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另一老人似乎忽然生起气来。
“你怎么还过不去这个坎儿,老顽固!”
“老财迷,你没资格说我!”
“你个酒鬼,当你戒了酒了,还不是一样,闻多了一样会醉!”
两人一言一语,竟大吵起来,惹得管事一脸愁眉,屋外急匆匆奔进来个姑娘,二十上下,一身利落红衣裤,长发束在脑后,腰间斜背着个小包,一拍桌子,清清嗓子喊:“什么人,敢在我灵歌飞书屋闹事呀?”
两个老人一回头,那姑娘便愣住了,然后大叫着“钱大叔”一下子扑进那小眼睛的怀里。
“小鸽子长大了。”钱足子端详着她,忽然就从大吵的状态中慈祥起来。
“这位,就是不妙子大叔吧?”三年时间,她反应似乎快了许多。不妙子挠挠脑袋,“还真没被叫过大叔呢,别扭。”
“说正事,”钱足子忽然正色道,“你这间灵歌飞书屋,是给人送信的吧?”
“正是。”灵歌自豪答道。
“能飞着送不?”
“不能,”她摇头,“不过我们的伙计,脚程快得很,整个中洲都设了我们的分部,到一站便立即中转,口碑好得很。”几年间,她创立这间飞书屋,并和各地送书信的店铺合伙联盟,声势虽没有当年绯鸽山庄那般壮大,却是专为百姓代写兼传递家书,不接朝廷江湖密件。
她已出落得成熟大方,她的收获不止是这间飞书屋,还有慢慢成长起来的自信自立。
“那好,帮你钱大叔送封信。”钱足子从袖口里掏出个信封。
“钱大叔为何不自己去送呢?”
“我和师弟要去玉兰小院住上一阵子。”钱足子道。
“钱大叔要留在商州,太好了,以后小鸽子就可以常常看到你了。”尽管已是老板身份,却还是因为忘年故友的留下而手舞足蹈起来,那柜台后的管事看着她欢笑的脸,竟满足地微笑起来。
这个富家大少掩藏了身份混进店里打工,为的也不过是这一只小鸽子而已。
“不过,钱大叔的信,可得小鸽子你亲自送我才放心。”钱足子叮嘱。
“自然要得,可是……”她狡黠地冲他眨眼,手指捻动着示意,“银子也要按照老板的价格来哦。”
“这丫头,跟我也要计较?”钱足子紧张地护紧钱袋。
“自然要得。”灵歌咧嘴大笑。老财迷和小财迷抢着钱袋子,闹得一塌糊涂。
灵歌出发送信后,不妙子便敲着钱足子的脑袋责问:“谁答应你要去那院子住一段时间的?”钱足子敲回去,道:“为了你徒弟,你就不能委屈一下?!”
“还说呢,你当初留下的方子,害他在海底呆了三年!”不妙子嘟念着。
当初钱足子留给灵歌的那张药方上其实只写了一味药——蔷薇鱼肺。
那时,即便是他都不能相信,清尘这辈子能有进入沧澜海底的机会。
灵歌不识字,却在昏死过去之前把方子交到了玉竹手上,字迹已被海水模糊得一团糟,所幸仍依稀可辨。玉竹顿时恍然,少爷在沧澜海下的这几日的确是不再咳嗽,呼吸畅顺得多。只因沧澜的穹顶本是鱼肺制成,可过滤最纯净空气,养护心肺。但治疗过程却极其漫长。
至于他和灵歌所中的天水之毒,解药竟是蔷薇鱼的泪水。木兰夫人牧鱼而去之后,已托鱼人女子捎了一只指甲大小的瓶子过来,瓶中滴着三滴珠子一样的蓝色眼泪。至今,其中还剩有一颗。
“两位前辈,你们方才所说……”那管事的俊美公子一脸疑惑过来询问,不妙子见他神情早已猜出几分,都从那浓情年纪走来,怎会不懂,却无情而直接地打击他道:“别费心了,你们掌柜的早已心有所属啦。”
“这个,晚辈早就知道,灵歌说,她心里有一个人谁也无法替代,”他抬头,“可是她说,那人已经死了,和他最心爱的人死在一起了。”
不妙子捏须低叹:“当初,清尘是嘱托玉竹等人这么骗她的,不过,哎……”若不是忽而发现自己心中竟早已种下牵念,三年时间无法忘怀,也不会中断在海底的治疗,回到陆地。
“总之,你死心,就对了。”不妙子拍拍那俊公子的肩,转头就走。
“喂,你去哪儿?”钱足子喊他。
“屁话,去你说的那个什么玉兰小院啊。”
冬日黄昏,灵歌揣着那封信,按钱足子所说地址,兜兜转转,来到一处宽敞院落。
大门敞着,她碰了碰门环,无人响应。于是拾足走进,屋里飘出惹人的饺子香。
“绿岸啊绿岸,这么多年了,还是不长进,你包的饺子又散成一锅混沌了!”
“什么嘛,明明是橙天和的面不好。还有紫拓,你水烧得不够滚。”
那个橙天,连“切”都懒得“切”了。
蓝芜的声音不无例外地响起,“你再欺负紫拓我就把你那假肢点把火烧了,破成那样还不舍得扔,你藏着什么心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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