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唐乐乐和墨兰一左一右,如同两朵最鲜艳的玫瑰,一出现就十分夺人眼球。
墨兰今天盛装出席,穿着带有蕾丝刺绣的大裙摆,低胸晚礼服,紫色的主色调,盘发精致,上面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碎钻,走的是很少有的华丽公主风。
其实平时墨兰总是以简洁为主,今天为了抢走唐乐乐的风头,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整个人如同一个精致绚烂的大花瓶,好在容貌清雅端庄,压住了一身艳色。
而唐乐乐恰恰相反,打扮的简洁至极,一件薄纱的白色长裙,单肩设计,露出弧度完美的肩膀,腰间一条金丝吊坠,行动之间美好的身材曲线若隐若现,脸上的妆容也是清淡至极,唇上一抹水红色,披肩长发垂在身后,看上去随意轻松,却又清纯可人。
好像一点都没费心思打扮,偏偏衬得整个人容光焕发,皮肤细白如雪一般。
一个奢华富丽,一个清雅简洁,一现身,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不少人只见过墨兰,对唐乐乐一无所知,眼下不禁议论纷纷。
“墨大小姐又漂亮了,今天打扮的好隆重,哎,她身边那个女人是谁啊?”
“那个女人看着好眼熟,感觉……我怎么感觉比墨大小姐好看呢。”
“嘘……墨小姐最不喜欢被别人抢风头了,你小点声儿,也许是墨家的什么远房亲戚吧,能跟墨小姐站在一起,来头应该也挺大的。”
在众人的窃窃私语之中,墨兰拼命的挺直脊背,不想被唐乐乐压下去,然而心里如同百爪挠心一般,恨不得立刻找个机会让唐乐乐吃瘪。
这个机会,很快就送到了她手边。
任子梁早已经带着任父任母过来了,跟墨如月寒暄了几句,就满眼放光向着唐乐乐走过来。
唐乐乐脸上露出得体的微笑,迎了上去,一旁的墨兰咬了咬牙,立刻跟了上去。
任父任母是一对很有夫妻相的中年人,和任子梁一样,身上有种令人舒服的平和气息,看上去大概五十多岁的模样,包养的都很好,任父有种儒商的感觉,架着一副金丝边的眼睛,任母五官舒展,看的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人。
走到近前,任母笑着开口:“子梁,快给我们介绍一下,哪一位是墨小姐。”
任子梁忙走到唐乐乐身边:“巧了,两位都是墨小姐,这是墨兰,这是乐乐,我跟你们提起过的,乐乐。”
任母看着儿子一脸神采飞扬的表情,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
之前任子梁散漫惯了,自己在美国呆了那么多年,叫也不回来,这回唐乐乐一回国,他立马跟着回来了,回到家也不安生,一趟一趟的往外跑,十次有九次是去找唐乐乐。
儿子的终身大事,做父母的哪有不着急的。
眼下看到唐乐乐打扮的低调而随意,却是天生丽质,任母心里对她多了几分好感,笑着拉起唐乐乐的手:“这就是乐乐啊,果然长得漂亮又可爱,子梁这孩子,最任性,亏得你包容他。”
“这小子,就是欠个人管教。”任父点点头附和。
唐乐乐脸上笑的嘴角都要僵了,怎么觉得这场面,就好像要把任子梁移交给自己一样,是有什么误会吗?
“哪里哪里,我和子梁是很好的朋友,他也帮了我不少忙,我该感谢伯父伯母养出这么好的儿子,本来应该登门看望你们二老的,就是回国之后事情太多太杂了……”唐乐乐恭敬又小心地陪着笑脸,诚恳的态度让任父任母更加欣赏,气氛十分融洽。
任子梁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心里可算松了口气——至少,爸妈对乐乐是很满意的。
虽然现在看来,自己和乐乐一点希望都没有,可谁知道以后呢?
退一万步,就算一辈子都是闺蜜,有个爸妈承认的闺蜜,也是好事。
所有的人好像都很开心很愉快,除了站在一边的墨兰。
刚刚任子梁介绍过她和唐乐乐之后,任父任母就像是没看见她一样,拉着唐乐乐嘘寒问暖,一贯被人注目惯了的墨兰,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其实任父任母对唐乐乐亲近,单纯是因为任子梁和唐乐乐来往密切,可是在墨兰眼底,任父任母就是在歧视她养女的身份,捧高踩低的一对小人。
如果没有唐乐乐,那么任子梁其实应该是墨如月介绍给自己的。
现在任父任母嘘寒问暖的对象,应该是自己才对!
墨兰刚刚受了墨老爷子的刺激,现在又被任父任母冷落,此刻心里简直扭曲的跟麻花一样,见他们相谈甚欢,上前一步笑了笑:“没想到姐姐跟伯父伯母这么投缘,看伯父伯母这么慈祥,姐,你不如把尘尘带出来,给伯父伯母看看啊?”
“尘尘?”任母好奇的问道:“尘尘是?”
唐乐乐对墨兰的挑拨心如明镜,心里觉得好笑,俩上的神色不变:“尘尘是我的儿子,已经三岁了。”
霎时之间,原本美好和谐的气氛一扫而光,任父任母冷在原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带着一脸惊讶的表情看向了宝贝儿子任子梁,不约而同的齐声开口:“子梁,这是怎么回事?”
尘尘的存在,原本是遮掩不住的,任子梁知道这一点,只是想让任父任母先跟唐乐乐培养出感情,至少留下一个美好的第一印象,到时候接受起来也容易些。
52书库推荐浏览: 24k金元宝