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药方子是小秋从一本破烂古籍中发现的,名为‘紫金续命膏’,据传乃是宋朝宫廷内方,用料极为讲究,药材也多以名贵药材,其中珍珠、玛瑙、玉石皆在方中,更有金箔捣碎水飞后入药,据载有‘接骨生肌,疗伤续命’之功效。
小秋发现这个方子之后试制了一部分,交给宋胜书拿去试验,实验结果说比白药红药效果更为显著迅速……但是,这药方子注定无法推广,因为用料太精贵,成本太高,根本没办法大规模生产。
一直到掌灯时分,小秋才将药膏子收了,装在两个棕色药瓶里,然后一并收入小青花内。
弄完这些,小秋浑身疲惫,却还是强撑着开始洗刷用过的家伙事儿,听到动静,吴戈和秦戎敲门进来,秦戎主动把活儿揽过去,推着小秋去洗漱休息。
秦戎没搭理吴戈,吴戈也很知机地跟着小秋出了制药室。
小秋简单地洗了把脸,拢了拢头发,然后带着吴戈进了屋里。
她盯着吴戈,道:“此次你要开赴前线,我替你求了一个保命之物……你伸过手来……”
听小秋这么说,吴戈还以为是什么保命符、平安符之类的,别看吴家是革。命家庭,但吴奶奶却信这个,得知吴戈上前线的消息就哭了,哭了一天,第二天就去了西山,据说在潭拓寺求了一串佛珠回来,让吴戈贴身戴着不要离身。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也信这个……哎哟,疼!”吴戈挑着眉还笑话小秋呢,没防备手指已经被小秋用三棱针刺破,眨眼间,指头顶端就冒出了一个黄豆大小的血珠子。
小秋根本不理会吴戈叫疼的声音,一手捏着吴戈的手指,一手拿着掩在丝线里的小青花,将血珠子‘喂’过去……果然,如她所想的一样,血珠子一碰到小青花,就嗖地一声被吸收了,连丝绳上都没留下任何印迹。
小秋手底下不停用力,血珠子一个个被挤出来,然后喂给小青花吃,连着挤了五六回,都被小青花飞快地吸收了,一边还在小秋心里催促:还要,还要……
小秋烦了,直接把小青花凑到了吴戈手指的针眼上,然后,小秋心里就感觉道一声欢呼,然后是大口大口喝水的声音。
过了将近一分钟,小秋才接收到一个‘饱了’的信号,她这才将小青花从吴戈的指端拿开。
显然,这时,吴戈已经与小青花建立了联系,小秋不出意料地在吴戈脸上看到了一片惊愕和不敢置信。
小秋没再多说,将呆若木鸡的吴戈丢在屋里,她找了一套换洗衣服,径直去了浴室洗澡去了。
晚饭,秋芬嫂子已经做好了,小秋拎出一小坛梅子酒来,成江和乔西也过来了,几个人就在院子里围坐了,吃喝一番,乔西和小秋各自说一说报道的情况,听说小秋被学校选为新生代表发言,乔西撇嘴道:“医学院白捡了个高考状元,不知偷着高兴了多久了,自然要投桃报李,表示表示啦。喂,小秋,你看着吧,这事儿不算完,开了学还要找你,一个班长或者团支书跑不了了,说不定连党票也给解决了……”
小秋对当班干部没兴趣,也没想过从政,对这些并不在意,笑笑作罢。
乔西倒是说起她们学校的情况:“男生不如女生多,走进去满眼都是女生,据说我们学校的男女生比例是二比一,男生都是宝……哈哈,我是没觉得了,一个比一个傻,还傲气的不行,什么呀!”这丫头说得有些兴奋,说着说着才想起身边的成江,连忙又自己往回找补。
小秋暗暗好笑,当着秦戎吴戈的面儿也没取笑这丫头,只笑呵呵地转了话题:“金笛那丫头也不知咋样了,从来没住过校,也不知她能适应不。”
乔西倒是不以为然,笑着摇头道:“没什么不能适应的,那丫头走到哪里都自来熟的,肯定能活得顺风顺水的,你不用担心她。哦,我倒是听你们学校的同学议论,说他们学校去了一个‘潘安邦’,一个‘刘文正’,还有一个酷似林青霞和林凤娇的合体……你们有没有见着啊?”
成江陪着乔西去报道之后,还是有些不放心小秋,就绕路去了趟医学院,熟悉熟悉环境,也听听风声,没想到就听到医学院这边好多学生都在议论今天报道的新生中,有一个特别特别特别漂亮的女生,陪同她来的两个男生也超级帅……如何如何,他们听到就猜到说的是小秋三个,这会儿,乔西拿出来问小秋,不过是玩笑罢了。
小秋饿坏了,正低着头吃清蒸鳜鱼,心里还想,秋芬嫂子这手蒸鱼越来越好了,鱼肉细嫩鲜甜,鱼皮完整不破,弹性满满……猛地听到乔西叫她,她还是愣了一下才回答:“唔,没注意……”
第七百四十三章
成江好笑地看看吴戈,又看看秦戎,嗤笑道:“刘文正?潘安邦?不会说的就是你们两个吧?”
自从小秋给了他小青花,吴戈就一直有些心不在焉,一直以来受到的都是唯物主义教育,蓦地见到一个根本不科学的东西,他能木着脸坐在这里吃饭喝酒,已经很不容易了。
只有秦戎失笑摇头:“你就别跟着起哄了,那些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样儿,恨不能逮着哪个人都说像某某某,不过是以此显摆她够时髦,知道许多港台歌星罢了。”
八十年代初,国内的娱乐事业还远没有后来兴盛繁荣,说刚起步都有些勉强,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正值最佳时代的港台音乐圈和影视圈,百花争艳,繁荣一时,对内地老百姓,特别是年轻人的吸引力,堪比吸毒,一沾上就不可遏制地为之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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