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奇怪!真是个傻母狼!”拓跋猎忍不住又笑了,轻轻低头吻了吻她的鼻尖,“你这么了解我,难道就没有想过,我之前为什么会脾气那么暴躁?为什么从不跟人开玩笑?”
“因为你把自己当狼啊!”百里芸理所当然地道,“狼的脾气,不就是那样的么?”
“之前我也以为是如此。但是现在想想,应该不全是那样。”拓跋猎搂住百里芸的腰,将她箍在自己怀里,下巴轻轻搭在她的肩膀上,“溪桑,你要知道,其实狼的性格只是机警和高傲,它们从不暴躁。”
百里芸:……这个她真的不是太懂。
拓跋猎的语气带着思索,像是给她解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回忆着自己的往昔:“狼是非常注重领地的动物。平常狩猎时他们哪怕是攻击都非常地冷静。只有在领地受到侵犯时,才会一下子暴怒起来。
溪桑,我当初回到王府,是被我爹抓回去的。一只不情不愿地被抓走的狼,你可想而知,会有多么不安和暴怒!现在回头想想,其实在很长时间,我在那个家里都是没有安全感的。我时时刻刻警惕着,像一只龇着牙的狼崽子,唯恐又有人来抓我。
很长时间,我没办法跟人这个族群融入。我觉得山林才是我的家,狼群才是我的家人。可对于祖父和爹娘他们,我又的确有一份骨子里的亲近。我其实不知道该拿这份亲近怎么办。
我怕认同了他们,就要离开山林和狼群。我也不相信他们。因为家里除了他们,那些下人们看我的眼神明显是看到了一个怪物,或者说是可怕的野兽。
就在我在人群和狼群之间游荡的时候,你出现了。身为一个人类的小崽子,你不但一点儿都不怕我,还一睁开眼就扑到我怀里来,搂着我的脖子喊,你是我的小母狼。
溪桑,我是很久之后才知道当时你那句话于我而言的意义:那句话,其实救了我。
你就像是一个答案,一个连接狼群和人群的桥。我从你身上才找到了跟人相处的路:人群里也可以有我的从狼、我的小狼、我在狼群里珍视的那些东西。
接受了这一点之后,十二岁我参军了。其实在那之前,我就很多时间都在军营里晃。可是却是跟军营里的人格格不入。直到我有了你,把军营里的人都当狼群里的狼一样统率,他们所有人才飞快地接受了我,还说我是天生的将才!
在军营里,我就像待在狼群里,很安稳。溪桑,你不知道。其实我在西北军中的时候,是从不暴躁的。我很冷静、也很快活。虽然不至于天天笑,但每一天我都活得精神奕奕,就算发脾气收拾那些不争气的下属,也从来没有阴郁过。
你总是看到我暴躁,是因为我只有在你的问题上才暴躁。我在人类有了下属、兵丁、等于有了我自己的领地和狼群。可是我的母狼却总是不归我!溪桑,除了祖父之外,我所有暴躁、阴郁、情绪失控都是因为你!只有关于你的事,才能让我如此!”
百里芸听得都愣了。一直到了此处,才结结巴巴地道:“可是……可是我明明都嫁给你好几个月了。你……你却是一直到了这几日才……才变的。”
拓跋猎的嘴角忍不住又翘了起来:“是啊!原本如果一切顺利,从洞房之后,我就会是如今这样。可是,偏偏直到这几日……”
拓跋猎红唇靠近她的耳畔,声音沙哑:“直到这几日,我才能肆无忌惮地要你!我才知道,原来如此自由自在地跟我的小母狼交配,是如何让人满足到恨不能地老天荒的感受!”
第537章 探花李元
拓跋猎坦然地道:“溪桑,我其实早就不生你的气了!我就是想逗你。我喜欢你各种各样的样子。我觉得你在这林子里鲜活,比在府里的端庄要诱人百倍!
我会陪你继续走遍天下,但我也舍不得每一刻可以跟你更肆意的时光。这林子里多好!没有外面所有乱七八糟的事,你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我!
溪桑,再给我三日!我舍不得走。我还想自由自在地要你!我还没有要够!”
百里芸:……她其实是可以拒绝的。可是此时此刻太感动,忘了!
两人又在林中待了三日之后,才终于走出密林,出现在密林另一边的官道上。
狮驼无语地看着两人马背上系着的大包袱。包袱皮小,里面的衣物多,难免系得有些松散,一眼望去正是二三十套他之前送过去的衣服。崭新崭新的,显然并没有穿用。
算下来,顶多也就穿废了十套。
百里芸咳嗽一声,一本正经地指着衣服包袱数落:“只说让你备衣物,哪里就需要备了这么多?出门在外,又是密林之中,每日换一套也就罢了。若是那寻常人家,几日都不见得会换一套衣裳!你看看你弄得这些衣裳,每一套都是暗纹锦绣的,怕是价值不菲。真是败家!”
狮驼让她训得无言以对……关键是有言也不敢对!
百里芸自觉挽回了面子,傲娇地道:“罢了!这密林深幽,你们日日地又是送衣物、又是送食水、还要潜伏放哨的,也殊为不易!衣服我留着慢慢换着穿,这次就不怪你了。你退下吧。”
狮驼还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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