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小村女_红小酥【完结】(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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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话,举杯干了。然后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只牛皮笔袋来,递给小秋:“这个用着方便,我们年轻时都用这个。”

  小秋高兴地接过来,打开笔袋上的牛皮绳结,缓缓将牛皮笔袋展开,却是卷筒款的笔袋,外层是上好的牛皮,里边则是柔软的帆布里料,预留了十几个插笔的暗袋,并且已经装了两支派克钢笔。

  这个时候的牛皮可没什么头层二层之说,都是整张的原皮。这一块皮料鞣皮工艺极佳,厚实柔韧却很不失柔软,手触上犹如上乘的丝绸一般。做工也极好,边角、暗袋、绳结都非常精致,丝毫不逊色于后世任何一种奢侈品牌。

  “太漂亮了!师傅,您在哪里买的啊,我逛百货商场和友谊商店都没看见这个!”小秋越看越喜欢,简直有点儿爱不释手了。

  自己送的礼物丫头喜欢,郑秋实自然高兴,咪一口酒,略带得色道:“百货公司哪里卖这个……我有个病号恰好有这门手艺,老辈子祖传的,家里的铺子都关张二十年了,非得要给我做点儿啥,我就要了这个。”

  哎呀,还是私家定制?!这比什么奢侈品牌的限量款都厉害了!

  小秋高兴地眉眼弯弯,特意执壶替郑秋实斟了一杯酒,来表达自己的感谢。

  宋秀程笑眯眯拿出一本英汉大词典和一个红色的小本本来递给小秋:“看看!”

  第三百九十四章

  英汉大词典小秋没看,只拿起那个只有她巴掌心大小的红色小本本来,一看——

  “京大图书馆的借阅证?!”小秋有点儿不敢相信。京大图书馆呀,多少想学习想读书的人梦寐以求的所在,她居然能够拥有自己的借阅证……对,就是她的,借阅证上端端正正写着她的名字:王小秋。

  “正好准备给新生办借阅证,我就找人通融给你办了一个!”宋秀程说的随意,但想也知道,一般人做不到。要不然,京大图书馆早就被挤爆了。

  廖辰不知何时进了西厢房,这会儿正好走回来,笑眯眯地将一个词典大小的纸盒子递给小秋:“手工笔袋和借阅证都有人送了,我就送个俗的吧!”

  看这纸盒的大小,应该不是手表……小秋也不掩饰自己的好奇,直接动手打开,然后笑着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黑色物事向宋秀程晃了晃,一脸得意道:“小舅舅,你看!”

  当初,以听歌的名义买了收录机,却被宋秀程管的严严的,只许听英语用,不许听那些‘靡靡之音’。

  如今,廖辰竟然出其不意地送了一台最新款的微型收录机,虽然没办法与后来的MP3MP4相提并论,但已经与卡带随身听非常接近了。这样一台微型收录机,哪怕到了九十年代也不过时呢!

  吴戈挨着小秋坐的,第一时间从小秋手中将随身听收录机接了过去,托在手掌上摆弄几下子,按下播放键之后,清新明快的民谣风音乐让人耳目一新。紧跟着,齐豫那具有穿透力的声音响起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橄榄树》熟悉的旋律,清越空灵的意境,让在场众人都听得专注起来,忘记了吃饭,更忘记了说话。

  直到一曲终,小秋才趁空隙按下了停止键,抬眼看向廖辰,禁不住地笑弯了眉眼:“这首歌真好听!”

  与邓丽君的甜腻柔婉不同,齐豫的风格大气情越寥落……若是将邓丽君的歌声比喻成一杯美酒,让人沉迷的话,那么齐豫的歌就是清茶,有点儿涩有点儿淡,却淡而悠远,令人回味。

  之前与小舅舅开玩笑说喜欢邓丽君,此时听到齐豫的歌声,小秋才突然发现,这才是她想要的。

  廖辰欣慰地一笑:“她是宝岛台湾的一名歌者,名字叫齐豫。这是她刚刚出的专辑,名字就是这首歌的,《橄榄树》。”

  他没说的是,他也喜欢齐豫的歌声。

  他先买了微型收录机,盒带却是偶然之间听到的,追着人走了两条街才从人家手里买下来,这一盒磁带就花了二十块钱。

  吴戈和秦戎互相看看,都在对方眼中看到那么点儿小庆幸,吴戈庆幸自己临时起意去了一趟友谊商店,而秦戎则庆幸自己去了趟旧货市场。

  两人也相继把礼物拿了出来,吴戈拿出来的是一双漂亮的牛皮歇,白色玛丽珍平跟鞋,鞋头装饰着极小巧的同色蝴蝶结。

  小秋高高兴兴接了,眉眼弯弯地向吴戈道谢。

  秦戎拿出来的则是一方石砚,事事如意的造型,石质细腻光滑,只不过因为是旧货,边角的柿子造型磕了一小块去,虽然不仔细瞅不大显眼,却终究是个残缺。所以,质量不错的砚台,价格并不贵。

  小秋却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连忙将吴戈送的皮鞋放到一旁,双手接过石砚,细细地打量摩挲,手指拂过那块残缺处时微微地一顿。

  秦戎并没想隐瞒这个残缺,笑着道:“转了半天,就觉得这个顺眼,还是把它带回来了。”

  小秋抬眼看过去,满脸欢喜,没有半点儿介意道:“这有什么,又不妨碍用……关键是,它跟我有缘,我很喜欢。”

  看着小秋捧着块破砚台笑逐颜开,将他买的鞋子都丢到了一旁,吴戈心里酸不溜丢怪难受。同时也在暗暗责怪出主意的乔北,他说什么女孩子都喜欢漂亮衣裳鞋子,可不知道,他们家这个就是与众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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