这是蒸馒头吧?”
常宏伟被问得愣了一下,然后迷茫地点头应着。
小秋就道:“你既然能蒸馒头,就说明你的双手有力气,也能自如地动作干活……那么,若是能有一个只用双手就能做的工作,你愿意来干吗?”
常宏伟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眨眨眼道:“不是……”
小秋接着补充道:“我可给你把丑话说在前头,我们可不是国营单位,连集体单位都算不上,就我们仨半大孩子凑一块儿做点儿买卖,刚开始,工资待遇也可能不太高。”
常宏伟嗤地一声笑起来,再次噗噜噗噜头发道:“再不好,我干了活你们都得给工资吧,总比我现在靠儿子养活强!”
听他这么说,吴戈开口道:“你不用跟你儿子商量商量?”
常宏伟嘿笑一声:“我即便是残废了,还是他老子,我自己的事儿还能自己做主。”
吴戈秦戎和小秋交换一下目光,心中就已经有了默契,然后三人站起身告辞,常宏伟将他们送到门口,并没有出门。
离开常家,小秋向小姑娘道谢,又抓了几块糖放进她的口袋里,弯腰摸摸小丫头的羊角辫子,笑着道谢:“谢谢你啦!”
“不用谢!”小丫头嘴里含着糖,说话呜呜啦啦的,却拉着小秋的手,踮着脚凑到她耳朵边道,“石头哥哥和常叔都是好人,别人说他们的坏话都不是真的,姐姐别信他们。”
小秋眼中闪过一抹意外,随即对小姑娘笑笑,摸摸她的小辫子道:“放心,姐姐知道了。”
小丫头的话或者可以说童言无欺,她更有自己的眼睛和大脑,能够根据自己所见所闻做出判断。不管常宏伟之前是不是造反派,常石头是不是偷窃,至少,她看见了一对病幼父子,仍旧努力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没有自暴自弃,更没有等着别人的可怜和施舍,就这一点看,小秋就觉得对他们不必避如蛇蝎。
她认为,只要心气儿不散,肯上进,即便有些小毛病,都不至于不可救药。
离开大杂院,小秋和吴戈秦戎边走边交流了一下,吴戈和小秋的观点完全相同,倒是秦戎的态度多少有一点保留。不过,他也不反对试着用一用吴宏伟,还建议,把传达室的活儿交给常宏伟。
放在大门上活儿轻松是一,更能近距离地观察一个人的性格脾气,万一不堪用,也免得牵涉更多。吴戈和小秋对视一眼,都没有异议,这件事就此决定。
三个人商量妥当,就径直往街道办去。
之前,秦大妈与小秋已经把租赁合同条款差不多定下来了,如今他们答应照顾吴宏伟,安排个工作,秦大妈也很爽快地将房租降到了每月每平方一毛钱,用维修费用抵充,抵充完维修费之后,再开始交纳租赁费。
半个小时后,踏着夕阳的余晖,小秋和吴戈秦戎从街道办走出来,三人脸上都不自觉地洋溢着笑容。他们终于签订了租赁合同,没花一分钱,将一座二进院子租了下来。
吴戈心里高兴,一挥手道:“走,去叫上陈哥李哥,晚上咱们去都一处,庆祝庆祝!”
等他们回到厂里,对陈东方和李长江一说,两个人也很替他们高兴。只不过,听吴戈说去饭店庆祝,他们两个人都不肯一起,陈东方直接打开锅盖让吴戈他们看:“我们晚饭都做好了,不吃就太浪费了,你们去吧!”
李长江也笑着附和:“你们去好好玩,但是别太晚了,注意安全。”
第三百章
上一世小秋也听说过‘都一处’的名号,知道是一家百年老号,却没有吃过他们家的东西。听吴戈秦戎都说他们家的烧麦一绝,也不免意动,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因为下馆子,小秋看看身上穿了大半天的衬衫裤子,天气热,又走动了一天的棉布衣服,难免皱褶,甚至因为汗水带了些汗味儿。
看天色还不算晚,小秋就与秦戎吴戈商量,让他们去医院和学校通知郑秋实和小舅舅,自己回家洗漱换一换衣服。
难得听小秋注重仪表,吴戈打量了一眼,难得的也没出声反对,只坚持骑车将小秋送回家,这才骑了车子去医院找郑秋实。
这个时代,农村还鲜有女子穿裙子,宋秀莲给小秋做的新衣服也是衬衫长裤。好在,八月底京城的夜晚已经有了些凉意,穿背带裤也不会闷热。
匆匆冲了个澡,小秋仍旧编了两根麻花辫,只将辫子梢儿挽上去,做成类似古代双丫髻的样子。穿了一件米白底淡黄小雏菊的半袖衬衫,然后将新做的背带裤穿上。湖青色的工装背带裤趁着点点雏菊的衬衫,将小秋本就纤细的身体衬托的越发挺拔修长,竟好像一下子长了许多似的。
医院离得近,吴戈很快就去而复返。眼看着开门而出的小秋,吴戈愣了一瞬,然后突然扭过头去,不耐烦地调转车子,催促小秋上车,一边还嫌弃:“女的就是麻烦,换不换的,又没什么两样儿……”
他自觉嫌弃的嘟哝,不知怎的,声音却格外小,仿佛自言自语一样。
小秋关了大门,没听清他说了什么,一边上车,一边问了一句:“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吴戈却猛地蹬了一脚车子,突然加快了速度,害得小秋身子一晃,连忙抓紧他的衣服,顾不得追问了。她只当吴戈是没长大的孩子,也没注意到,吴戈看到她之后,耳根隐秘处的一抹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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