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堂前,灯光下,我一边演算着不该被人类发明出来的数学,一边任我的小腿被Puma抱着凌辱。
有时候Puma搞得特激动时还会两腿腾空,只用两只前脚死命抱住我的脚肚子,每次Puma都一副专注又深情的模样,我觉得,好怪,又好感动。
然后书桌底下、我的小腿上都是热腾腾的狗精液。
如果人可以大致用“酷”跟“不酷”作二分区别,我应该是站在“酷”的那边,然而Puma在干我的脚的时候,我还是避免让妈妈看到,毕竟……反正就是不大对劲。
有一次妈妈远远看到了,有点傻眼:“你跟Puma在玩什么?”
“喔,啊它就这样啊……”我装作若无其事。
“以后不要玩这种的。”妈妈顺手从桌上的面纸盒抽出几张,蹲下来就擦。
“妈!这个等一下我来擦就好啦!”我大惊失色。
“Puma,你怎么这样……”妈一边擦,一边看着离开我的脚、却兀自小鸡鸡肿大的Puma。还在射的Puma一脸刚毅卓绝,非常有型。
大哥一直觉得我的脚很变态,是世界上最不正常的一种乱伦行为。
“Puma把你的脚当作是母狗。”他老是重复这句话。
“那你去帮Puma找女朋友啊!”我总是丢这句话回去。
既不帮Puma找女朋友狗,又不让Puma发泄,那不如阉掉它算了。
但,你会阉掉自己的弟弟吗?
不会啊!!!
第十四章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讨厌上学似乎是所有人的共识,更是每一个“很酷的人”回忆往事的必定。
但我高中时真喜欢上学,寒假跟暑假对我来说完全就是浪费生命。因为我只有到学校,才能看见我喜欢的女孩。一看到她,我精神百倍,装模作样。没看到她,我会拼命想她,为看到她处心积虑。
那女孩叫佳仪,在那些可称青春的热血日子里,我们几个好朋友前仆后继一起追了她八年。那是一个很澎湃的故事。
千方百计,如果能跟佳仪多一点相处时间,我都愿意。甚至还包括用功读书。
佳仪如果没补习,放学后她会一个人选一间安静的教室,留在学校念书。于是我也在放学后,到侧门口吃包干面加蛋,晚上便留在学校自己开一间教室读书到九点,直到佳仪妈妈开车接她回家后,我才能放心离开。
留校念书当然是装用功,真正的目的是等佳仪读累了,在校园散步时找到我念书的教室,进来跟我这个用功的男子汉聊一下,一起吃个饼干。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只有工友巡逻的脚步声跟野狗打架的龇咧声。
两个人共用一张桌子,如果这不能称为独处,什么也不能。
“柯景腾,每天吃饼干有点无聊耶。”佳仪吃着她拿来的欧思迈饼干。
“是喔,要不然明天吃夹心的,看看会不会比较有聊一点。”我也吃着。
“不是啦!你知道三角公园那边有一间很好吃的面包店,叫好香屋的吗?”
“知道啊,真的还蛮好吃的。”
“那你下次放学去帮我买,我要吃奶酥或肉松的。”她说得一副理所当然。
“不要,离学校太远了,我有神经病啊?”我嗤之以鼻。
要知道,即时满足女孩所有的期待,绝对不是追到女生的法门。
靠,那只会让你变成跑腿的。
“柯景腾,帮女士服务是你的荣幸好不好?”
“是喔,不过我说亲爱的沈佳仪啊,我又没有要追妳,不然妳叫阿和还是廖英宏帮妳买啊,他们一定咻咻咻一下子就冲去了,超方便。”我露出少来了的表情。
“算了!”她有点懊恼。
佳仪这个女生有点毛病,老说她现在没有谈恋爱的心情,现阶段只想好好读书。所有想追她的男生都被她视为幼稚,挡在好友名单之外,只有像我这种不把她宝贝看待的男生,才能拐了个弯进入她的密友世界。欲擒故纵这四个字,是我喜欢佳仪最主要的、也是唯一能获胜的主题。
“对了,说到好香屋,妳有没有看过里面那两只狗?”我看着她的马尾。
“就胖胖的那两只?”她一直有很美的淡淡雀斑。
“嗯啊,真的很扯,上次我哥去好香屋买面包,看到那两只圆滚滚的狗,结帐时就跟老板说:老板,你那两只松狮犬会不会太胖了点?”我的脸写了伏笔两字。
“结果呢?”
“结果啊,老板脸上就三条线,尴尬说:‘那不是松狮犬啦,是博美!’”
我们两个都大笑起来。
原来那两只博美狗每天都在吃面包店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屑屑,久而久之,身体就像吹气球一样膨胀,从小小的博美长成了巨大的松狮,简直是生命的奇迹。
“每次我牵Puma去好香屋买面包,都觉得那两只博美很恐怖,一边走路一边喘,好像随时都会中风。”我自己都笑到肚子痛:“原来博美也可以长得那么巨大!”
“下次去我会注意一下那两只狗。”佳仪擦掉眼泪:“不过你真的不帮我买吗?”
“想得美!”
后来,我倒是一次也没有买过好香屋的面包给佳仪。
男孩的别扭、跟自以为是,常常是如此分不清楚的。
无时无刻,我都跟Puma聊佳仪。
如果晚上闲闲没事,我会将Puma放在妈妈脚踏车前面的笼子里,然后载着它从彰化市慢慢骑到佳仪居住的大竹,来回总要快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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