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以后,就跟上瘾了一样,戒都戒都不掉。
我最初遇见丁曦微这女人,是在一家超市门口。地下车库发生了堵塞,我的车被堵在入口的车道上进退不得。情绪不耐烦,眼睛随意的看着超市LED屏幕上投放的新春广告,然后就注意到了站在门口发传单的一个长得跟方晴姐有五六分很像的女人。
我差点就以为是方晴姐本人了,实在太像了。
大冬天的,她穿着件又破又旧的黑色棉袄……我需要收回自己刚才的话,她哪里像个女人,就是个黄毛丫头,身材瘦了吧唧,台风天估计都不能出门,不然就要被刮上天。
海市是南方,冬天虽不会下雪,但风刮起来跟刀子似的又冷又寒。她的两条腿都在打哆嗦,不停地在走动,手里抱着传单,看见个人就凑上去。
她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跟方晴姐长得很像的女人。
我对女人没什么兴趣,更加不会对男人有兴趣。不会像靳夜和焦恩阳那群种马一样荤素不忌,是个女的,能看得过去,就上了。
没人会懂我。
从七岁被送出国后,我接触到的就是最底层的黑暗,跟这群在吃喝玩乐里打转的富二代完全不一样。
我每天都要想办法活下去。
我的母亲从厉家把我要回来后,就替我改了名,叫林泽。她最终还是把我甩给了厉家这边,我永远记得她送我上飞机后,跟我说:“小泽,你并不是林家的孩子,你骨子里流的都是厉家那群土匪的血。”
她那么优雅,像是施舍般把一张银行卡放进我的衣服口袋里,彻底与我斩断了关系。
厉家确实是土匪,厉老头子,也就是我爷爷,是从死人堆里活出来的。他信奉的是丛林法则,谁最强谁就会有话语权。
老头子告诉我,二叔要弄死我,想要活命,就只有一个选择——去国外读书。
我当然不想死。
一个个都把我当成垃圾处理,我凭什么要去死!
老头子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是替我改了名,叫厉莫臣,这名我喜欢。
被送到美国一所寄宿制封闭的学校,经常无缘无故被人打。我也不傻子,想要我死的人那么多,我连夜跑了,我睡过街头,躺过下水道,打过黑拳,当过佣兵,做过黑客……也杀过人。
这个世界上,比我凄惨的人多了。
李丞和陈娴他们这些从小被偷卖过来的人,比我可怜多了,从小就被迫接客,像他们这样的孩子很多都活不过成年,死了都不知道被会丢到哪个旮旯掩埋。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
我很惜命,拒绝了很多男人最喜欢的三样——烟、酒、女人,同样也约束自己不被金钱权势等等种种**迷了眼睛。
在北美,我逐渐有了气候,最先找到我的是方晴姐,她嫁到了美国。她是给过我温暖的人,我的确也不喜欢在美国的生活。
所以我带着自己培养出来的人回国了。
老头子联系上你,从他的眼睛,我看见了兴奋残忍的光。他想让我跟二叔自相残杀,我没把自己的经历装傻逼,也把自己背景洗得很干净。
我对自己说,早晚有一天,我要把这老头子送进精神病院。
没有人生下来就喜欢黑暗、喜欢杀戮,跟我的人,都是刀尖上饮过鲜血,想要堂堂正正走在阳光下,而不是躲在阴影里。
我接受的都是美国商业思维,在老头子眼皮子底下,照样活得风生水起,装孙子、装傻逼这种技术活,我从小练到大,不是老子自夸,妥妥的人精。
二叔在老头子眼里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没有血性。他整天都想要搞事情,二叔不把我当一回事儿,只管兢兢业业的经营他的。
跟方晴姐长得像的人,我一般都会瞧两眼。靳夜认为我暗恋方晴姐,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毕竟方晴姐在我心里是不同的,她是我的救赎。
我第一次见丁曦微留了很深的印象。
偶尔经过商场或者门口会潜意识的去留意,被手底下的注意到后,有人自作主张,把丁曦微的个人资料送到了我面前。
我起初真没有怎么感兴趣,就是看了看照片上那张脸,以及注意到她早恋,谈了男朋友。
我嗤之以鼻。
徐阳问我要不要把这女人找来,我笑骂他个神经病,文明社会,要注意素质。
靳夜这孬货,连他场子里姓杨的老女人都不敢动,就只会来阴的。看不惯张兰,就重新替我找个更像的。
找了一大堆过来,随便我挑,不用花钱的。
没让徐阳找来的人,靳夜背底里偷地把人弄进了盛世里面,神秘兮兮丢给我一张房卡,说要送我个惊喜。
我真没想过他会给我找来丁曦微。
我看人的眼睛很少有错,丁曦微这女人……不能算女人,连胸都不没有发育好,只能算个女孩,她不可能会出卖自己身体,大冬天都能硬抗着发传单,不可能会出来卖!
可惜,我错得有点离谱。
这女的脱光了,取了个晴晴名,就敢来勾-引我。最可笑的是我居然真的有反应了。
送上我床的女人早就见多了,没一百个,也有几十个,没一个能有反应。第一次栽倒了个冒牌货手里。
最扯的是她还流血了,都玩早恋了,还能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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