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虞,你说说看,有什么不好?”方琮珠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人走出了餐厅的大门。
门口有两个大盆,里边栽满了攀爬植物,沿着门边朝上,形成了一个阔大的拱门,门槛上枝叶繁茂,鲜红的花朵在绿叶间成片的灿烂着,有一种令人振奋的力量。
“我觉得思晴太着急了些,她与那郑永嘉并不怎么熟悉,现儿忽然间就对他热情起来,这让郑永嘉怎么想呢?”林思虞摇了摇头:“她这般做,不过是想匆匆忙忙给自己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良人,只是也太仓促了。”
“这总比她一无所知的被你爹娘拿去卖钱比较好罢?”
方琮珠却不认同林思虞的观点:“至少她与郑永嘉还见过几面,彼此知道一点情况,你爹娘给她找的人,她竟是连一面都不曾见过呢。”
林思虞想了想,叹了一口气:“你说的也是,只不过郑永嘉出身名门,不一定能看得上思晴,我怕她白白浪费了一片心。”
“能不能成,这是天意,可是你一点行动都没有,如何能成?我觉得思晴的做法不错,能主动出击试探一下,这很勇敢,万一郑永嘉对她印象很好,愿意与她共度余生,岂不是一桩美事?即便如你所说,郑永嘉看不上她,这也没什么关系啊,对于思晴来说,她又没损失什么,只不过是浪费了一点时间而已。”
想要得到就该有付出,坐在那边畏手畏脚的,如何能得到?
听着方琮珠这番话,林思虞也觉得合情合理,只不过依旧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我要跟思晴说说,若是郑永嘉没那个意思,切不可死缠烂打,那也太丢人了些。”
“那倒是,如果人家没那个意思,就赶紧撒手呗。”
方琮珠也认同林思虞的观点,其实这就等于是变相的相亲,互相认识下,觉得可以交往就继续交往下去,交往一段时间以后,彼此认为合适就能谈婚论嫁。
像郑永嘉这样的公子哥儿,或许挑剔——虽然方琮珠与郑永嘉认识了一年多,可她却了解不多,以前住在郑家的时候,早出晚归,也就在吃晚饭的时候在餐桌边见面,后来搬出去接触得更少。只不过他现在二十四五的人,要才有才,要财有财,身边却没一个常伴左右的女友,委实有些让人猜不透原因。
有可能是因为太挑剔了,如果是这样,那林思晴便没有什么胜算的机会。
从方琮珠的角度来看,林思晴并不是美貌过人,但也生得不难看。
江南水乡的女子,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生得丑的,林思晴肌肤雪白,细眉细眼的很耐看,只不过没有那种令人惊艳的美,不会让人一看就觉得很震慑很惊艳。
各花入各眼,说不定郑永嘉就吃这样的长相呢?
为何不让她试一试呢?试一试还有机会,若是不试,一点机会也没有。
两个人顺着中环的马路朝前边走,一路上看着楼宇上的一些广告板。
“瞧瞧瞧!”方琮珠指着;楼房上的一块招牌:“工商晚报!”
她以前都没留心过香港的报纸,忽然见着一家报社的招牌,有些新奇,又看了看旁边的一块招牌:“华宇报……”
看起来这个地方是香港媒体汇聚之处?
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手拉手的走上了楼梯。
《工商晚报》与《华宇报》各自租了一层写字楼,面积并不大,每一层都是几间编辑办公的房间,再朝旁边是存放样刊的房子,也不知道他们的仓库和印刷间在哪里。
方琮珠与林思虞在两层楼上转了一圈,办公室里坐着一些人,正在认认真真埋头做事,或者在看稿件,或者在校对,大家都很忙碌的样子,即便听到了推门声,也只是抬头看一眼,见门口站着的是两个不认识的人,都低下头,自己忙自己手里的活去。
两个人兜了一圈,见着四处静悄悄的,没好意思贸然打扰,下了楼逮着一楼商店里一个店员问了几句。
原来这两家报纸是合用一个印刷车间,仓库与车间都没在这边。
“这里租金太贵啦,谁能在中环租仓库,那可是家里开金铺的。”伙计笑着摇头:“我们也不知道仓库与印刷间在哪里,估计都去新界那边了。”
“原来是这样。”林思虞点了点头,冲着那店伙计笑了笑:“多谢指教。”
“先生您可真是客气。”店伙计赶紧摆手。
这位年轻人谦谦有礼,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兜了一圈以后,方琮珠还是带着林思虞一起去拜见了孟佩君。
毕竟自己拜了她做干娘,干女婿去了,总得要带着去瞧瞧。
两个人在街上买了不少东西,骑了自行车朝浅水湾那边走,先回了自家,方琮珠换了件衣裳,再与林思虞两人走路去郑男爵家。
都在浅水湾,走路也没用多久,不过十多分钟就走到,经过那整块大石头砌出的院墙,林思虞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花了这么多整块的大石头,也不知道要多少钱。”
方琮珠笑着捏了他的手心一下:“你不用担心,人家阔着呢,有钱可不得使劲儿花?”
两个人走到大门口,守门的见着是夫人的干女儿过来了,赶紧开了大门笑着迎上来:“小姐你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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