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黑追我前世童身的事,我无能为力,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是替肖萍找到一个为她披麻举幡的人,尽管在鬼王看来是毫无意义的,但是我答应李鑫了,也到了会昌,我必须做。
第二天一早,我和邱志光的司机先来到马坡镇找马赤,马赤因为此前配合朱律师调查马多山,被马多山暗中派人打伤了。
马赤明知是马多山授意他人所为,却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只能忍气吞声,正卧病在床。
我告诉马赤,马多山因参与给肖萍二次配阴婚的事,他已经被刑拘了,再也不会有人为难他了。马赤略有安慰,但是他受伤未好,无法帮我寻找可以替肖萍披麻举幡的人。我一再央告马赤帮忙,马赤给我出了一个主意:让我在马坡镇出告示,也许能找到人。
我谢过马赤,要马上去镇里出告示。
司机说马赤的意见不错,应当给予一定酬谢。
我给了马赤一千元,让他疗伤,马赤千谢万谢,不肯接受。
司机替我强行给了马赤,说这是他应当得到的。
到了镇里,我买到纸和毛笔,写了告示,出酬五千元请人。
等到中午,没有人应请,我改写告示,出酬八千再贴,还将告示贴到了马坡四组等村庄,贴着、贴着,就贴到了肖萍遇害的罗家村,罗家人获悉我是来替肖萍办斋事并请人为肖萍披麻举幡的,反而给我倒贴了钱,让我赶紧办这事,最好将肖萍的魂接回马家去。
司机知道这事后,给邱志光打了电话,说罗家这边没事了,肖萍的魂应当请回马家去。
原来,李鑫不仅要为肖萍办斋事超度她,送她一程,而且要求妥善处理马坡矿务公司内部事务。原矿务长马立财自恃与马多山一案案无关,要求丰江矿务公司留用他,他才会动员马尾的家人接受肖萍给卖出去的魂,并将肖萍与马尾合葬。
挨到快晚饭时,找人替肖萍披麻举幡的事毫无进展,邱志光那边却先有了消息,马家人同意接受肖萍的魂“回归”马家了,重葬肖萍和给她办斋事先后举行。重葬放在明天一早,晚上时间再为她办斋事,予以超度。
我给李鑫拔了电话,说请人的事还没着落,李鑫自己将请人费用提高到了一万五千元。
吃过晚饭,我重贴告示。我认为是因了晚上时间,看到这个消息的人不多,才没有人应请。可走到街上询问街民,这才知道这种事,没有五万、六万,是不会有人应请的,而且这个人必须是单身寡佬。有父母的人,谁愿意做这事?
司机提醒我说马赤不就是单身寡佬吗?给他加点钱,他或许会愿意。
我重回马坡村四组找马赤。
马赤已经知道我们加价请人的事,问我能否再加价?
我问加多少?
马赤说看在我的面子上,李鑫只需加到三万,他就干。
我立时给李鑫电话,李鑫停了一下,问过我找人的难度等具体情况后,才做了决定。
给肖萍披麻举幡的人定了马赤,我如释负重。
重葬肖萍是要费用的,我估计办斋事和请人披麻举幡,一共花去李鑫的丰江矿务公司三十万不止。司机说三十万也许办不下来,当然,马坡矿务公司能兼并下来的话,一、两个月就赚回来了,让我不要心疼这种钱,指不定能自己积福呢。
我何曾不是这么想,可鬼王说我们的努力是做给生人看的,对肖萍没有用,因为肖萍的身体器官给盗卖了,缺了眼角膜和两只肾,另外,盛器在她遇害时也让人给割走了。
残害肖萍的嫌犯干吗要割走肖萍的盛器呢?
肖萍的胸器够大,G罩杯,肖萍生前为此无不得意,说她将来靠它吃饭了。
诶!这些人还是人么?人都死了,居然还要割走她的盛器,太残暴、残忍了。
由于一整天跑下来,我累得不行,当晚睡得昏沉沉的,第二天没能赶上重葬肖萍的葬礼,但是陪我办事的司机让邱志光给叫去了,他为我拍了一些照片回来。
尸敛时,马家人应道士的要求,为肖萍买来了猪肾、猪眼等猪器官,给肖萍凑上了尸体的残缺部位,肖萍这才被“完整”重葬。
给肖萍过尾七、办斋事超度她,是按她遇害日子定下的。
李鑫当天上午自京城匆匆赶回会昌,参加肖萍的斋事活动。如果肖萍泉下有知,她会看到她生前的两个好友送了她的。
肖萍能看到我们送她吗?她的眼角膜被强行盗卖,她怕是看到不我们的。
李鑫前来参与祭祀肖萍的仪式后不久,他先我回酒店歇息去了。不用说,李鑫此行的重点并非祭祀肖萍,而是兼并马多山的马坡矿藏,具体事务,他还没有向外界公布。
我和邱志光等人自始至终参加了肖萍的斋事。
斋事活动在半夜时结束。邱志光让马家人给肖萍烧了不少纸钱、衣裳、金银首饰、轿车、手机、手提电脑和家电,甚至仆人和使唤丫头,还有一座金壁辉煌的五层别墅楼。
司机在回程时问邱志光花多少钱办了肖萍的后事?
邱志光说不包我请马赤为肖萍披麻举幡的钱,花了快四十万了,是马立财替马家人多要了五万元。当然,李鑫同意这么做,也是为了收买马立财和稳住马坡矿务公司那些人。
当晚,我和邱志光等人回到沅水县城时,李鑫还在外面,我想他或许约了他在会昌的女朋友,就没有打他电话,只给他发了一条信息,就洗澡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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